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事件由外地媒体率先报道
媒体的“异地监督”在中国是一特殊现象,负面报道当地不做,由外地媒体来做。迹象显示,这一监督有可能将被取缔。
根据媒体的综合报道,今年7月以来,尤其在中国南方数省的所谓“都市报”国内新闻版上,都开始集中采用新华社的通稿。有媒体人透露,多省宣传部门曾发出禁令,要求当地各报社不要继续与外地报社交换新闻稿件,甚至有今后都市报只能做本地新闻的说法。媒体报道还称,至少有3个省份的报社编辑证实了以上说法。
一个奇怪的正常现象
中国除少数几份如《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等全国发行的大报外,一般各地的主流报业媒体都属于所谓的都市报。这些报社因为财政经济或者新闻管制等原因,基本上没有在全国各地设立记者站或者铺设通讯员网络,报纸也不在全国发行。因此,各地都市报间都互相签有协议,互换稿件。一些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稿件、调查新闻稿件在外地报纸上刊发的频率都非常高。这一现象被称为中国特有的“异地监督”现象。
依照正常思维,媒体的异地监督不该是一种正常现象。当地媒体占据天时地利的优势,对新闻事件的背景了解也非异地媒体可比,难道做出来的报道反而不如外地的媒体?但现实恰恰是,媒体是党的喉舌,当地媒体是当地政府和党委的喉舌,在这种确定的关系下,对自己负面报道的容忍程度可以想象。多少年来,异地监督在中国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许多重大事件都是异地媒体率先揭露的。中国资深记者、前《冰点》主编李大同曾写道,如果没有上海《东方早报》的“异地监督”,今天中国的孩子们大概还在喝着毒奶粉!
中国资深媒体人赵牧也说,过去20年间,一些地方报纸报道其他地区的负面事件,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他说,“这就是我理解的‘异地监督'”。但是,刊登异地的负面新闻,并不一定是异地监督。因为,“如果一张报纸不是批评当地现象,那么对批评对象能够产生的影响力也是非常有限的。”
很可能是地方官员的自保行为
如果连这一点“非常有限”的影响力也将不复存在、“异地监督”整个被取缔的话,它将无疑又是一次对新闻自由添加的紧箍咒。李大同说,如果真有新发了以上禁令,那么它不会坚持很长久,它也起不了很大作用。“在如今的网络新闻时代,禁止是不会有任何作用的。你不登,网络登。传统媒体不做,新媒体马上取代。记者那道关也是不可能收紧的。”他认为,都市报一般都有非常强烈的市场导向,相互间的竞争也很激烈,没有人会放着新闻让别人抢先。
几年前,为了管控舆论,中宣部曾下达过禁止各地媒体进行“异地监督”的 指令。但事实上,过去几年间,这条禁令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有报道说,目前,部分省份的新闻界和有关部门正在通过体制内渠道向中央陈情,而得知这一新禁令的新闻从业人员则是一致的愤怒。李大同分析说,如果这回真下达了禁令,那么这一禁令不像是中宣部下达的,而更像是省一级的动作,“它无非是地方官员的自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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