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中生注射甲流疫苗致死绝非个案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文峰中学高三(2)班已逝孩子费晶铭的母亲尤志华,现将孩子的事反映给您。我女儿费晶铭于2009年11月17日注射甲流疫苗后,12月7日初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9日确诊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苏大附一院血液科28病区急救至2010年3月8日突然去世。今天是孩子去世的第137天,失去唯一的爱女使我痛苦不堪,可是面对一堆所谓的专家我更加痛苦。 从孩子生病住院到去世91天时间内,我一直向职能部门反映,就是无人理睬,最后还被盐城市的专家们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诊断制作成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说成是偶合症、与疫苗无关。2010年6月11日盐城市医学会的鉴定依据不但前后矛盾,而且居然还能推断出与疫苗无关的偶合症。孩子走后我成了重点维稳对象,尽管我多次向省市政府部门汇报投诉,得到的回答却到了欲哭无泪的地步!
一、情况概要:
盐城文峰中学高三(2)班费晶铭1992年7月26日出生,女,于2009年11月17日上午9:12注射甲流疫苗后,2009年11月22日,开始出现感冒症状,11月23日开始发热,在学校社区门诊输液、服药治疗,未见好转,继而下肢出现出血点、乏力、咽喉疼痛、咳嗽、口腔血疱,12月6日口腔血疱加重,同时伴左眼眼球出血,于12月7日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初诊为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8日,骨穿报告显示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9日急转到苏大附属一院确诊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血液科28病区急救至3月8日突然去世。医疗费50.4万余元,其他费用近10万元,孩子生病期间一直处在危险状态;三系指标低,一直生活在净化罩里,吃喝拉撒都在病床上,对于注射甲流疫苗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孩子生前在病床上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早知道注射甲流疫苗有这样的代价,当初打死我也不注射”。
二、向疾控部门反映,不能第一时间到学校和孩子救治的医院调查
作为公民,理应响应国家的各项号召,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职能部门汇报,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专家会诊调查认定,我们在2009年12月11日分别向盐城亭湖区和盐城市疾控中心邮寄挂号信进行了反映,并没有引起基层职能部门的重视,2009年12月15日和12月16日分别得到盐城市亭湖区工作人员和盐城市疾控中心姜科长的答复是:“这是国家行为,我们只是具体操作者,甲流疫苗副作用中没有再障这一项,我们不可能给你加一项报上去,再说也没有注射甲流疫苗导致再障的报道,我们不可能去苏州调查”。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回答我们十分气愤但是很无奈。2010年1月13日我们又向江苏省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发帖,被退。2010年1月16日向国家和江苏省疾控中心寄挂号信汇报无音后,1月25日再次向国家和江苏省疾控中心寄挂号信汇报;直到孩子去世,无人到学校和孩子的救治医院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
三、向媒体反映,不理睬
2009年1月23日我们打电话给江苏省南京零距离栏目请求帮助,第一次是15号接线员,听完讲述说安排记者,2010年1月30日中午再次打电话给南京零距离反映情况,接线员听说这情况,态度不太好,说“已有记录等安排”,就不理了。孩子去世后,3月15日江苏电视总台新闻部的记者也采访了有关孩子生病前后的情况并到学校进行了核实,发到总台,到现在也没有见播。
四、向教育部门求助,讲已向疾控部门反映
2010年1月23日分别向盐城市教育局常局长和盐城市文峰中学谷涛校长寄去挂号信反映情况,1月29日盐城市教育局体卫医教处的郭老师打电话讲:“常局长已责成文峰中学向市疾控中心反映”。
五、运用网络求助
向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督司张宗久司长发去传真和挂号信,盐城疾控中心在上级的压力下,半天时间出炉不能自圆其说的所谓“偶和症”结论的盐城专家调查诊断书。
在向各级部门汇报求援无果的情况下,我在2010年1月19日在网上发帖《注射甲流疫苗后发生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媒体报道才能调查和认定吗?》求援, 同时在2010年2月9日给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督司张宗久司长发去传真投诉,要求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并与2月10日给张宗久司长寄去了挂号信; 2010年2月11日17:28分,我们接到江苏省疾控中心对汇报情况的询问,说主任批示下来要求调查,2010年2月11日21:38分,盐城市疾控中心姜科长来电,让我们在2月12日上午9:00前将孩子的骨髓检验报告单和认为有价值的资料传真到市卫生局。2010年2月12日14:13分,疾控中心沈进进副主任就打电话讲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果出来了,让我告诉他们地址,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用特快邮件寄给我们,2010年2月15日,我们收到了2010年2月12日作出的所谓“偶和症”结论的盐城专家调查诊断书,我们真的很无奈,我真不知道,这种调查诊断书是如何仓促出炉的?这种闭门造车的应付式的调查诊断书究竟是为了应付谁?
六、对盐城专家《调查诊断书》提出质疑如下
作为专家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侮辱专家这一光荣的称号,可是我们盐城市疾控中心组织的专家组,2月12日从九点到下午两点半钟,如果我们的专家不吃不喝也才五个半小时,就完成了诊断并已将调查诊断制作成文,对此闭门造车作出的调查诊断,我们实在无法接受。
(1)、孩子住院我们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汇报,当时孩子的淋巴细胞占95.5%,为什么没有组织专家调查诊断?我们一直在投诉,为什么到2010年2月12日在上级领导批示下才开始调查?
(2)、为什么不到费晶铭的救治医院调查了解,为什么不去询问学校的老师。仅仅几个小时,看几份材料,就说是偶合症。我们2009年12月11日的书面汇报:“2009年11月23日始出现发热,口腔血疱,皮肤出血点等症状,在社区门诊就诊,输液治疗”,孩子就诊时的病历和门诊处方上都记录了当时症状,身上的紫斑和出血点,而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的发病诊治概要中说成是“2009年11月23日开始有发热症状,之后身上出现皮疹”,难道出血点和皮疹是等同的?孩子发热后,第一时间就治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诊治的是因为上呼吸道感染而给予的输液治疗,这些他们都没有调查,上呼吸道感染症状所有人都知道,我不相信专家会不知。中国疾控中心张国民博士在揭秘甲流疫苗时说“为得到抗体,我们必须先生病,比如高热、寒战、头疼乏力,这是免疫系统在攻击病毒。”我孩子为了得到抗体是先生病了,而且是大病。
(3)、既然注射疫苗前经过严格的体检才给予注射,我孩子体检合格,那就证明了孩子在注射疫苗前是健康的,而且市政府六月一日给我的答复也证明我孩子是在健康的情况下接种疫苗,那么注射疫苗后出现急性重型再障而死亡的唯一原因只有是甲流感疫苗了。
(4)、为费晶铭注射的那批疫苗合格与否、接种是否规范是如何调查的?在同一时间段,为什么一个班38人,不到一半人注射后,11月30日,班级同学陈岳松确诊急性脑炎入住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12月7日,我孩子初诊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再度住入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都应该知道:急性再障发病急,病情重,进展迅速。这时间上的偶合从何说起?而且这偶合症的概率也太大了吧?
七、2010年6月11日,盐城市医学会鉴定依据前后矛盾,岂能推断出与疫苗无关,偶合症?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合格疫苗仍然存在异常反应概率,我们并没有追究接种医疗事故,具有批签合格证,只能表明出厂时合格,同样具有批签发合格证的狂犬疫苗,为什么在出厂近一年才被查出疫苗掺假?一个造假企业,在带病期间生产的产品没有问题?为什么同一时间段,同样健康的孩子,一个班十几个人接种,就出现一个急性病毒脑炎,一个急性重症再障?
2、根据现有医学文献资料,受重人群中急性再障发生率不高于预期。这一条依据能说明什么?不高于预期,不能推翻疫苗接种存在异常反应,能说明甲流疫苗与再障无关吗?现有的医学文献资料记载,说明疫苗引起再障这一事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知专家预期接种疫苗后引起再障的发病率是多少?预期发病率的科学依据是什么?既然发病有预期即存在发病风险性。
3、“结合现有副反应监测资料”。这个监测资料精确吗?我们2009年12月11日,书面向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疾控中心和江苏省盐城市疾控中心汇报,可是从2009年9月15日至2010年1月4日国家疫苗副反应监测资料中,没有关于费晶铭副反应的记载,我们在第一时间上报到市疾控中心,而国家监测资料却没有记载,统计数据能说明什么问题?
4、“现有资料未能肯定任何疫苗与再障之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资料只能用于学术探讨,不可用于科学鉴定。未能肯定并没有否定,既然未能肯定,即为不能确定,未能肯定,岂能被作为排除与疫苗无关的依据?不能确定没有风险,即存在风险。
5、具有合格证的疫苗存在异常反应概率。卫生部门认为我孩子接种了有合格证的疫苗就百分之百安全,违背卫生部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
八、漫漫维权路,何时才能有正义
2010年2月19日分别给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和江苏省疾控中心主任发去传真,讲述调查认定书没有按事实,没有经过调查了解,闭门造车的行为,下午省疾控中心电话回复说“寄给主任的信已收到,按程序走,申请盐城医学会重新鉴定”。同日下午盐城市疾控中心姜科长来电话讲认定书中的两个厂家是笔误。2月22日下午接到江苏省卫生厅的电话说:“寄给厅长的信已收到,现在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走,申请盐城市医学会重新鉴定”。2010年2月22日给盐城市李强市长发去传真,请求其关心我们这个困难的家庭,督促职能部门给我孩子一个符合事实的鉴定。同时在2010年2月22日凌晨,分别给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江苏省梁保华书记、罗志军省长和盐城市市长李强分别发去邮件汇报求援。同时我在4月15日、5月9日再次就盐城市疾控中心不作为行为向省长和省委书记邮箱发去邮件,同时书面向江苏省纪委邮寄去挂号信投诉,在省长邮箱回复中我得到了这样的回答:“盐城市疾控中心接到我们反映后,及时向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报告,并说我孩子是在健康的状况下接种了疫苗,在我们反映的有关情况不符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定的组织专家组调查诊断的条件下,根据省里要求,组织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会诊诊断。盐城市疾控中心在处理你们反映的有关问题中,态度积极慎重,职责履行到位,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然而,从2009年9月15日到2010年1月4日国家疫苗副反应监测资料记载中却没有费晶铭的记载,他们汇报到哪里去了?
针对这一责疑,6月26日我再次向省长信箱投诉,得到的回复是:不符合信访条例,他们无法解决。 我于2月22日、 2月28日、3月21日 、 5月23日 先后四次向卫生部部长陈竺邮箱发去邮件,到现在无回复。2月1日我在苏州向江苏省司法厅于爱荣副厅长邮寄去挂号信,希望能够得到司法援助,孩子也与当日写信向温家宝爷爷求援,直到现在无回复;3月30日,江苏延申公司的造假丑闻出来,梁书记和罗省长亲自批示下来,从司法厅到监狱局一直到监狱党委层层下命令,我们监狱长、政委一天找我们谈了三次话,问我们有何诉求,要求我们不向外媒提供材料,单位连夜将我们反映的情况整理好,并在次日连同我们的材料一起送到了省里,尽管失去爱女我很悲痛,但是作为中国公民、一名党员维护国家权益我是能做到的,可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见到任何答复。
九、孩子含冤去世,政府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费晶铭3月8日去世后,3月8日中午家长分别打电话到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汇报孩子已去世,同时向盐城疾控中心和卫生局汇报。当日晚盐城疾控中心和卫生局代表来殡仪馆解释有关事项,说甲流疫苗不会导致再障,而且是我们专家组已经给你下了调查认定书,为自己推脱责任,令人心寒;3月9日和10日,盐城市卫生局徐杰副局长和省疾控中心的一个专家向我保证疫苗百分百的合格,百分百不会导致我孩子的病,可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声称“疫苗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购进的,疫苗的质量是药监部门的事”, 常州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在回答记者的提问竟如此回答:“疫苗不会100%安全,如果不敢接种就不要接种了”。哄、骗、吓难道是我们职能部门又一工作职责?3月9日晚市卫生局领导和省疾控中心的两个专家,来解释有关事件,推脱责任,一位姓马的专家说:我不能下是由于注射甲流感疫苗引起再障和死亡的,这是国家行为等等,我们全家绝望了。我们问了马专家三个问题:1、血小板是由哪里产生的?马专家回答不清楚;2、疾控部门接到异常情况汇报,是否应该及时组织专家调查会诊,制定治疗方案?马专家回答没有必要;3、马专家说再障的治疗方案是一样的,我举例
问:所有的农药中毒是否都是一个治疗方案?马专家回答没有联系。
我们到市信访办上访、向盐城市纪委投诉疾控中心的渎职和不作为行为,使我我孩子不能在第一时间接受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导致我孩子死亡;在寻求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市政府门前的工作人员的粗暴行为令我们更加绝望,盐城市亭湖公安分局24小时对我们家长进行监控,不让外出信访,盐城市曹副秘书长于3月8日和3月12日,召集了两次协调会,不承认甲流疫苗导致再障、不承认疾控部门失职,协调卫生局、教育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救济19万元(其中卫生局和慈善总会11万,教育局和红十字会合计8万元),并明确学生医保按照20万元的上限报,对于单位在费晶铭生前的捐献爱心也计算在内,3月11日晚家长准备乘火车进京反映情况,被3辆警车强行押回旅馆,而且道路出口都被封锁。3月15日盐城市朱副市长召集了协调会,维持前两次协调会的内容,3月16日上午,由盐城市监察室组成的调查组、盐城市信访局和单位领导一起向家长告知,首先市监察室宣布疾控中心不存在失职和不作为行为,单位领导宣布市长协调会内容,家长在已失去爱女,痛苦不堪的情况下,要求19万元当日到账,对不承认疾控部门失职持保留意见,答应3月17日火花遗体的情况下,盐城市政府协调会明确的事项还是没有得到及时履行,首先是20万元的医保(包括大病救助1.2万)只报了18.6万元,其次是19万元的救济迟迟不能到账。政府协调会没有履行的诚意,一再拖延,在单位领导尽力协调下,直到3月18日下午,教育局和红十字会的8万元现金到位,而且卫生局和慈善总会的11万元却是以疾控中心名誉打到我单位的帐户上,整个过程,所有的协调会,均没有家长参加,也没有任何书面答复给家长,对此我们家长不能接受。
孩子去世后,盐城市政府在处理我孩子的事竟然说与我无关,我就搞不懂了,孩子是我的,处理我孩子的事竟然与我无关,那究竟与谁有关?孩子又不是在我单位接种疫苗的,与我单位有什么关系?现在我被单位监控着,政委亲自将我部门正副经理找去交代,不许我出去上访,难道我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
十、疾控中心总是讲我家是个案,难道个案就不应给个合理的说法吗?更何况注射甲流疫苗后出现再障和白血病的已经不仅仅是我们一家。
1、湖南省怀化市迎丰路三完小学四(4)班张荣,急性重型再障。其母电话:13349616838(家长也已上报)
2、湖北 孝感 文昌中学905班 颜小锐 男孩 1月15号接种的,两星期后被查出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B型,QQ 346246210
其母李女士电话:13871925968
3、张艺萍,女,十岁,广西梧州市蝶山区人,急性淋巴白血病,张先生电话:0774-2382581(政府已出面)
4、南宁市新民中学,初一(5)班的一个男孩子,叫黎韦达,再障(网友提供)
5、河北冀州学生岳荣丽,女,14岁,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岳先生号码:13084549579.
6、江苏无锡一例再障、徐州一例再障。
7、江西九江王维翰,男,10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M2型,属高危,现在北京即将准备做移植,其父电话:15870850877、13167509902(北京卡)、15510525528.
8、黑龙江大庆17岁男孩,注射甲流疫苗后得再障现确诊为红斑狼疮,其母陈女士联系电话:0459-5621511,13836942112
9、河北保定一健壮教师注射甲流疫苗后不久,被查出重症再障联系电话:13833205430
10、宁夏银川魏登清, 40岁,在市公交公司37路上班,3月19日公司组织注射H1N1流感疫苗,第二天脸部、胸前就开始出现皮疹,红斑、奇痒难忍,慢慢身体上的各种病症,疼痛相继出现。知道7月7日医治无效去逝也没有查出病因。亲属联系电话:13895630933.
11、江苏盐城市六中丁欣欣,注射甲流疫苗后,半边身子水肿,到现在也没有查出病因。电话:0515-86016901
12、我单位一同事注射甲流疫苗后,心率失常,浑身水肿,血小板异常,全身检查,就是查不出病因。
13、山东临沭的李致康,男孩八岁,2010年3月16日十点半左右注射甲流疫苗后乏力,发烧,抽搐,呼吸衰竭,不会说话,没意识,脑萎缩,有积水,现还在北京儿童医院治疗。联系电话:13051631160北京,13954972718山东
14、上海一孩子注射甲流疫苗后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MDS),家长电话:15800465816
15、安徽蚌埠4岁的孩子妈妈,今年36岁,2009年11月13日注射甲流疫苗后关节肿痛,一周有感冒症状,嗓子哑,脸上手上出现红斑,并逐渐加重,后被确诊为无肌炎、皮肌炎、肺间质性改变医治无效与2010年2月20日医治无效去世,其夫联系电话:13855207577
16、在江苏省宜兴市第一中学弘毅班蒋鹏岐。11月10日上午,在学校注射了甲型H1N1疫苗以后两小时,左耳就失聪了,并伴有严重的耳鸣。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十天,病情没有好转。到上海五官科专科门诊就诊,上海专家说如果是疫苗引起的耳聋是没有办法治愈的。孩子从小到大身体一直很好,从来没有患过耳朵疾病。自从入院以后,做了所有的检查,包括CT,核磁共震,心电图,胸透,血液化验,小便等等多项检查,所有检查都很正常,没有在他自身上找到发病的原因。多次找过卫生局,疾控中心,他们始终不承认病因是由疫苗注射引起的。现在是呼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只能在网上发贴,希望大家能够帮助我。我该怎么办?我叫蒋元祥,联系电话13606153766
17 、陈素珍女 23岁,联系电话: 15024419871, 2009.11.10在杭州虹桥医院注射后面部出现大面积痤疮、红点且记忆力明显下降 2009.11.25 左耳耳鸣且听力下降,诊断为突发性耳聋 ,药物治疗+物理治疗一个月后离院 听力基本恢复,耳鸣得到改善,未痊愈。
18、 李漪莉 女 37岁,联系电话:13989169857 国电四川华蓥山发电公司职工医院 2009.12.27注射甲流疫苗, 2009.12.29 全身红疹,诊断为玫瑰糠疹 药物治疗+物理治疗近3个月 基本恢复,现尚有痕迹。
19、 徐锁华 男 29岁,联系电话: 13306141290,2009年11月11日在 金坛城西医院注射甲流疫苗 2009.12.21 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 药物治疗17天 基本恢复,未痊愈。
20、 田守营 男 42岁联系电话: 13241886818,2009.11.18在 北京市东四社区医院注射甲流疫苗后,2009.11.19 右耳耳聋、耳鸣,诊断为突发性耳聋 打针、输液、高压氧同时治疗35天后,中医针灸、汤药治疗近四个月 听力有所提升,但与左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耳鸣没有任何改善。 中医治疗没有什么作用。
21、李海燕 女 48岁,联系电话: 13894717299, 2009.11.9在吉林市昌邑区文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射甲流疫苗2009.11.16 右耳突聋20分钟后左耳也堵,诊断为突发性耳聋 药物治疗+物理治疗+重要+点穴+高压氧舱治疗至今 右耳没听力,左耳听力有限严重耳鸣。
22、 张子涵 女 13岁,联系电话: 13382001072 ,2009年11月30日在学校接种(南京市29中) 2009年12月19号 双下肢出现紫癜,伴腹痛。尿蛋白+++,少量血尿。 住院治疗做肾穿刺,住近2个月医院。期间转过几家医院。 有明显好转,有时还会有紫癜出现。一直服中药、西药调理。
23、 谢晓金 男 23岁,联系电话: 15908652236,13502273932 湖北荆楚理工学院 2009年11月23日下午 2009年11月25日早上醒来 左耳耳鸣至聋,右耳耳鸣听力轻微下降,步伐不稳头晕 住院治疗,注射点滴+高压氧+微波+针灸,转过几家医院 听力有所恢复,耳鸣依旧未断过,时重时轻,身体容易疲劳。 脸上也开始有长痘,出现在左右脸颊下端,以前不长。
24、 谢晓金 男 23岁,联系电话: 15908652236,13502273932 2009年11月23日下午在湖北荆楚理工学院注射甲流疫苗,2009年11月25日早上醒来 左耳耳鸣至聋,右耳耳鸣听力轻微下降,步伐不稳头晕 住院治疗,注射点滴+高压氧+微波+针灸,转过几家医院 听力有所恢复,耳鸣依旧未断过,时重时轻,身体容易疲劳。 脸上也开始有长痘,出现在左右脸颊下端,以前不长。
25、费晶铭,女,18岁,于2009年11月17日注射甲流疫苗后,12月7日初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9日确诊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苏大附一院血液科28病区急救至2010年3月8日突然去世。
……
急性白血病、再障,就是起病急,时间短,不知偶合症是如何说起?
十一、根据临床医学资料和疫苗副反应的说明,就是疫苗引发再障而导致费晶铭去逝,依据是:
1、甲流感疫苗(灭活疫苗)作为一种抗原(异种蛋白)作用于人体的免疫细胞(以T淋巴细胞和B淋巴细胞为主)刺激机体产生抗体发生免疫应答,这种免疫反应一方面可以直接杀灭病原微生物(再次进入机体相同的病原微生物),另一方面可以发生超敏反应对机体的免疫系统摧毁(参阅医学免疫学和医学微生物学教材)。这就说明注射甲流感疫苗形成免疫反应可以对骨髓造血系统发生损害,发生骨髓抑制导致急性再障。
2、甲流感疫苗注射的不良反应说明中明确标示,接种后可以出现发热、疲劳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偶见咽喉疼痛、肌肉疼痛、咳嗽、腹痛、关节疼痛、活动异常(活动减少/增多)、口干、食欲不振、腹泻、过敏、胸闷,15天内出血、血小板减少等症状,这就明确说明了该疫苗对机体的骨髓造血系统有损害而可能发生再障和其他血液病。 3、江苏延申生物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狂犬疫苗后正在接受国家相关部门调查整顿期间(可笑之极的是先前有一位专家还信誓旦旦保证质量),还能继续生产甲流感疫苗,一个造假企业生产出的疫苗能是真的吗?一个假药注射到人体中会不会可能导致人死亡?
4、国内已经有多家报道注射甲流感疫苗发生再障以及死亡的报道,这一点已经有多家媒体披露了,国外医学杂志也有相关报道,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我们国内是不能还是不敢认定?
5、根据举证倒置的原则,如果卫生部门不能举证说明其他原因所导致我女儿发生急性再障而死亡的,我们就可以认定是甲流感疫苗导致我孩子死亡的。
6、医学作为一个生命科学,完全可以公开进行探讨,如果不是甲流疫苗引起患者死亡的为什么政府部门专门派人删除我发在各个论坛贴子,封杀我的账号,屏蔽我的手机,这说明什么问题?不言而喻了。
7、有的医学人士讲别人注射甲流疫苗没有出现再障,没有任何问题,这就说明疫苗安全的。那么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药物有的人使用后出现耳、肾功能损害,而有的人使用后不出现这些副作用,是不是就能说明这类药物没有耳、肾毒性,是安全的呢?如果说一种药物使用于人体后每个人都出现同样的毒副反应这还能叫做药品吗?不如叫“杀人剂”了。就好像“日本丰田汽车事件”一样,有的人开此型汽出现故障引起交通事故,而有的人开此型汽车没有出现故障,但这并不能否认产品存在安全缺陷。
按照程序走,每走一步都要花费一大笔费用,我们为孩子看病已经是债台高筑,但是为了还原事实一个真相,同时让这个悲剧不要再次发生,我执着的维权,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尽职尽责,可是专家们不愧为砖家,与受害者玩文字游戏,按法律程序办事的结果是一次次的受到伤害,盐城市政府在给我的回复中,承认我孩子在健康的状况下接种了疫苗,出现副反应,向他们汇报又不在他们的调查诊断范围,面对如此的职能官员,我们真的很无奈,盐城市纪委调查说盐城市疾控中心不存在渎职和不作为行为,说在我们汇报后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就搞不懂了,孩子住院那么长时间,从未见到过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他们做了什么?他们主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了吗?最后还是在上面批示下来才组织调查诊断,而且已时过两月,这难道就是盐城的工作作风,凡事都要领导批示?既然盐城市疾控中心在我们汇报后积极的向上级汇报,然而从2009年9月15日到2010年1月4日国家疫苗副反应监测资料记载中却没有费晶铭的记载,他们汇报到哪里去了?
我于2010年6月17日收到盐城医学会的鉴定后,在2010年6月25日将申请重新鉴定报告已经用快件邮寄给江苏省医学会办公室,6月27日上午江苏省医学会办公室已经签收(短信回复),但是到现在江苏省医学会既没有通知我们什么时候重新鉴定,也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
失去孩子应该接受事实,可是有关部门如此做法我实在不能接受。
失去唯一爱女的母亲:尤志华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联系电话:1377024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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