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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谈李庄愿“洗耳聆听”各界评价

 2010-03-07 02:1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薄熙来回答记者提问(圖片來源:VOA)

3月6日下午,中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6日在参加完重庆代笔团的一次会议后,对在场媒体发表讲话,对此前引起巨大争议的北京律师李庄伪证案进行了回应。

薄熙来说,已注意到网上对李庄案的报道很多、评论很多。他正面回应说,“李庄案庭审程序非常合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并表示,愿“洗耳聆听”全国各界对这个事情的评价。

薄熙来介绍说,“李庄案”结案后,《重庆日报》发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报道,把这个问题从头到尾讲得非常详尽,他认为是“实事求是”的,是“非常负责任”。

他认为,“李庄”这个事情,他的刑期也就是两年半,与那些黑恶分子的刑期相比要短得多。为什么这个事情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值得思考。

针对该案,薄熙来说,第一,李庄案“事实非常清楚”,并称,李庄反复认罪,并态度坚决。第二,程序合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李庄案件六个证人当庭出证,回答律师的提问百多次。他说,重庆官方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庭审也非常文明。

薄熙来否认重庆官方对外来律师抱有敌意。他说,重庆打黑除恶是敞开大门的,重庆去年很热闹,全国四面八方的律师去了不少,外来的律师比重庆本身的律师还多。律师的费用也不低,这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市场。

“那么多的律师到重庆,不也就是一个李庄出了问题吗?”薄熙来说,重庆是善待律师的。但李庄涉案是出于黑恶头子的“举报”。重庆官方不能“装聋作哑、不闻不问”。

李庄庭审期间,公诉人么宁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称,龚刚模是在一次与龚刚模案无关的提审中,向侦查人员检举李庄的。但重庆官方提供给《中国青年报》的通稿(并由记者郑琳署名后刊发)中则称,龚刚模举报的情景是“几经辗转反侧,龚刚模终于忍受不住内心的煎熬,按响了报警铃:‘我有重要的情况要说!’。”

李庄的律师在法庭上则据此质疑龚刚模的“举报”背后的推动者很可能是重庆检警。

薄熙来最后说,“按中国的法律来处理一个律师,怎么就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并称,全国各界,哪一个界别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并愿意“洗耳聆听”全国各界对此事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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