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地的司法程序,法院审理案件三审定案,平顶山法院进行第四次审理,已明显违反规定。庄严的法院居然仅仅因为开发商「情绪激动」就张皇失措,置司法程序於不顾,真是咄咄怪事。难怪有网民戏称,这是「最牛的开发商对上了最熊的法院」。
开发商有甚么能耐,脸色一变就可以令法官六神无主?原来该开发商大有来头,是平顶山市房地产龙头企业,曾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重点保护企业」等令人眼花缭乱的荣誉头衔,其董事长更是平顶山市工商联会长。
欺贫怕富 司法变味
这家企业为地方财政提供大量税款,对地方经济举足轻重,当局自然噤若寒蝉,他们生怕得罪了财神爷,千方百计加以呵护。此时此刻,甚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甚么「司法公正」,早被法官抛诸脑后。
更令人惊讶的是,该企业老板竟然是「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建设监督员」,法官的行为操守,交由一名富商来监管,简直是天下奇闻!
这宗乌龙案件并非偶然事件,今时今日,内地各级法院处理涉及富商尤其是地方龙头企业时,往往会把法律的天平向富人倾斜。他们这样做的时候还理直气壮,振振有词:法院有责任保护地方经济发展。
更不堪的是,其中还大量涉及司法腐败,一些法官收受富商的贿赂,与他们沆瀣一气,为保护其利益,不惜制造假证,歪曲事实。另一方面,有些法官甚至昧著良心,肆意牺牲蚁民的利益,作出不公正的判决。近年各地频频发生民众冲击法庭、血刃法官事件,其中不少就是因为法院偏袒富人,导致穷人不满而引发的。
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亦动摇了社会稳定,当局本应予以高度重视。但令人不解的是,当局不去纠正司法部门的不正之风,追究偏袒富人的法官,查处法院与奸商利益输送的丑行,反而劝普罗大众不要告官、告富人。
最高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不久前表示,生活中发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希望老百姓能不打官司的就不要打官司,打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感情。他还声称,法院的案件愈来愈少,是社会愈来愈和谐的一个表徵。
然而,当司法这道社会公义的最后防线被冲破,当司法沦为保护富人、欺压穷人的工具,又怎会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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