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维权村主任“许坤构陷案”何去何从(williamhill官网 )


许坤在被强拆的废墟上办公

5月21日下午,北海维权村主任许坤的妻子冯女士,接到刑拘通知书。许坤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羁押在市第二看守所。然而,许家人得到的是一张有瑕疵的刑拘通知书,且被人为扣留了数天,疑点重重。此前三天,许坤的律师郑建伟要求会见遭拒,理由是此案“涉及国家机密”。按规定警方将最迟在5月22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检察院则要在7日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检察院是否能秉公办理这个由市政府主导的案件?

◇刑拘通知书的疑问◇

许坤的妻子冯女士告诉本网,在收到许坤的通知书前,她多次到北海市公安局询问,经侦支队的一名警官曾告诉她,许坤羁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她赶到看守所要求给许坤送300元,但值班人员请示领导后表示不能接收。看守所勉强收下送去的换洗衣物,但拒绝出具回执单。

据介绍,许坤家人21日下午获知有挂号信在白虎头村委后,立刻去取回。从信封上得知,该信于本月15日寄出,发信人是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信件的收信人为许坤的父亲许振奋。收件地址是“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委西路30号”,即许坤家的地址。不过,这封本该送往许坤家的信件却在白虎头村委“停滞”了多天。

信件里的刑拘通知书称,2010年5月15日9时将涉嫌非法经营的许坤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刑拘通知书上没有办案人的名字。许家人在与公安局交涉的过程中得知,经侦支队的周昆明是办案人。而国内法律规定,侦查阶段必须有两名办案人,另一个办案人是谁?许家人无从知晓。另外,该刑拘通知书是两个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墨水写就。一般情况下,刑拘通知书的书写是一气呵成的。这不禁让人产生怀疑,通知书是在两个不同的时间点完成的。

◇谁来监督公安局?◇

5月18日,重庆维权律师郑建伟到北海市公安局递交材料,要求会见许坤,经侦支队警察周昆明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一个涉及村内停车场收费的经济案怎么会扯到国家机密?一个小小的村官能有什么国家机密?谁来监督公安局?

郑建伟律师没有得到不准会见的决定书。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许坤涉及土地拆迁问题,土地的权属是公开的,这不是什么“国家机密”。土地征用面积的大小也不是“国家机密”。我怎么也想不到许坤作为一个最基层的村主任,手里能有什么“国家机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很显然,许坤只是涉及“非法经营罪”的一般嫌疑人,并不是所谓“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因此许坤案不属于“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之情形。那么,公安机关就该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要在刑拘七日内,即在5月 22日前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一名长期帮助白虎头村村民维权的活动人士,对当地公安机关的执法公正性表示怀疑。他说,从5月8日到20日,有20 多名村民被传唤,询问焦点都集中在许坤是否介入了停车场事务,公安局试图把许坤往“非法经营罪”上靠。而事实上许坤并没有参与,所以警方没有得到任何证据。许坤涉及“非法经营罪”纯属无稽之谈,这一点公安局应该非常清楚,但迫于政府压力,他们也只能硬撑着。

◇检察院是否能秉公办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如果北海市公安局照章办事,检察院将在5月29日前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在北海白虎头违法征地案中,有太多政府把持检察院和法院的例子,检察院这次是否能作出公正的决定,值得社会各界关注。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当地村民曾经与检察院打过交道,他说,去年10月,政府强拆白虎头村委大楼时,有三名村民被抓,后来被以“妨碍公务罪”起诉,当时,政法系统的一名官员就曾说过,“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把许坤抓起来”。

◇北海“许坤构陷案”介绍◇

5月14日下午7时许,许坤被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带走。15日公安局发出通报称,白虎头村许坤等人在没有办理工商执照和获物价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强行占用国有停车场,非法收取停车费,“许坤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于5月15日被刑拘”。18日许坤的代理律师郑建伟要求会见,被公安局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

据悉,许坤个人及白虎头村委并没有介入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也没有从中获取任何利益。公安局通报所说的国有停车场,就建在白虎头村的就业用地上,而村民一直对政府的非法征地行为不予认可。白虎头村民普遍认为,许坤是因为长期为村民维权而遭到构陷的。

2006年白虎头村前任村主任擅自签字,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收本村土地。2008年许坤当选村主任后,顶着来自政府的巨大压力,带领村民维权。在许坤竭力维护村民利益的同时,政府的打压也在步步升级。2009年4月,许坤被开除党籍。同月,许坤保管的村委公章在银滩镇政府会议室,被政府干部张祖英抢走,至今不还。此外,许坤长期被政府派人恐吓、跟踪、监视。

在许坤的带领下,白虎头村民的顽强抗争已持续四年。到目前为止,还有九十多户没有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许坤被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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