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霸王洗发水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的报道铺天盖地,南方都市报也对此事发表了“面对质疑请尊重事实”的社论。 16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报,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抽检,结果显示,抽检样品中二恶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我们也许可以相信,通报的结论是权威的、有科学依据的。不过。有一点弄不明白的是,整个通报中对霸王产品中二恶烷的具体含量只字不提,难道霸王产品的二恶烷含量是国家机密吗? (专题:洗发水工业的潜规则)
笔者是一个自然科学工作者,知道任何有害物质,只要含量足够低,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也几乎等于零。然而,公众也有权利知道,消费者所购买和使用的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究竟处于何种水平,从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风险,决定自己的消费行为。据香港媒体报道,《壹周刊》购买并送检的三款霸王产品的二恶烷含量均为10ppm,而香港市民陈先生交与香港通用公证行化验的一支霸王产品的二恶烷含量为27ppm。霸王公司则发表声明指壹周刊以《霸王致癌》为题的文章对该集团之产品作夸张失实之恶意报道,但仍未向消费者说明其产品中二恶烷的实际含量。
霸王公司的声明中还指出欧盟及美国地区规定成品中二恶烷含量的标准为20ppm (百万分之二十)以内为安全,中国内地及香港对其含量限定并无明确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曾于2009年3月21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对卫浴产品中二恶烷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评估结果与美国、澳大利亚等权威机构的结论一致。即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恶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以上标准哪一个是最科学的、最准确的,我们也无法弄清。但从有害物质的含量越低越好的常识出发,采用欧盟及美国地区20ppm的标准也许更符合消费者的心理需求。霸王公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什么都没有标明霸王洗发水中二恶烷的实际含量?
按照统计学的原则,如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愿意发布霸王洗发水中二恶烷的实际含量,最好能说明抽样方法(抽样时间、地点、产品批次、抽样数量)、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平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同样在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通报了麦当劳麦乐鸡检测情况,指出“在4省(区、市)22家麦当劳餐厅中共抽取的35份麦乐鸡样品和33份麦乐鸡煎炸用油样品中,未发现麦乐鸡及其煎炸用油中“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规定的最大允许使用量200mg/kg”。这个通报比有关霸王洗发水的通报好一点,但还是没有给出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具体含量数据,而麦当劳也一直没有透露麦乐鸡产品添加剂的具体剂量。
那么,消费者该怎么办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标明某类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我就认为其通报结果可信度不高罢了。如果生产商不主动说明实际含量,则是在蔑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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