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十年绿卡 偷渡来美华男一击即中
偷渡来美15年,38岁的林伟(音译)也许是第一次感到如此轻松,他日前前往移民法庭,准备提出“豁免递解出境”(Cancellation of Removal,又称“十年绿卡”或“十年豁免”)申请,再次尝试合法留在美国。这种所谓的“十年绿卡”申请一直对申请人的条件有非常高的要求,但林伟觉得为了两个在美出生的孩子,他必须尽快转身分,不论什么办法他都要尝试。结果出乎林伟以及其代表律师的意料,法官在审阅申请资料后,竟然当庭准许发出绿卡。
林伟的代表律师张恩仁对此喜出望外,因为当日原本只是一次例行会面,即俗称“小庭”的Master Hearing,许多资料都是第一次提交给移民法庭,正常情况下,移民法官会在收到材料后再安排“大庭”(Merits Hearing),专门审核这些材料并进行判决,通常要耗时一到两年。
张恩仁认为,林伟的案子或许能够代表新的趋势,代表移民法庭会对条件齐全的“十年绿卡”有偏好,只要申请人够资格,法庭认为无需浪费更多时间。
林伟是1996年从中国福建福州偷渡到美,后在此结婚生子,两个孩子分别是四岁和两岁,其中一个有严重的健康问题。为了转身分,林伟在律师建议下,以“如果被遣返,将对自己的美国公民直系亲属造成极端艰困(extreme hardship)”为理由,在今年5月提出“十年绿卡”申请。
事实上,除造成“极端艰困”这一条件外,这类身分调整申请人还需符合:一、有证据证明入境美国满十年;二、居美期间从来没有进入移民局的法律程序,包括申请政治庇护及其它程序。
张恩仁表示,从表面看,“十年绿卡”条件很严格,但随着近两年这类申请人数增多,他也发现此中“高规格、高通过率”的趋势,林伟仅仅与法官“一面之缘”便拿到绿卡,除了运气,也反映法官感情上更偏好这样有理有据的非法移民申请人。
林伟已经被安排前往打指模,可望于12月获得新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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