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僵持在高速路上
昨天上午9点多,一辆旅游大巴在京藏高速上出故障,首发集团牵引车将大巴拖至应急车道,行程半公里收费2160元。司机称费用太高,拒交拖车费,双方僵持在高速路上至晚上6点。
拖行半公里2160元
昨天上午9点多,一辆幸福国旅大巴车行至京藏高速科技园出口附近时离合器出现故障,车速慢慢降低,最后停在最右侧车道。当时车上有50多名乘客,正准备前往八达岭长城。因处于桥上路段,无应急车道,交通受阻。20分钟后,交警赶到现场疏导交通。
司机史先生称,10点多时,交警联系了一辆首发集团的牵引车过来。行至桥下500多米处应急车道后,司机史先生让拖车停下,等公司派旅游大巴将游客接走。
当结算拖车费时,对方开价2160元。史先生觉得收费太高,拒付拖车费,但对方司机称“不交费用不松钩”,两辆车僵持在高速路边的应急车道上。
昨天下午1点,记者看到,牵引车的车钩紧紧系住旅游大巴。牵引车司机称,价格是首发集团规定好的,不给钱不能松钩,“10公里以内拖车费2160元,超过10公里每公里加收72元”。记者询问首发集团拖车业务电话,工作人员称这的确是“成本核算后的定价”,不管拉了多少米,只要出车就这个价。北京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热线人员称,目前救援拖车的收费暂无政府指导价格。
司机质疑事后收费
今年9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通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
“交警并未询问我的意见,就叫了首发集团的牵引车,我觉得不合理”,史先生说,牵引车事前未说明具体费用也让他不满。昌平区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拖车费用由拖车公司与车主协商,首发集团的拖车业务属于高速公路救援服务范畴,并非“社会救援机构”。
昨晚6点,史先生最终支付拖车费,但未签署拖车《确认单》,他欲拿相关票据起诉拖车公司“天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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