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一名女纪委书记用一把水果刀刺死追求者被判7年,死者家属认为判得太轻,决意上诉。
据春城晚报报导,吴春菊系镇雄县泼机镇原纪委书记,宋驷系泼机镇兽医站职工,宋驷曾流露出对吴春菊的爱慕之情。去年7月30日,吴春菊和宋驷发生纠纷,随后被人劝开。待吴从二楼走到一楼时,吴又辱骂宋驷,宋驷即上前殴打吴春菊,吴春菊遂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了宋驷一刀。宋驷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8日,云南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吴春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一次性赔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等共计24万馀元。
镇雄县法院认为系自首,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宋驷对引发纠纷有过错,可酌情对吴春菊从轻处罚。
“这样的判决我们绝对不接受、不服从,一定要上诉到昭通市中级法院。”受害人宋驷的大哥宋豪态度坚决。宋豪认为,过错全在吴春菊,因为吴春菊追下楼当众辱骂宋驷,目的就是引其上前,从而将其杀伤。
同时,宋豪认为,镇雄法院量刑过轻。受害人宋驷的父母也表示,吴春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就是应向原告人赔偿34万馀元。3日,原告人已向镇雄县检察院提起书面抗诉申请。
很多网友也纷纷发表评论。
有的认为是追求者用无赖的方法纠缠就是咎由自取!
但也有网友指出,过错身为纪委书记,因为她知法犯法,应罪加一等。感叹中国的法制何时才能健全?
细心的网友发现,按照新闻报导,她用事先准备好的刀,一刀将人刺死,可见凶手是有预目的,手段是残忍的。
有网友感叹,故意杀人罪才判七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我们伟大的贡残倒啊?今天你们被平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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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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