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名涉黄光裕案前高官被判刑(图)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被判死缓。
中国星期五(7月23日)又有两名因涉黄光裕案被起诉的前高官被判刑。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周五(23日)对广东省政协原副主席陈绍基受贿案宣判,一审判处陈绍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市一中院说,公安系统出身的陈绍基被控受贿近3000万元,但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与此同时,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相怀珠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判处其妻子李善娟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正义网说,2009年7月,相怀珠夫妇均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捕。
相怀珠被控6宗犯罪事实,被控受贿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其中包括为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裁黄光裕提供帮助,收受了百余万元贿赂。
相怀珠的妻子曾任公安部审计局工作人员,她被控伙同相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17万余元。
相怀珠是因与前中国首富黄光裕被控行贿一案有关联的另一位前公安部高官。
在此之前,中国公安部原部长助理兼经侦局局长郑少东已因卷入黄光裕被控行贿一案而受审。
当局也正是在调查郑少东案的过程中发现广东省前政协主席陈绍基受贿证据的。
- 关键字搜索:
-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