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赵作海案有关的法院和警方人员纷纷被追究责任
当年侦破“赵作海杀人案”的五名河南警察因涉嫌刑讯逼供被起诉,一名当事县公安局副局长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亦被起诉。
据中国媒体报道,由河南省睢县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一份《起诉意见书》说,罗明珠、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兴等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刑讯逼供,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涉嫌刑讯逼供犯罪。
当年任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丁中秋,身为主抓刑侦的副局长,在案件侦破时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涉嫌玩忽职守罪。
被起诉的这五名警察目前有的任职商丘市公安局和刑警大队,有的任职柘城县公安局。
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的村民赵作海1998年曾与同村的赵振裳(又作赵振晌)发生争执,后者随后失踪。
第二年,附近一口机井内发现一具被砍去头和四肢的男尸,警方认为死者是赵振裳,并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赵作海。
被体罚33天
《起诉意见书》说,从1999年5月8日至6月10日,赵作海先后被警方控制在派出所,遭受体罚持续长达33天,他曾被拷在连椅上、床腿上或摩托车后轮上。
在警方办案人员轮流审讯和看守期间,警员罗明珠还持枪威吓赵作海,其它警员则用木棍打、手枪敲头,长时间不让赵作海吃饭和休息。
1999年5月10日之后,赵作海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相继作出了九次有罪供述。
《起诉意见书》说,由于赵作海胡乱编造作案过程,供述存在多处矛盾,赵作海甚至让妻子赵晓起帮他寻找别人的人头和四肢,冒充赵振裳的尸骨。
失踪12年的赵振裳在2010年4月30日返乡后,河南省高级法院在5月9日宣告赵作海无罪释放。
在六名河南警察被起诉前,2003年负责复核河南赵作海被控杀人案的河南高级法院主审法官已经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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