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包括矿长、副矿长在内的5名主要领导却稳坐在办公室里。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觉得如今的某些领导实在是“高明”,这“伟大创举”可谓一举多得:既应付了国务院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 23号文件要求,又可避免在他们自己看来也毫无安全保障的“下井高危”。 更何况这些被突击提拔的“助理矿长”好容易有了提拔重用的机会,少不得感恩戴德一番。矿领导的这种名利双收、安全无忧的决策,确实聪明之极。
怕只怕聪明反被聪明误,露出了许多马脚,让民众耻笑,叫百姓唾骂。
突击提拔的做法,是“金蝉脱壳”之法。很显然,这次匆忙的突击提拔,并非是真正工作需要,而是矿领导怕苦怕累怕死的心理在作祟,职位提拔仅是一个障眼虚招,能代替领导下井带班,才是此举的真实作用所在。我们知道,煤矿井下作业,条件差,工作累,且各种安全隐患不断。国家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矿领导必须带班上下井的举措,无非是希望通过领导赴第一线的工作方式,能够随时掌握井下安全状况,及时处理隐患,确保安全隐患降至最低。而如今,通过“招募”“敢死队”替身代劳,领导却安坐在办公室悠哉悠哉,如此“金蝉脱壳”之法,实际是拿矿工的生命在儿戏。
突击提拔的做法,是政策与对策的较量。很早以前,我们就见识过不少地方领导面对国家政策,采取了“下有对策”的谋略。眼下,朝阳煤矿不过是再次赤裸裸演绎了一遍而已。手段并不高明,只是花样翻新罢了。为啥总是把国家的政策切割的支离破碎,为我所用才好?说到底,不过是私心私欲在作怪。他们一方面冠冕堂皇喊口号,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却有选择地执行政策,变相地改变政策,甚至拒不贯彻政策。这种做法,无疑是危害很大的局部利益至上、地方利益至上思维模式的变种。
突击提拔的做法,是权力与责任的割裂。按说,因职位而获得的权力,是需要有与之适应的责任相配套相制约的,不能光享受权力的美妙,而抛却责任的压力。为了让自己不下井,矿长、副矿长就可以提拔“矿长助理”下井,这是一种变相的以权谋私,是权力私有化的表现。凭什么领导的命就更金贵,普通矿工的命就如同蝼蚁?更何况,国家让矿领导与矿工一起下井不是“陪死”而是“陪活”。毕竟,有的领导在GDP和利润或者其他政绩面前,容易暂时忘却矿工的生死。而任何人任何时刻都不会忘却自身的生死问题。倘若,矿领导也天天下井,安全问题肯定会慎之又慎的。对矿山来说,安全生产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重要工作。
突击提拔的做法,是素质与道德的背离。既然是提拔,显然需要经历一定的考察程序,需要通过必要的组织手续,而“突击”二字已显现了并不完善的任免过程。假如说,矿领导为了急于寻找“替死者”而匆忙任命,被提拔者素质如何把握?假如说,提拔助理仅是为了躲避责任、逃脱问责,矿领导职业道德安在?
综上所述,“助理矿长下井”很可能成为将来“诿过”的最佳选择。这种做法,难道不是一种缺德行径吗?事实上,我们需要的不是这种虚假的领导同下井做派,而是实实在在的能够同甘共苦生死与共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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