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白居易与特异功能

白居易(公元772-846),字乐天,是紧接盛唐以后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语言通俗、明白流畅,在风格上自成一体(世称“元白体”)。他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强调继承《诗经》“风雅比兴”的传统。《与元九书》为其诗论纲领,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文献。他长于各种诗体,特别是叙事长诗,其中《长恨歌》和《琵琶行》是其代表作,而《长恨歌》则被诗评家誉为千古绝唱。

不像韩愈、杜甫和其他一些大诗人那样,死后才受到后人的特别推崇,白居易在生时便诗名显赫,受到举国上下、甚至国外的崇拜,而且其影响在历史上经久不衰。在他盛名的二十年时间中,各地寺庙道观、邮亭等处的墙壁上都能看到他的诗。上至王公大臣,下至野老牧童,不分男女老幼,甚至不识字的老太太,都是他诗歌的忠实欣赏者和积极的传播者。当时传抄他的诗拿去卖钱或者换酒、换茶喝的人到处都是;能够唱诵“长恨歌”的歌妓会抬高身价,自觉与众不同;甚至外国的宰相也托来朝的商人以百金一篇的奇价购买他的诗作。

白居易一生写过的“讽谕诗”比别的诗人都多,充分显示出他关心劳动人民疾苦、同情贫穷受难者的善良本性(最有名的比如《卖炭翁》、《观刈麦》以及《缭绫》等等),使人至今读起来还能深切地感到作者善心的巨大感化力量。特别难能可贵的是,在关心和同情穷苦人的同时,他还往往能反躬自问,把自己的优裕生活看作值得羞愧的事情。比如看到饥饿的妇女抱着小孩,在麦地上捡拾别人收麦时掉下的一颗颗麦粒来充饥,他便联想到自己“不事农桑”还拿“三百石”俸禄,而感到深深的“自愧”(见《观刈麦》)。

他的善念逐渐使他完全走上了修佛的道路。特别是在晚年,他自号“香山居士”,成为一个不入庙的修炼者。修佛使他明白了人世间的一切都是有因果关系的,因此在遇到生活中的磨难时(他曾贬官到江州作司马),就不会像常人一样地过份忧愁和烦恼。而且他对名利也逐渐地放淡,告诫世人不可过份追求,否则自招灾祸,还语重心长地告诉世人,许多人的痛苦都是自己的言行招来的。由于放淡了名利,看透了人生的真相,因此他在修炼中进步很快,并修出了比较强的“宿命通”功能。

盛唐前后,许多朝廷命官和文人都修佛,其中一些人也都知道自己的前世。白居易曾在一首诗中说,“据说房太尉前世是个修佛的和尚,而王右丞(即大诗人王维)前生是一个画家;我也打坐入定,用宿命通看自己的往世,结果发现我原来的好多世中都一直与诗歌有着不解之缘”。他在这里告诉我们,原来他的诗歌天才是在许多世中不断地积累起来的。

白居易不但修出了比较强的宿命通,他在修炼中的体悟似乎也比一般人高。他在“读禅经”中写道,“须知诸相皆非相,若住无余却有余。言下忘言一时了,梦中说梦两重虚。空花岂得兼求果,阳焰如何更觅鱼。摄动是禅禅是动,不禅不动即如如。”

诗无大诂,禅无定说。这首禅诗的境界还是让读者自己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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