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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汉举报村官违法入狱 江苏建行职员揭贪被判

 2010-10-07 03:4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山东省东明县的一位村民告诉本台,因揭发地方干部违反乱纪,遭到打击报复,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五年,上诉无门。而江苏盱眙的一位建行职员,也因揭发贪污被判刑。

东明县小井乡村民郝景义周三对本台投诉遭到乡村干部打击报复,他说,01年由于受阴雨天气影响,小麦无法晒干,导致很多村民还没有来得及交上提留款 (农业税)。6月末的一天,由乡长乔建府与乡派出所所长朱斌带领的突击队数十人,闯入村民家中,进行抄家,逼交提留款。许多村民家被毁,电视机及三轮车被 抢走。他于是向上级反映情况,结果遭到牢狱之灾。他说:“ 2001年因为我们那个地方受灾,交公粮没有提留就被乡村干部‘打、抢、砸’抄家。把我家门踢了,把三轮车跟小麦都抢走了。就因为这,我去反映乡村干部违 法乱纪的事,结果反映了四年,他们没有解决我的问题,反而把我以敲诈勒索的罪名把我送进了监狱,判了五年。”
 
郝景义说,当局在法庭上出 示的“证据”是他收取村干部带人砸坏他家财物,打烂三轮车的一万元人民币赔偿款。他出狱后,找到控方所谓证人焦海林对质,却发现公安伪造证据。于是向省高 院并到北京申诉,法院拒绝立案:“从2005年起申诉到山东省高级法院也没有给我任何说法,不要说给我立案了,也没有给我立案书。”
 
记 者从郝景义提供焦海林手写的证言中,强调从来没有为法院和公安局做过证。六年多来,为讨回公道,他长期在北京上访。根据郝景义提供的按有十位村民手印的证 明写道,小井乡政府在宣传车上广播称,郝景义到北京上访,是反党分子,所以被判刑。记者又从盖有东明县政府信访办公章的上访答复意见书看到,郝景义反映的 不仅是个人遭遇,还包括救灾物资不到位,村委会干部没经过选举产生等问题。
 
记者当天多次致电该县法院和信访局,但电话无人接听。
 
中国政府一再鼓励民众揭发贪官,各地检察院均设有反贪局,接受检举揭发。而近期又设立举报热线及开通互联网检举,但面对真正的举报,采取的却是另一种方式。
 
建 设银行江苏分行盱眙县支行的一位前职员宋扬在网上发帖,公开自己因揭发被打击报复的冤情。他周三告诉本台,1994年,因为举报他人犯罪,被法院判刑: “把我判二(年)缓二(年),我申诉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我免于刑事处分,但是依然定我有罪。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冤案、假案、错案。我一开始就 说我是举报人,他们检察院就不认同,法院也不认同。后来包括江苏省建行,淮安市建行,包括盱眙县银行都证明我是举报人,他们就是不认同我这个举报人(身 份)。”
 
宋扬说,当时举报该储蓄所主任挪用公款,透支储户存款及吸收存款不入账等等:“当时就是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问题向领导反映一下,就是说他们有这个违规行为。后来这个事情到检察院,他搞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搞了一个挪用公款26万。”
 
熟悉此案的大部分人已经退休或离任,记者找到时任盱眙支行行长李峰的同学刘兴家,询问当年的情况。他说:“上面的处理意见他认为不正确,后来他把材料给我看了后,把(对)他的处分减轻了。”
 
刘兴家承认政府对宋扬案的处理不公平:“按理讲(建行)应该叫人回去的。上面省里(建行)面都过问的,对这方面都有意见的。我认为是有点冤,有的比他这个还要严重得厉害都纠正过来,最起码解决他将来的生活问题。”
 
宋扬曾多次到北京上访,结果和其它访民一样,遭到截访人员阻止。记者向盱眙信访局许宝国局长查询,他回答说:“叫宋扬跟我联系吧。你那里啊?”

记者: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想了解一下。
回答:你让宋扬跟我联系吧,好吧?有什么情况我跟宋扬沟通。如果你看到他了,他需要什么让他来跟我谈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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