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廖祖笙:“中国法律严令禁止”之同时

 2010-04-02 21:1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拿法律说事,有时是种挺好的搪塞。因为中国的法律有时像根橡皮筋,可松可紧;有时又像是强权裤兜中的一团草纸,可有可无。在常常不讲法律、道德、人性、廉耻的专制社会,法律和强权相比是什么呢?什么也不是。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日前答记者问时说:“中国政府和中国法律严令禁止黑客等网络攻击行为,并依法严厉打击这种行为。”有感于秦刚所说的“中国法律严令禁止”,我想到了“禁止”的同时,中国所呈现的是一种怎样的状态。

“中国法律严令禁止”的同时,暴政奸污着司法。法律和道德是调整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两种相辅规范,但法律和道德在今天的中国,规范作用微乎其微。法律形同废纸,道德传承已产生断层,这就是中国现在所面临的现状。

“中国法律严令禁止”杀人,杀人者却常逍遥法外。21年前当局屠杀徒手请愿的学生,非但无人为屠杀背负责任,反而到去年还在说“用军事行动干预六四动乱是正确的”。我孩子惨烈遇害校园,杀人者迄今仍被党国公然包庇。

“中国法律严令禁止”抢人,但这么多年来,当局却在用种种方式变相掠夺民财,批量制造医奴、学奴和房奴。有些“卖地政府”利益当前,不惜和黑社会勾肩搭背,联手展开血腥强拆,疯狂掠夺百姓家园,逼出人命时有发生。

“中国法律严令禁止”贪腐,贪腐在中国无处不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间的说法也是形象的:把官员们排成一列全数枪毙,恐枉杀无辜,但隔一个枪毙一个,必有漏网之鱼!整个统治集团宛若分赃集团,在大肆瓜分中国。

中国法律赋予了中国公民言论自由,当局却在倒行逆施,悍然践踏自己所制定的宪法,公然大兴文字狱,动不动就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屎盆子扣在一些爱国人士的头上。杀人“不犯法”,撰文有可能被重判10年、11年。

中国法律赋予了中国公民信仰自由,但在马克思主义的殖民地上,在中共主政的人间地狱,百姓信奉的似乎只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赤色主义,而不能信奉点别的主义。有些信仰群体长期遭受当局的残酷迫害,迫害手段令人发指。

……

专制衍生妄为,极权摆弄一切。“中国法律严令禁止”,这样的话有时只能用来哄哄孩子的。伯克说:“在法律面前,一切头衔都无济于事。”倘使他长期生活在中国,他便只能改口说:“在头衔面前,一切法律都无济于事。”

因为有了某种政治头衔而能游离于司法追究之外的政客,在中国多如牛毛。那些长期默许、纵容治下杀人、整人、抢人的政坛小丑和人权恶棍,最起码已涉嫌犯有渎职罪、包庇罪,但他们却会是毫发无损,法律对他们束手无策。

西哲说:“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中国法律已被法西斯主义的新变种践踏得面目全非,乱象丛生便也不足为怪。可悲可叹的“中国法律严令禁止”,千年未见之乱世,遭践踏的又何止是司法?

写于2010年4月2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杀人狂徒于中共治下逍遥法外第1357天!)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新世纪新闻网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williamhill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williamhill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