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黄陂区发生当地最大规模的强制拆迁
【williamhill官网 记者甄贞整理】在人权日到来之际,由网友反应热门事件中,williamhill官网 选出2010年令人“窒息”的10件人权大案,作为历史收藏。
大案一:武汉千人强拆
2010年11月16日,武汉黄陂区发生当地最大规模的拆迁事件,其间一名被拆迁村民驾车冲向大规模的拆迁队伍中,造成至少9人受伤,媒体先以“武汉2000城管强拆,居民流离失所”作了报导,后又改成“违建拆迁”。
有村民在网上透露,驾车冲入拆迁队伍中的村民已被殴打致死,但遭官方否认。武汉黄陂区周二发生大规模的强拆事件,政府出动至少2000名拆迁人员进入黄陂区后湖村,强行拆除了一百多户近9万平方米的建筑。楚天都市网周三以“武汉出动2000名城管集中强拆,居民流离失所”为题作了报导,并附有大量照片。从照片所见,有村民抢出零星的一些家什,目光呆滞的离开;有村民站在已成废墟的“家中”眼看着所有家电都被埋在废墟之下,十分悲痛。
大案二: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拆迁户钟如奎家三人被烧成重伤。为阻止钟家向外反映情况,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带着副县长刘文波等一众官员在南昌昌北机场阻止钟家家属赴京上访。18日凌晨1时左右,钟如奎的“大伯”、79岁的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其遗体被宜黄县长苏建国带人抢走。
新华社刊出报导称:宜黄县委书记、县长两人被立案调查。免去邱建国中共宜黄县委书记职务和苏建国中共宜黄县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宜黄县政府县长的职务。有民众在新京报发文称:如果说对党政官员的免职处理仅仅与拆迁事件“有直接关系”,那么谁又来为拆迁自焚之后发生的丑闻负责?如果说“免职”包含了宜黄党政主官在这起事件中的全部责任,那么这样的行政问责是不是显得过于轻描淡写了?
大案三:“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案
中国大陆“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近日获广东省时代周报评选为100大人物之一。赵连海是1位结石儿童的父亲,也是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及网站“结石宝宝之家”的发起人。
2008年,赵连海建立网站“结石宝宝之家”,调查大陆奶制品污染事件资讯,号召因食用三聚氰胺毒奶粉而患结石的孩子家长联合起来进行维权诉讼。去年11月13日,赵连海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遭刑事拘留;今年11月10日,赵连海被北京市大兴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时代周报指出,三聚氰胺毒奶事件处理得有头无尾以及赵连海的遭遇,不但反映了大陆民间维权的风险和困境,也折射了大陆民间人士在艰苦卓绝中,对公平正义的执著信念,非镣铐和囹圄能够阻挡。
大案四:维权律师高智晟被中共判刑
高智晟曾代理各种敏感维权案件以及调查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真相,并向政府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遭到北京当局严密监控。在2006年12月22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其后他和家人受到长时间软禁。
2009年一篇标题为《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的在网上曝光,揭露了当局在2007年,他被监禁期间,警方对他施行残酷殴打、电击阴部、香烟薰眼睛、生殖器插牙签等酷刑,残暴程度震惊国际社会。
今年1月份,把高智晟带走的警察告诉高智晟的哥哥高智义,高智晟“迷了路,走丢了。”中国驻华盛顿大使馆曾经在今年2月12日告知美国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主席康原,高智晟律师人在新疆乌鲁木齐。而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的对外说辞也反反复复,一说高智晟在途中失踪,后又说“在他应该在的地方”,最后又称高智晟在走路的途中失踪。
3月16日,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被问到有关失踪律师高智晟的去向时表示,高智晟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随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称高智晟因为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李和平表示:“我们认为高律师是无罪的,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这本身是正常的公民行为,这不构成犯罪。抛开这个不谈,他不构成犯罪,法院判他罪,这个判决是判三缓五,高律师应该有自由的,他应该在北京家中和朋友见面,生活是自由的,要不然不叫缓刑。”他认为,实际上高律师没有这种自由,朋友也见不到,也没有和家人联系,有强迫失踪的情形,从法律上讲,这本身已不正常了。
大案五:黑监狱“安元鼎”
北京安元鼎公司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以关押、押送到京上访者为主业,并与地方政府签定协议、收取佣金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目前已被刑拘,但各界仍质疑:在所谓“依法治国”的今天,是谁给了“安元鼎们”“司法”的权力?
南方都市报消息:“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看完后都会觉得不可思议,都会反复追问,这到底是不是在中国发生的事,那些电视、报纸、杂志在不厌其烦地歌颂功德是怎么回事。如果说我们的法律主要是用来对付平民,当法律无法压制平民对不公遭遇的申述时,就用黑社会的手段让平民彻底绝望。安元鼎是有组织的黑社会活动,严重挑衅人民群众的尊严。”
该报导提到:“安元鼎的存在给了我们所信赖的法治社会一记最响亮的耳光,以及让社会各阶层的人看到了法制下某些人对人民令人发指的迫害。进京‘告御状’怕是中国农民的最后一个幻想了,如此公然的和地方政府勾结在一起,践踏我们共和国的法律、人权。”
大案六:胡苗苗遭性摧残不能直立行走
今年25岁的胡苗苗是幼儿园教师,个子高挑,皮肤白净,因坚持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今年6月15日上午,遭到张家口怀安县警察抄家并强行抓走。当天警察闯入家中,劫走电脑及现金等财物,未经任何司法程序,警方于6月26日秘密把胡苗苗送到河北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劳教一年。
胡苗苗被关到河北女子劳教所后,被单独关押在一楼(一大队)的保管室里迫害。当时几天,很多的普教和法轮功习练人员都听到胡苗苗因遭毒打而发出的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后来有人听到普教大值班等人私下说胡苗苗“废了”,“胡苗苗子宫出血啦”,“胡苗苗阴道出血到外面医院看病去了”,才知道胡苗苗被毒打以及被人使用下流手段,用扫帚把和手指捣烂下体,流血不止。每当胡苗苗去厕所时,人们都能听到她痛苦的呻吟和包夹的呵斥及责骂声。
知情人透露,是大队长王伟卫(警号:1356059)指使“普教”吴艳春、李玲玲、宗东荣等人虐待摧残胡苗苗的。禁闭室不透一丝阳光,胡苗苗身上伤痕不断,又长期不见太阳,被折磨得脸色苍白、非常憔悴。胡苗苗怀疑骨头被打坏,申请到所外医院检查确诊,劳教所不批准。胡苗苗的家属数次从张家口柴沟堡老家赶到石家庄鹿泉的劳教所要求见面,但都被王伟卫以各种理由拒绝。致使其家人至今对胡苗苗情况生死不明。
大案七:河南赵作海“杀人”事件
河南农民赵作海11年前的“杀人”冤案,因今年4月30日“被杀害者”赵振晌失踪12年后突然“复活”回家,而被媒体披露出来,舆论一片哗然。
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的村民赵作海1998年曾与同村的赵振裳(又作赵振晌)发生争执,后者随后失踪。第二年,附近一口机井内发现一具被砍去头和四肢的男尸,警方认为死者是赵振裳,并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赵作海。1999年5月10日之后,赵作海在无法忍受各种刑罚折磨的情况下相继作出了九次有罪供述。
大案八:广东茂名青年看守所“盖被死”
11月25日凌晨1时20分,被羁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的戚业强(男,22岁,茂名市金塘镇人)被紧急送进茂名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却被医生宣布犯罪嫌疑人在送院前已经死亡。
戚业强被送往医院后,其哥哥戚水金及叔叔戚毅迅速赶到医院,发现戚业强手脚冰凉,随后被医院宣布死亡。戚水金认为,戚业强身体一直非常健康,如果不发生意外,不会出现急病等情况,于是当场就对狱警表达了强烈质疑。通过目测戚业强的尸体,并未发现表面伤,但医护人员的初步检查认为戚业强的肺部有大量瘀血,估计是窒息死亡。
有网友在凯迪社区提出质疑:收治医院作出死后推断是猝死,而尸检结果表明死者肺部有大量瘀血,符合窒息死亡特征。按照看守所的答复就是有可能是盖被子闷死的,但正常人都能明白,这个只会发生在无力挣扎的婴儿身上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一个健康的青壮年身上呢?
大案九:湖北恩施女青年苏莉“自愿死”
10月11日,湖北恩施女青年苏莉从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大楼7楼跳下,不治身亡。12日,衡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苏莉在跳楼过程中,表现出了很明显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纯属跳楼自杀事件。”现场网友及监控录像均证实,从苏莉跑到公安局到最终跳楼,整个过程持续了近20分钟,但是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家属质疑警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
苏莉在7楼窗台上嚎啕痛哭做跳楼状,前后20多分钟,警方无一人采取任何施救措施。蹊跷的是,从网友拍摄的27秒录像中,我们可以听到苏莉临死前跳下的一瞬间撕心裂肺的喊道:“爸爸,他们把我强奸了!”
大案十:河南省鲁山县王亚辉“喝开水”死
2010年2月18日,河南省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被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亚辉已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他身上有多处伤痕。对此当地警方解释,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鲁山县公安局政治部姚主任介绍,王亚辉是在2月18日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带走的。2月21日,警方在看守所提审王亚辉。姚主任称:“当时他说口渴,民警给他倒了开水,开水比较热,其中有一个民警可能是感冒了,喝了点感冒冲剂,感冒冲剂比较凉,就把感冒冲剂倒了点(给王亚辉喝)。喝完以后王亚辉就不一样了,情绪身体都不一样了,就赶紧往医院送(然后就死亡了)。”
网友质疑:“喝开水能死人,这个可耻的谎言可想而知会引起天下人的哄堂大笑。警察刑讯逼供打死人,历来判得很轻,特色特色,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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