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行动中的明星人物、公安局长王立军在10月16日在一次内部会议上,高调支持民警“维权”行动,并威胁对于“歪曲事实真相”的报纸,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即所谓“双起”。消息传出,舆论大哗,南方报业集团和各地都市报发文强烈批评。
王立军的讲话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议上作出的。这次紧急召开的会议主要针对发生于9月30日的“武隆余海波等人妨害公务案”。据媒体报道,重庆市武隆县亿万富翁余海波,因阻止地方管委会对其公司名下“天秀仙居”售楼处外围墙的拆除,与管委会发生冲突。据重庆警方称,余海波先是指挥工人阻断公路,等其亲自赶到后,驾驶宝马车横向停在路中央,并率众殴打现场拍照取证的民警,造成相机损毁和多人受伤。
王立军在讲话中对本次事件中纪检督察的角色大为不满,称其“对民警缺乏感情”,并要求“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全局”。他高度颂扬警察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厉称“一旦与警方对抗,造成警察被伤害,全国的警察都将诛之”!
但是,王立军在讲话中流露出妄自尊大的权力意识。他要求“对涉案人员,要依法全部缉捕,至少劳动教养三年。对用于堵断公路的渝.ANV678号宝马车及其它几台车辆,全部以作案工具罚没。”并称自己第一时间就明确批示“肇事者全部教养三年,不投送”。
随后,王立军话锋一转,提出“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这就是王立军所称的“双起”。
王立军在讲话中进一步解释了“双起”的用意:他自认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王立军最后要求,民警任何时候受到侵害,都必须第一时间维权。单位政委、政治处主任及有关政工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前去看望慰问,“不问对错,首先抚平民警心灵创伤”。“纪检督察要第一时间跟进维权,敢于叫板,敢于拍桌子。”
该内部讲话在互联网上流传极广,但没有官方的权威否认。南方报业集团旗下的《南方农村报》为此发表社论——《王立军的“双起”论让舆论齿寒》。社论称,王立军的逻辑表面看来也是在寻求司法解决,却被一层咄咄逼人的气势所包裹着,并提出质问:不问青红皂白已经到了顾不上对错的地步,这是在为警察维权,还是在为权力暴虐张目?
《东方早报》对此评论称,重庆警方此番能祭出“双起”的大旗,而不是将当事人直接抓进看守所去“躲猫猫”,倒还不失为一种“进步”。而“双起”论引发争议的焦点,并不在救济的渠道,而在“凡是”的霸道。在警局和媒体的司法对决中,应当是法律而不是警察拥有“全部主动权”。
《现代快报》将王立军在讲话中流露出的情绪称之为“护犊之心”, 它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机关目前隐含的“泛恶论”,甚至把代表民意诉求的新闻报道也划入敌意的范围。从“跨省追捕”“网上通缉”乃至今天的“双起”,都是这一划界的表现形式。
面对批评,重庆警方也试图自圆其说,10月19日,重庆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蒲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双起”只是针对“有歪曲事实真相攻击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报道)”; “双起”并没有藐视舆论监督,因为它并非针对负面报道。“不实的舆论,怎么能说是舆论监督?”蒲剑反问道。
在群情汹涌的批评声浪中,也有若干为王立军辩护的声音,来自重庆本地的《重庆晚报》署名“江涛”的评论得意地称,“双起”言论无疑带着一股“杀气”。尤其是出自打黑英雄之口,其威慑力自然非比一般。那些断章取义“双起”言论的人,不是概念错误,而是法理错误。他还指责批评者“双脚跳起、离地三尺”、“精神过敏、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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