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们学校来了五位北大法律系的高才生。据介绍,他们受国家特别培训出国来介绍中国的司法系统,同时学习美国的法制制度。除了我们学校外,他们还会到访好几所美国名牌大学。
几天前,这五位高才生在我们学校主持了一场座谈会。座谈会上,一位代表详细阐述了中国法律系统的发展。我还以为他要告诉我中国法制发展的近况呢,没想到,他竟然侃侃谈到中国几千年来的君主帝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西方的法律不太适合中国。
但更让我们这些观众感到诧异的是另一位高才生。在谈到一党制(换言之,一党操控)对中国法律体系的影响时,这位同学企图为一些政治决定做出解释。他的原话大概是这么说的:“因为很多时候,你根本不能够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当时你也没有证人,没有人看见发生了什么,你说有证据,证据有什么用?而且事情已经过去了,已经没有哪个真、哪个假的了,法律根本没有用,所以需要......”
他还没说完,我身旁的一位老华侨(看起来可能是一位教授)已经受不了了,他没等他说完就站了起来用非常严厉的口气打断了他:“这是我一辈子听过的最荒唐的逻辑。难道因为你没有证人、没有证据,法律就可以置之不理了吗?我问你,所有法律案件都是有人做错事之后才立案的,都是通过后来的各种证据、证词推断出来的,如果因为事情过去了就没有一个事实、法律就没有用的话,那全天下的法律都没用了!”
这位北大高才生顿时愣住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这位老华侨继续斥道:“我问你,希特勒杀人的时候,有谁看见了?纳粹集中营那么多人被杀害,你如果找不到证人,又不承认证据,就没一个一个事实,Nuremburg审判不就废了吗?我对你们这些所谓的中国法律精英太失望了!你们根本就不懂法律!把中国交给你们这样的人,我们国家还能有希望吗?”
说着说者,这位老华侨已经按耐不住自己,气冲冲地走出门去。北大的五位高才生无言以对,只好按着顺序继续介绍了完了自己,最后连答疑都取消,灰溜溜的离开了。
虽然我也不太懂法律,但是从最基本的人伦角度来看,那位北大高材生的言辞在西方是不可能成立的。可悲地是,就像那位老华侨所说,如果连中国最精英的法律学生们都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想,中国的司法系统在几十年来不可能取得任何进展,人们的基本人权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记得几个月前我还参加过另一个中国司法系统研讨会。会上,一名过去30多年来一直都在中国打官司的西方律师谈到自己的经历说,在许多政治案件上,决定根本就不是法官判的,而是每个星期三一群从来没有出席庭审的党内人士私自定下的。他还说,虽然中国司法系统的各种条文在过去30年来越来越多,问题是,法官根本就不看。
最后,他还说,曾经有一位他认识的中国法官告诉他,两千多年前,公孙龙不是说过“白马非马”吗?今天,中国的法庭其实不是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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