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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被暴力传唤:“打死挖个坑埋了!”

 2010-12-25 23:2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8

话说冬至刚过,北京城冷风刺骨。我琢磨,什么是比冬天还冷的东西呢?很快答案找上门来了。

2010年12月23日晚,我在西直门和飘香、许志永、张永攀聊天。飘香和我10月27日从丹东办冷国权案回到北京就被秘密绑架,一直失踪,直到12月20日才被释放。绑架者当然是国保警察了。我让她把被绑架被失踪过程详细写出来。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更多的见证文字。

之后与张永攀说,去看看范亚峰的妈妈,再去江天勇那里。前一天与范亚峰博士联系过,他被严密软禁、信息完全被隔绝,和他见面已经不可能。但他说他的妈妈晚上自己住,我就准备去看望一下。

由于以前常去,我很熟悉地址。我和永攀进了单元门,感觉后面有人跟上楼。见我们去三楼,一年轻保安问:去找谁?我们说,看朋友。他赶紧喊人上来。

我们敲门进了屋,见到亚峰妈妈,那保安也跟进来。一个便衣马上也跟着闯进来。

那便衣(估计是国保)非常蛮横傲慢,要看我们身份证。我大声质问:你们什么人?怎么没经同意就私闯民宅?

那便衣说:“我是警察,我们要查身份证。”

“你是警察?拿出警官证。”

“我说是就是。你们干什么的?”

“你管得着吗?不拿警官证怎么证明你是警察?”

此时形势已经不妙。我低头迅速发推,永攀给朋友打电话。此时大约八点半。

便衣国保电话叫人增援。后来知道,此时我方援兵已经进入一级战备。

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出示了警官证,我让永攀把警号、名字(时立刚)报告给后方推友。

然后要查我们身份证。我说,根据身份证法第15条,你们现在不符合查身份证的法定条件。

他说,我们是依据人民警察法对你进行盘查。我说,盘查针对的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我们来朋友家看朋友,你没权力盘问。

争执了一小会儿,那便衣国保继续叫人,电话里说:拿手铐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更加不妙,我又发一条推。后来知道,我方援兵已经上路。

我和亚峰妈妈交谈,那国保跟老人家说,你先回避。我火了:“你身份不明,随便闯入别人家,又要主人回避,违法不说,基本人情都没了!”

“想明白点。少跟我讲法律。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共产党的地盘儿!”极其傲慢。

我不理他,继续跟亚峰妈妈交谈。期间又与此国保争吵一两次。此国保企图对我动手,我心说:“素质,注意你的素质!”我警告他:“你连证件都没出示,没权力跟我说话,别碰我。” 他又莫名其妙来了句:“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中国!你们来了就别想走!”

大约十五分钟后,大批警察来到。我正在卫生间,听到永攀被警察强行扭下楼去,场面非常混乱。那便衣猛砸卫生间门,门上的薄木板被砸漏了。我说我要上厕所!他说:不许上!继续砸门。我想尿也尿不出来了。他从被砸破的门洞伸手打开门闩,几个警察强行将我扭到门外,国保抢走了我的眼镜,我高度近视,啥也看不着喽!后来和警察不到一米远距离,连警号都看不清。

我高声反抗,一群警察连推带扭,连扯带拽,将我弄下楼,推进警车里。永攀的眼镜、手机也都被抢了,在推搡中也被警察打了,手被抓了几道伤痕。一警察来抢我手机,我奋力反抗,他抢夺未遂。

到了双榆树派出所。我说:“你们没有权力把我们带到派出所。警察法第九条你们也不是不清楚。”

“你说说看?”

“以下四种情况,警察可以把公民带到公安局盘问: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的。如果你们说查身份证呢,也要符合四种情况之一:1、有违法犯罪嫌疑;2、现场管制;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个法律你要说是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那个法律的哪一条款。”这些东西我熟。

“你就属于那身份不明的。”

“可是法律规定的是‘有作案嫌疑并且身份不明的人’。我不属于有作案嫌疑的人。”

由于越来越多的草泥马活学活用这两个法律条文与警察叫板较真儿,我从警察口中得知:他们对这两个法律的立法者恨之入骨。

我和永攀被带到派出所一层不同的房间。一帮警察又来抢我手机。又一场肢体冲突。我兜里的全部东西全被掏出来。我抗议。七八个警察大声辱骂我。有两三个骂得最凶狠。京骂国骂黑话,一起都上了:“操你妈!”“你妈B!”种种最难听的骂人话从四处喷射而来。

我心想:这双榆树派出所是狼窝不成!但我身经百战,境界高深,多年修炼下来,早已练就物我两忘无敌大法。我可以做到怒目斥责但同时内心平静。陈犯云飞多次跟我说,跟他们别真生气。气伤肝,犯不上。我觉得这种精神值得众犯学习。又想起在流沙河家的讨论:“与流氓要不要讲道理?”我的结论是:和流氓也要讲道理。流氓不是天生的。流氓也未必永远是流氓。道理不光讲给流氓听,也将给众人听。和流氓不讲道理,也就和流氓区别不开了。

一警察喝令我坐下,我一脚把椅子踢开。众警察一拥而上,扭胳膊、摁脑袋、掐脖子、推、抓、拽,非常粗暴地将我摁到。如果能调出当时摄像记录,肯定是非常滑稽、难度系数极高的人体变形。(过了一天后,臀部、右腿仍隐隐作痛,应该是此一回合留下的战果。)

把我弄到另一房间,我在走廊里喊叫:我是教法律的,你们违不违法我很清楚。这样说,主要是让他们知道我是懂法律的大学老师,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使我少遭皮肉之苦。这话也说给隔壁的永攀和盘问永攀的警察听。

几个警察把我挤到墙角,一人上来狠狠地拽我的领带(因为上午讲课,所以我系了领带),猛拽半天,终于拽断了,扔在地上。毛衣被撕出一个口子。警察们再次指着我鼻子破口大骂。又扬言:“这是什么地方?就打你了,你能怎么着?

一警察把我摁在椅子上。他们见不得空椅子。

感觉左手疼痛,一看,流了血。目见左手掌心有3cmx4cm血迹,正中有约1cm长表皮擦伤。小意思。

一警察(后来听别人叫他徐平)问话,我不答,只说:你们无权讯问,打人骂人已经违法。我经过一系列喊叫和被运动,口干舌燥,不想说话,就闭目养神。就听他在一旁嘟囔:“你叫什么?有名字吗?来干什么的?”

过了一段时间进来一警察,提到了我们是因为去范亚峰家被抓来的。这徐平一听,像打了鸡血一般,腾地跳将起来,嘟囔变成了咆哮,问话变成了咒骂和控诉:“原来是这样!这下子变成敌我矛盾了!操你妈的,原来是看范亚峰!马勒戈壁的!这下子不用讲法律了!你他妈的也出不去了!你们这帮汉奸走狗!反革命!吃共产党的,拿共产党的,还不念共产党的好!天天骂共产党,你们是什么东西!”“范亚峰也是博士,现在怎么着!”“范亚峰家就是不能去,这是规定!你还不知道吗?”“我们警察素质就低了,警察就是拿执照的流氓,怎么着?”“这是敌我矛盾,你懂吗?对敌人什么样对你什么样!”

我很好奇:“对敌人什么样?”

“就像对法O功那样!”

“对法O功什么样?”

“你慢慢体会吧!”

毛骨悚然。

什么都问不出来,他们气急败坏。徐平警察一边问话一边挑逗性地不间断地轻踢我腿。我说:“你放文明点!”

他还是那句话:“我就这样,你怎么着!别的事情,我们还真怕投诉。现在这个是敌我矛盾,我们就打你骂你了,你去告吧,告到公安部也没用!”我想:这小破警察不到30岁,怎么“敌我矛盾”成了他的G点?

又进来一个又高又胖的便衣,白鞋,灰绿色肥大裤子,横格上衣,一脸横肉。见我不言不语,猛然狠踢我鞋一脚,骂骂咧咧地出门了,临走跟徐平说:“需要‘动手’就叫我过来!”我辩护的刑事案件不少,知道警察滥施酷刑并不都是为了破案取证,有时候就是因为“手痒痒了”。折磨别人肉体能给他们带来“特权”的快感,并达到警察身份的高潮。

听到隔壁永攀那房间里的争吵,为他担心得紧。这孩子比我还“轴”,好像不懂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这高胖便衣又来了,上电脑鼓弄些东西。徐警察还在不断跟我磨叽:“你拥护政府吗?”“你拥护共产党吗?”“拥护,咱们还能谈,不拥护,就是敌我矛盾。”“——噢,你不回答,那我就明白了。”

高胖便衣有些不耐烦,对徐警察大声说:“跟他这种人费什么话呀,打死挖个坑埋了算了,正好我们这儿有地方埋!”又对我说:“你以为你失踪了你家人能找得到你吗?你说,北京没了你一个人能有什么影响吗?”后来又小声和徐平说:“把他弄XX饭店去得了!”我没听清是什么饭店,根据上下文,他说的那个饭店指的就是“正好我们有地方埋”!

令人毛骨悚然。我十分清楚他们不是说着玩儿的,只感觉自己像个小蚂蚁,随时可以被任何一个警察随便踩死,不留一点儿痕迹。“跟他费什么话呀,打死挖个坑埋了算了!”应该推荐这句话成为年度警察金句。我倒是没太害怕,一来已经在网络发出了消息;二来他们此时也从我书包里翻出了身份证,知道我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老师。

我感触很深。

“北大毕业,法学博士,大学教师,知名人权律师”这些身份无疑对我起到了保护作用。甚至“北京户口”也是。警察开始时问过我:“你是哪地方人?”我说,我在北京工作。——“我问的是你的户口?”我答,北京户口。他明显感到很诧异:“你他妈的是北京户口?”好像我的回答一下子使他失去了某种优越感,好像没有北京户口也要成为挨打的一个理由。

这些特殊身份使我没有被打得更惨,使我没有被挖坑埋了。我也的确有意无意地把这些信息透露给这帮警察,以免遭毒手。在其他维权活动中,这些身份也无疑使我少受伤害。如果没有“法大教师、北大博士、著名人权律师、推特名人、耶鲁访问学者、三博士、十大法治人物”这些东西,我还能表现出同样的勇敢吗?我非常怀疑。

我突然为我的这些头衔和身份感到深深耻辱。为我主动被动地从这些头衔和身份中得到区别对待而感到耻辱。更为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无意的、极力隐藏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感到耻辱。我真的毫无保留地认为,我被打死和一个农民工或乞丐被打死是一样的吗?我很怀疑。我感到,对我个人安全的关注,一定会吸引了很多媒体和访民的注意力,而这些资源本来可以关注更悲惨更无助的那些人和事件。我甚至感到,没有把我埋成,一定使警察们怒火中烧,一定使他们找机会埋一个不听话的倒霉鬼。我甚至认为,我少受的疼痛,一定会在其他的时间、其他的地方加在那些更无助的弱者、无辜的同胞身上。我感到耻辱。

面对一群视生命如草芥、视民众如寇仇的如狼似虎的警察们,那些被抓到派出所、劳教所、看守所、收容所、遣送站、黑监狱的普通人,心中该承受多大的恐惧、屈辱和绝望?孙志刚、佘祥林、聂树斌、李荞明、赵作海、胥敬祥、滕兴善、冷国权们,将承受多少肉体的剧痛和精神的折磨?全国各地的那些声称“打死挖坑埋了” 的警察们到底弄死、弄残了多少人?这些警察们每工作一秒钟,同胞的尊严就失去一部分。无时不刻。想到这里我心里流泪。

……

接近午夜12点。北京市公安局来了几个国保,要把我接走。眼镜、手机等物品都还给我了。我说,我不能走,我要和同时被抓进来的朋友一起走。在走廊里交涉。张永攀从房间里出来喊了我一声,又被拽回去了。我说,我担心他被打,他不放出来我绝不走。又过一会儿,国保让我进那房间,我和张永攀说,态度好点儿,他们很快会放你走。永攀还轴呢:我没有态度不好啊,态度不好的是他们!

很快他们把我和永攀带上车。我估计有网友来声援,就摇开窗户往外看。有人喊我,一看是莫总统。还有魏强等网友,我下不了车,在车里和他们一一握手。后来知道,去了现场的还有许志永、董前勇、温海波、张凯、黎雄兵、包龙军、张贾龙、艾米@Rainbowfisch、@sushi2037、张小钰、单亚娟等等。数不过来的网友在网络上声援、围观、转发。也许这是我们很快被放出来的重要原因吧。

后来了解到,永攀被多次辱骂、脑袋被摁倒地上、脸被扇、手指被猛掰,右手大拇指和手腕有明显伤痕。

送我回家的路上,北京国保说:都像你这样较真儿,警察没法工作了!得少抓多少小偷!

我回答:执法者对法律不较真,马马虎虎,那公民还有好么?抓小偷的是警察,想把人“打死挖坑埋了”,这还是警察吗?大家这样较真儿的话,也许能少抓几个小偷儿,但派出所、看守所被打死的公民却会少很多!哪一种情况,社会得损失更大呢?

写于2010年12月24日,平安夜。在北京双榆树派出所警察对我扬言“打死挖坑埋了”的前一天,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公约》正式生效。中国拒绝加入此公约。

(2010/12/24 发表)

来源:转自滕彪博客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williamhill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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