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酷刑,仅是冰山一角,只发生于某县。
(文革百大酷刑01)剃疯狗头:把头发部分留、部分剃光,扮成疯狗的样子。县保健院院长林某就被如此打扮侮辱,外加毒打。
(文革百大酷刑02)抹红粉、涂五色釉、剃寿桃发、着彩罗裙。县委书记余某被剃成几岁小孩子的寿桃发,面涂釉彩,并着彩罗裙侮辱,外加毒打。
(文革百大酷刑03)雷公电母:用三节手电筒击打脑部。地委副书记、专区公署专员陈某,被“车轮战”批斗几十个小时,并加如此刑罚多次,最后被击死在巡回批斗场上。
(文革百大酷刑04)戴铁帽:用钢条焊成三四十斤重的铁帽,游街或批斗时,让“反革命分子”戴上,一戴就昏厥。
(文革百大酷刑05)戴马桶:顾名思义。著名潮剧演员姚璇秋因出国演出,技艺精湛,被戴马桶开大会批斗。
(文革百大酷刑06)吃狗食、舐猫槽:顾名思义。强令被批斗者吃狗吃过的东西,用舌头将猫的食槽舔舐干净。
(文革百大酷刑07)触电、烫电炉:让电炉烧红后断了电源,再烫被批斗者。
(文革百大酷刑08)画黑脸,涂黑手:用锅头、烟囱灰或墨汁乱画脸和手。戴破笠,戴破篮:老师篮某,被红卫兵改名“篮破旧”,继又命名“旧破篮”,并着令经常戴破篮接受批斗。
(文革百大酷刑09)顶你个肾:喝令被批斗者跪下,斗人者用膝盖猛顶被批斗者肾部,致其当场失禁撒尿。
(文革百大酷刑10)担椅枷:用办公椅把跪着的被批斗者笼住,上面再层层叠加椅子施压,场面似表演杂技,批斗者从被批者的痛苦中得到乐趣。
(文革百大酷刑11)爬阴沟:强迫被批斗者从臭水沟爬进爬出取乐,如不听从,则强按你整个人睡下去泡屎尿。
(文革百大酷刑12)清醒头脑:大冷天,让被批斗者站着,然后将冷水一瓢瓢从他头上浇下,直到内外衣服湿透为止。
(文革百大酷刑13)披荆斩棘:强迫被批斗者俯身穿过荆棘丛,不断来回,直到伤痕累累为止。
(文革百大酷刑14)沉厕池:把被批斗者推进厕池,说把他“彻底搞臭”。
(文革百大酷刑15)吊沙包:用小铅丝把二三十斤重的沙包挂在脖子上,铅丝会嵌进肉里。
(文革百大酷刑16)扳鸽翅:把人的手反扳,用力打其肩,使其肩胛脱垂。
(文革百大酷刑17-20)跪碎玻璃、跪碎蛤壳、跪碎石、跪香糊罐。香糊罐是完好的(跟现在的木糖椁包装罐差不多一样大小,不过是瓷的),让被批斗者跪在上面,两膝各一,斗人者使劲打被批斗者,直到香糊罐破裂,碎片插入膝盖骨……
(文革百大酷刑21)飞机吊及跪铁钉板:飞机吊,即两臂被往后吊起,双脚离地,长时间吊着,直到被吊着不省人事。汕头市某处处长陈某,刚宣布调为某县县委书记,还没上任,文革已开始,即遭批斗,被施以“飞机吊”和跪铁钉板刑罚,膝盖扎伤多处,长期伤痛。
(文革百大酷刑22)练活靶:将被批斗者吊起,用凳子腿、石块或其他短器瞄准其胸部,用力投去,看谁投得准。
(文革百大酷刑23)打开天窗:用钉钯打脑部。中学历史老师章某,被制耐火砖用的钉钯击打脑部,致头部千疮百孔,伤愈后仍神志恍惚,天天向江青写信求救。 1976年,所谓的“四人帮”在权斗中失败倒台,中央专案组从江青办公室抄出一叠章文写的信,疑章为江青爪牙,特意从北京派员下来调查章……
(文革百大酷刑24)船钉锥脑:某公社社长余某,被“革命派”用船钉从脑部锥入,当场毙命。
(文革百大酷刑25)破西瓜:用木片当刀劈脑,谓之“破西瓜”。虽没劈开,但可致脑部伤痕累累。
(文革百大酷刑26)敲钦锭:用铁锤敲击被批斗者的耳上脑门,如敲钦锭锣一样,致被批斗者脑壳凹裂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27)长凳直劈:在逼被批斗者承认莫须有罪名的讯问中,遭到说理抗辩,即举起一公尺长的长凳向被批斗者脑门直劈击砸。据幸存者回忆,幸及时闪避,左肩脱垂,手及左身多处受伤,皮绽肉裂,血流满身。施刑地点:县文化馆。
(文革百大酷刑28)板指啄肝:乘批斗者不备,从右侧用板指啄其肝区,造成内伤。施刑地点:县文化馆。
(文革百大酷刑29)皮革踩肾:逼被批斗者跪下,施刑者在其后用响底皮鞋猛踩其腰,致肾部内脏受伤,当场撒血尿。施刑地点:县文化馆、新会堂、大众戏院、财贸办等。
(文革百大酷刑30)倒吊金钟:把被批斗者长时间倒悬。
(文革百大酷刑31)空中飞人:把被批斗者悬吊,然后一人用刀割断绳子,另一人在绳子断的一瞬间把被吊者用力推去,让人飞摔。
(文革百大酷刑32)水上飞机:把被批斗者悬于大榕树桠,坠入池塘,然后用竹竿敲打他,让他自己挣扎滚动,自喝池水。
(文革百大酷刑33)乌鱼泡肚:把被批斗者长时间浸泡在水中。
(文革百大酷刑34)四人打夯:四个大汉各拉被批斗者四肢,高高举起,再用力摔下。县委副书记吴某即被当场夯死。
(文革百大酷刑35)挖黑名单:诬说被批斗者心中藏有黑名单不交代,要劈开胸腔取出。据幸存者回忆:受刑时第一刀已劈开,血溅四方,后缝了18针。
(文革百大酷刑36)九纹龙:用单车链条抽打全身,让全身遍布龙状伤痕。
(文革百大酷刑37)流星锤:将单车链绑上秤锤(砣),甩打全身。
(文革百大酷刑38)数钟点:将被批斗者脖子挂上秤锤(砣),每约10分钟撞击胸部一次,然后慢慢加速,至每60秒砸一次,先轻后重,直至受刑者不省人事。
(文革百大酷刑39)稳扎稳打:铁扎包布打肺部、肝区、心肾,伤在内脏,外面不见红,受刑者过后即拉血尿及吐血,拉不出的内脏形成粘连,长期伤痛或并发其他疾病。
(文革百大酷刑40)打喉结:摧打男子喉结。受害者:县剧团副团长黄某。
(文革百大酷刑41)锁喉扣:用板指掐住声带,使被批斗者声音嘶哑,有口难言。
(文革百大酷刑42)榴弹击脑:用木柄手榴弹锤击脑部。全国劳动模范杜美宗,被施以此刑,死于潮安县监狱门外。
(文革百大酷刑43)榴弹滚身:用木柄手榴弹击打被批斗者全身,重点是肝区、肋骨,致人多处重伤。
(文革百大酷刑44)敲木鱼:用大烟斗猛击被批斗者脑袋。
(文革百大酷刑45)请佛祖:用器物点打男人阴囊,不打死,只打得他翻滚哭叫,从中取乐。(说明:睾丸在当地话中称为“卵核”,“核”音同“佛”,施刑者故将此刑称为“请佛祖”。)
(文革百大酷刑46)和尚背米:强迫人背着大石头接受批斗,直到被石头压倒为止。(为何叫“和尚背米”,待考,大概只是因为形似,随口而叫。)
(文革百大酷刑47)听耳机:把未熄灭的烟蒂猛地塞进被批斗者耳窝,致使耳窝被烫伤溃烂,流脓不止。
(文革百大酷刑48)独木难支:将一片七寸见方小木板钉在一根椅腿上,成为一只独腿凳子,强令被批斗者“坐”在上面,施刑者冷不防抽打被批斗者,使其倒栽葱。
(文革百大酷刑49)和尚撞钟:将旧式长凳平悬于被批斗者前面,再将被批斗者两手反绑于身后,然后用力猛推长凳,使其撞击被批斗者胸部。
(文革百大酷刑50)敲布鼓:敲打孕妇肚皮取乐。
(文革百大酷刑51)踢皮球:强令被批斗者跪于庭院或房子中间,或者黑布幕后,施刑者站于四周,把人当球来回滚踢。幸存者回忆:其中一施刑地点为城隍庙旧址。
(文革百大酷刑52)玩小皮球:将一个才两岁的男童在地上甩。
(文革百大酷刑53)长跪请罪:令被批斗者长跪于毛像前,稍有摇摆即遭毒打。(注:此刑相对普通,应该全国都有,不只当地。)
(文革百大酷刑54)长跪炙日:连续从早上日初出,跪至日落灯上,整整十二个钟头。
(文革百大酷刑55)抽铅鞭:用几根8号铅线扎成铅鞭,抽打被批斗者。
(文革百大酷刑56)缚铅线:用铅线捆绑被批斗者胳膊或手掌。
(文革百大酷刑57)举重:让被批斗者手托50斤重铁块接受批斗。
(文革百大酷刑58)拔河:用粗绳子捆住被批斗者腰部,两队人马从相反方向“拔河”。
(文革百大酷刑59)喝狗咬:吆喝军犬或土狗撕咬被批斗者。
(文革百大酷刑60)扣摇琴:把竹削片,将男被批斗者剥光衣服,用竹片轻摇重打其生殖器官。施刑地点:某市。
(文革百大酷刑61)点尿穴:懂拳脚施刑者,以指力点打男人尿穴,使其小便从此失禁,一年后死亡。施刑地点:县城新会堂。受害人:曾经在“解放战争”中抢救过受伤游击队员的中医师黄炼石。
(文革百大酷刑62)飞毛腿:喝令被批斗者成排站直,低头,施刑者转身飞足依次踢下身,使人倒地翻滚,痛不欲生。施刑地点:县城新会堂,受害人之一:县影剧管理站站长陈某。
(文革百大酷刑63)架双巴掌:父被批斗,十二岁的小女儿送饭给父食,也被拖上双巴掌上,吓得神经错乱,不久死亡。(原档案如此,余亦不清楚何谓“双巴掌”,可能是批斗名,疑。)
(文革百大酷刑64)舂膏药:用枪托又捅又舂,把人全身舂烂。某公社党委书记姚秋龙,在被押往潮安的汽车上,被此刑舂烂致死。平反时在竹竿山挖出尸骨,26条肋骨全被打得粉碎,无一完整。
(文革百大酷刑65)踏菜脯:把人打倒在地,用脚猛踩其腹,造成肠粘连,当场窒息,反经救治复活。原县公安局副局长余某即遭此刑。(补注:“菜脯”为当地话,即萝卜干。当地人制作萝卜干,要先用脚用力踩去水分,再用盐渍。)
(文革百大酷刑66)趁热打铁:像锤煅锄头一样,轮流锤打,乱棍狠打。永新大队一总支委在双忠公埕批斗台上遭此毒打,吐血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67)梭标穿阴:用梭标或铁钎捅妇女阴部。
(文革百大酷刑68)煤钎穿肛:用烧红的长柄煤钎穿肛门,插入大肠。地点:楼下头街口,受害者:抗美援朝立过功的县饮眼公司经理欧某。(注:原档案如此。 “饮眼公司”,疑为“饮食公司”之误。)
(文革百大酷刑69)碎石塞阴:光天化日,在公路边、工厂边、村头,剥光妇女裤子,将碎石塞入YD,甚至还插上竹仔。
(文革百大酷刑70)竹梢打屌:取刺勾竹竹梢抽打男人生殖器。
(文革百大酷刑71)开水利沟:用刀在被批斗者身上划刀痕。
(文革百大酷刑72)田涂啵(当地话,挖土块之意):用刀在身上插四边,挖一小方块肉。没有挖成,人已昏死过去。
(文革百大酷刑73)施肥:用刀在身上“放圈”,浇上硫酸。副区长杜某被用刀在身上“放圈”,浇上硫酸多处,最后在“中国共产党万岁”声中毙命。
(文革百大酷刑74)狗舂碓:打人后八卦(背部正中位置)。县剧团支部书记林某,即被打得当场吐一便壶血。
(文革百大酷刑75)牛头相答:用力推两个人相碰撞,以此取乐。
(文革百大酷刑76-79)布拖撞耳、毛擦捅喉、十指扎针、塞砖条。(档案中无详细说明,只能顾名思义。)
(文革百大酷刑80)奖食大蕉:强迫人吃屎。
(文革百大酷刑81)奖食鱼骨:夸被批斗者硬骨头,给你增加钙质,强迫吃鱼骨头。
(文革百大酷刑82)奖白兰地:把人打伤,再灌冷水使其难以治愈。
(文革百大酷刑83、84)提高觉悟、擦亮眼睛:抓头发,用枪尖准星拖擦两眼。
(文革百大酷刑85)粽子悬空:又称“缚粽球”。把人捆成粽子,架于两只水桶中间,用一根大竹棍穿过,四面挨打。年迈的副县长王鼎新,民主人士,昔年曾受周恩来委派改组国民党澄海县党部,即遭此酷刑惨死。
(文革百大酷刑86)活人展览:教师杜良克看不惯某些人造谣惑众,说了几句抨击的话,便被关进一个木笼,作为“反革命”展品陈列,任人侮辱。最后,被活活用开水浇死。
(文革百大酷刑87)压大石批斗。
(文革百大酷刑88)石块砸头:机关干部许汉味,在“八·四”事件中被用石块砸头死于楼下头街口。
(文革百大酷刑89)挑面腺:用大头针挑刺手掌静脉之边缘和神经末梢。
(文革百大酷刑90)打风炉窗:对敢于反嘲乱加罪名的人,用冲锋枪连续扣射。受害人:原省农业厅长、全国模范地委书记余锡渠的长子余某,他被用利器刺死,死后用冲锋枪扣射,把尸体打成“风炉窗”。
(文革百大酷刑91)鬼娶新娘:即强迫奸尸。把一男尸一女尸剥光,女尸置下,男尸置上,成交媾状。
(文革百大酷刑92)大石压尸:人被打斗而死,还用大石头压其尸身上,称让其“永世不得翻身”,也不能投胎出世。
(文革百大酷刑93·完结篇)活埋:公安特派员、派出所长余某被“革命派”抓去假活埋,逼他承认反党反毛主席,余表白:没有这回事。结果被“革命派”一锹锹加土活埋而死。
一共93 种,“百大”是号称。其实这些也不能算“刑”,因为不管怎么说,刑,是一个法律名词,这些兽行,跟法律无关。但说“兽行”,也侮辱了禽兽,动物界里,再凶残的禽兽,也不会这样对待同类。但是,如果大家知道,文革期间,大江南北是怎么吃人的,发生在该县的这些,只是小巫见大巫。
(“文革百大酷刑”补充资料)施刑者身份:军管会副主任兼县武装部长、公社武装干事、某些革委会结合成员、部分左派头头、支左部队的某些人、凑合起来围剿群众的“短枪突击队”、被雇用的亡命之徒、某些专案组人员、亲信。
最恐怖的还在于,不少施刑者和受刑者,浩劫来临前,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邻、同事或是姻亲。最吊诡的,是施刑者跟受刑者都坚信自己是革命派,是拥护毛主席的,对方才是反革命。这就跟张志新、林昭的被害,有了本质的不同。
敝人起曰:那是一个及其黑暗的年代,这里的酷刑仅仅只是当时武斗、知青下乡、干部下放、批斗等整人运动的一个微小缩影,却表明该组织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可谓“辰鸡一声,其道大衰”,更可谓“上土下日,涂炭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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