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平赶回曲周,发现政府宾馆栏杆、河边电线杆、砖头上,到处贴着整整7页的笔录,上面详细记录着当晚案发的经过,包括强奸的具体行为等极为隐私的细节。
遭县人大代表、乡党委书记强奸;警方立案后迟迟不抓人;强奸询问笔录被人从警方复印出来,满县城散发,并在百度贴吧里四处张贴;一次一次被强迫承认笔录是自己泄露出去的……这是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化名)两年半里的遭遇。
张丽平是一个乡村企业家,在曲周县属于“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不过两年半前的一次强奸事件以及强奸笔录被外泄,让长相漂亮的她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目前,49岁的张丽平已身患抑郁症,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她一直坚持戴墨镜,害怕自己被人认出来。
2010年10月15日,邯郸市丛台区法院作出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邯郸市河南滩乡党委书记石书章被法院宣布无罪。而一年前,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
“始终有人在阻止这件事的调查。”邯郸市公安系统一名知情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称。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一个简单的强奸案在当地久拖不决,又是谁故意泄露了强奸笔录?
河北邯郸一强奸案询问笔录被四处张贴,受害人两年来苦苦追问。
“满大街贴着询问笔录”
在5万人左右的曲周县城,张丽平一家属于较早富裕起来的阶层。她和丈夫在外做生意,开有几家工厂。
2008年3月21日,正值邯郸市召开两会,张丽平在市里催讨欠款时,遇到了石书章。由于生意上的需要,两家一直有往来。据张丽平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石书章约她吃饭后将她灌得晕晕乎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张丽平向邯郸市丛台公安分局报案。最初公安接警、调查取证,都很顺利。张丽平回忆说,当时负责此案的王永志办事认真负责,笔录做了一半,王就说:先取证!他担心时间太久,怕影响体液的提取。
一周后,王永志告诉她传唤石书章不来。她隐约感到,案子可能办不下去了。石是曲周本地人,曾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一年多前刚升任河南滩乡党委书记。他还是县人大代表。
3个多月过去,石依然担任着河南滩乡党委书记的职务,“我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用各种办法要挟我撤案。”张丽平说,一次她在外地,石也跟踪而至,令她怀疑自己的手机被监控。
奥运前夕的一天,一个朋友问张丽平:你跟石书章发生什么事了?满大街都贴着公安局的询问笔录呢。
“我脑袋嗡的一下。”张丽平回忆。她赶回曲周,发现政府宾馆栏杆、河边电线杆、砖头上,到处贴着整整7页的笔录,上面详细记录着当晚案发的经过,包括强奸的具体行为等极为隐私的细节。
张丽平和家里人跑了一天,将笔录一份份捡回来,共捡回二十多份。
笔录的外泄令张丽平几乎精神失常,无法在曲周立脚。“全县城不知道多少人知道了我这件丢人的事儿。”从此,她只要在曲周出现,总要戴一副大大的墨镜。一旦被人认出来,她感觉“就像被人脱光了衣服”。
更麻烦的是,这份“很黄很暴力”的强奸笔录原文,竟然迅速出现在百度贴吧“曲周吧”里,吸引了许多围观者。张向百度投诉、花钱删帖子,怎么也赶不上帖子的“生长速度”。张17岁的小儿子看到之后,离家出走二十多天。
是谁在背后捣鬼?张丽平托人查到发帖IP地址出自曲周县委。此时,石书章仍担任河南滩乡党委书记,未被刑拘。张丽平请求曲周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遭到拒绝。
张丽平怀疑是石书章干的。她对记者回忆,事发前不久,石找到她,拿出了一叠材料,说:“我连这个都拿到手了,你要是不撤诉,我就把它扔出去。”
家里也乱套了。78岁的老母亲一句话不说,看着她默默地流泪。在邢台上中专的二儿子拎着一把菜刀,跑到石书章住的怡馨花园家门口,嚷着要杀人。
据张向记者回忆,此时石书章依然在跟踪她,以各种方式要挟,要和她谈撤案的事。
而以前认真办案的王永志,态度也有变化。有一天,王叫她去丛台分局,拿出一份撤案申请,说她签了字后儿子就安全了。张丽平说,“那时我已经被那个人逼得精神崩溃,糊里糊涂地签了字。”签完了她就后悔了。
三天后,张丽平到邯郸市公安局和市纪委“告状”,称自己不撤案了。
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
2009年1月,丛台公安分局终于对石书章采取了强制措施,此时离案发已有8个多月。张丽平认为这源于自己反复上访,给有关部门造成了压力。
事实上,邯郸市公安局有人坚持抓石书章。“这是一起挂账督办的案件。”一位接触此案的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此案案情简单,当事人陈述、物证、人证都非常明确地指向石涉嫌强奸,公安当即就该抓人。
不过,碍及石的县人大代表身份,不方便抓捕,又顾虑曲周县人大不敢做决议,丛台分局特地将情况反映到邯郸市人大,请求罢免石的人大代表身份。“从道德品行上来讲,最起码他不能当人大代表了。”
罢免人大代表、抓人、提起公诉,2009年年底,丛台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石书章有期徒刑4年。石书章不服上诉,邯郸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今年10月15日,丛台区法院作出再审后的一审判决,判决书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认定石书章强奸证据不足,石无罪。
判决书显示,丛台法院做出这样的认定源于采信了另外两方面的证据。一是石书章的口供和他的亲属、上下级提供的证词,证词均称石、张二人案发前后都保持着性关系。二是张在邯郸市公安局的撤案申请和在市纪委做的陈述。
张丽平的代理律师赵文斌向丛台区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他认为,强奸存在与否,只与当晚发生的事实有关,只需看石的性侵犯行为是否违背张的意志。对此,公诉方原有的证据,包括体液、张反抗时揪下的石的纽扣、宾馆服务员的证词等,已充分证明了石的强奸罪成立。原一审判决是适当的。
而再审时,法院单方面采信的两方面证据只与案发前和案发后有关,与当晚事实无关。另外,石的亲属和上下级与他有利害关系,证词真实性大打折扣;而张在市公安局和市纪委做的陈述是在家人人身安全遭到威胁的情况下做出的,法院却没有认真审查,就草率认定。
“这是领导压力下的判决。”一名了解此案的警察对本报记者说。
涉及公安内部人士?
到底是谁泄露了强奸询问笔录?
2008年年底,在石书章被刑拘前,办案民警王永志被停职。邯郸警方向外发布信息,王要对强奸笔录泄露承担直接责任。今年下半年,又有消息传出王已经被逮捕。
张丽平认为笔录不是王泄露出去的。据她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她从县城大街上捡回笔录后,立刻给王打电话试探:“案子的笔录材料有可能到别人手上吗?” “不可能!”王回答很干脆,没有支吾和惊慌。张又问:“那我的材料有没有可能到别人的手上?”王立刻问:“怎么回事?这事儿绝对不可能,笔录保管得很严密。”
本报获取了一份王永志停职前后的录音。在录音里,王称先后有局长马金献、主管刑侦的李姓副局长等4位正副局领导调过卷,还有市纪委的领导也调过卷。
在张丽平和五六名丛台公安分局领导会谈的录音里,王永志说:“现在责任都让我扛了,我怎么办啊?”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知道有多严重,我没有办法,我喝醉了酒闹过,闹得很难堪,把领导都骂了一通……”
王还表示:“我跟你说你要有证据你就告,不要怕影响到我。我真希望你有证据把他们拿掉,还我一个清白。”
据邯郸市公安局一位知情人士称,事发之后,公安局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案子侦破期间,刑侦笔录属于秘密。“他们分析是公安内部人士搞的,王永志是个替罪羊。”
据悉,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迅速到丛台分局调查,“感到推不动了,就不再涉入了。”此时,走投无路的张求助于媒体。今年5月,一家北京媒体报道了此事。
舆论在邯郸市政法系统掀起了大风波。邯郸市公安局纪委成立了三十多人的调查组,邯郸市检察院也抽调各区县检察官成立专案组。
4天后,邯郸市公安局打电话给张,说要解决这个问题。据张回忆,在市委党校的一个招待所,有人拿出了一份书面材料让她签字。材料上面写石书章将笔录给了她,她自己复印散发出去的。上面有五六个人签字证明。“我坚决不签。我把自己被强奸的事往外说,我有病啊?”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黎光寿向本报记者回忆,当时他在邯郸市采访,张和专案组的人走后3个多小时,他接到张的短信,称心脏病发作,很危险。黎赶到这个招待所,给张送去了速效救心丸和水,看到“她头发凌乱,神色疲惫”。黎光寿和办案人员交涉了三四个小时后,张才被放出来。
不久,邯郸市检察院专案组由邯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杜保生带队,约见了张丽平。和杜保生合作办过案的人大都认为杜为人较为公正,张丽平起初对他十分信任。录音、录像、取证,一切都很顺利。几天后,她外出做生意,检察院到她家里搜查另外的笔录材料。
被张丽平称作“抄家”的行为发生了两次,都是趁张不在家时行动。张认为检方想将剩下笔录复印件拿走后销毁。此时的张丽平已经对办案机关彻底失去了信任。无论是王永志,还是杜保生,起初给她的印象都不错,“他们是真心想办案的”,然而过了段时间,“事情不对劲儿了”。
给她印象最深的是,她曾将录有石书章威胁她撤案的录音笔交给丛台分局,结果在庭审期间公安机关称录音笔找不到了。另一件事是,市检察院插手不久,几位捡到过笔录材料的证人被检察院反复叫去“聊天”,结果证词全部发生了变化。
目前,强奸笔录泄露一案仍悬在半空。当年的调卷人之一——丛台公安分局局长马金献已经升任邯郸市公安局主管信访的副局长。马是邯郸市永年县人,历任永年、鸡泽、武安等县公安局局长。警察王永志已被逮捕,关于案情具体情况,是否有其他人涉案,杜保生拒绝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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