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国之前,我是做好打工吃苦丢工作的准备的。到美国之后,国内的工作是丢了,在美国我既是失业人员,却又无法很快就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呆在家中,相夫教子,但这又未尝不是天赐的福分,好歹每日有吃有喝,不用看上司的脸色也没有老板的管束,一家三口团聚,出门还有自备车,我也就知足而安。
很想找工作挣钱,但那时的我,没有本事没有工作身份又不想打黑工,于是我连一角钱的小费也没能挣到。因此,我决定除了吃吃麦当劳和中国快餐,需付小费的餐馆我们暂且免进。
儿子去美国的那年,上小学二年级,他因为读书勤奋,得到一张到餐馆吃免费餐的票,但餐馆规定小孩去吃饭需有大人陪同,我也就义不容辞地荣幸地踏入了那家外国人开的餐馆。
我们上午十一点钟进去,因没到十二点,所以只供应早餐。儿子对早餐的食物不满意,于是我们打道回府。下午五点多钟,我带着儿子第二次进入这家餐馆,拿出儿童免费餐券,当班经理左看右看,说是不能兑现,理由是:虽然他们开的是连锁店,但我们不属于他这个区。幸亏我还会几句英语,我说:这是离我们家最近的连锁店,且上午十一点我们来时,那位当班的经理说可以用。最主要的是,我先生将我们送到这儿后又去办别的事了,需一个小时以后才能来接我们,因此,我们只好在这里静等。
这位经理打了一个电话后,终于同意兑现儿童免费餐券。接待我们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妇女,挺慈祥的样子,别人不接待我们,她却上来热情地拿出菜单让我们点,儿子点了自己要的套餐,我装模作样地看了一阵之后,指着最便宜的茶水说:Only this.
一杯茶值一美元一角,当时,我才到美国不久,看见价目就在心里折算成人民币,乖乖,一杯清茶价值人民币近八元五角,而且,所谓的茶叶只是国内宾馆常见的袋装茶末,但好歹算是点了道“菜”。
帐单下来后,我去前台付完茶水帐,回到座位上,等儿子吃完后,我放了一美元在餐桌上。这样,我终于尝到付小费的滋味。第一次付的小费虽然不多,但却是餐费价格的100%,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高消费”。
先生说,在美国付小费,一般是按照消费价格的百分之十到十五来支付。后来,我们从美国移民来加拿大,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来付服务小费。
前年,父母从中国来加拿大,我去机场接他们。年逾古稀的双亲不懂英文,在办理出机场的手续时,得到一位会说粤语的华裔工作人员的热情帮助,而我的父亲恰好是广东人,他乡遇老广,感受到特别的温暖。那位老乡还找来一位黑皮肤的机场服务员帮助我的父母拿行李,并且将行李放到推车上一直推到我们的车前。
机场服务员协助我们放好行李后,我准备付费,妈妈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她已经付了二十加元的小费。看到我有点吃惊的模样,她爽快地一挥手:本来给个五块十块也行,多亏他们帮忙,一切顺利,我们心里高兴,愿意多给点。
比起父母来,我总是惭愧,即使第一次付小费,他们也远远超过我。我的父母就是这样的人,对自己克勤克俭,对别人宽宏大度。
爸爸说:能给予的人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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