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大陆每年数万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等待,催生了一个本不该有的行业——人体器官买卖;巨大利润空间造就了一个本不该有的群体 ——人体器官买卖中介,使得“人体器官买卖”这一曾经很少有人知晓的行当,迅速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热点话题。
自古以来,中国人把爱惜自己的身体看作践行孝道的基础,除非出为挽救父母、兄弟、子女、配偶生命于危难,身体器官绝不会轻易舍弃。这也正是国家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活体器官移植限制在三代以内的基本道德与伦理。然而,在拜金主义盛行的现代社会里,一些人弃守了这一基本价值观念,为利而非义。近日,青岛就出现了“男子出售死囚眼角膜只要5万块左右眼随便挑”的怪事。
据7月14日《青岛晚报》消息,一王姓男子打电话给报社记者说,只要交上五万元,自己可以联系上出卖器官的死囚。当随后询问角膜和器官是从何而来时,该男子立马变得十分警觉,接连询问了记者的姓氏、住址、工作单位,并询问究竟是谁要角膜。当记者佯称有亲戚双眼患白内障,并且重病不久于人世时,该男子才慢慢放松了警惕说,角膜来自于刚被胶州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名在押女性死囚。你只要准备好5万元,并在一周内赶到胶州与其取得联系,“我会带你与家属见面,一起去看守所里看看在押的女死囚,你可以当场检查,左眼右眼你可以随便挑选。”所有事情在一个月内搞定。
众所周知,根据200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活体器官的接受人必须是捐赠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患者确有器官移植的需要,可以去医院提出申请,医院会寻找合适的器官,尽快安排器官移植手术。在这种器官移植的来源只有捐赠唯一途径下,大部份病人能等待适合自己的器官。在供需矛盾突出现实下,巨大的缺口催生了活体器官“地下黑市”繁荣,而经过几年来的“磨合”,在供体、受移植者、黑中介乃至医院之间,似乎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条。受移植者的家属为了合适的配型望穿秋水,其中的差价之高也就可想而知了。
无论是从政府部门的职能来说,还是从社会倡行的道义来讲,公平移植器官都是每一个患者最关心、最迫切的愿望。而买卖活体器官,不但危害到供体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也对社会秩序有很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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