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来多伦多不久的时候,先生有过一张超速的交通罚单。那是在Brimley,过了401往sheppard开的方向(由南向北),下401那个桥有一段路是50km/hr的限速,警察最喜欢埋伏在那儿,因为一般上桥都会踩油门,到达坡顶的时候如果踩刹车不及时,很容易超速。那儿是多伦多一个臭名昭着的抓超速的地方,我们的交通罚单就是在那吃的。当我们看见前面一溜儿车、还有2辆警车的时候已然来不及了,警察已经冲着我们招手了。没辙,靠边儿吧。
这一靠边儿,一个身高目测差不多有的、铁塔一样警察就靠过来了,我先生第一个反应是下车回警官的话,谁成想他刚一把手放在开门的把手上、有开车这个动作,那个警察马上就把一只手放在枪把上,另一只手指着我先生说:“stay inside the car!!!”还说了句类似“把手放在我可以看见的地方……”之类的话,吓得我先生不敢动了。老老实实坐在车里回话。
因为先生在中国国内开车,要是被警察拦下来,都得下车点头哈腰、递烟套磁什么的,这儿,不行,你要下车警察就有理由怀疑你可能对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警察有可能会采取自卫行为。所以千万要小心这点。
后来警官给了张超速的交通罚单,罚款120刀,没有扣分。然后那个警官特意指着第二个选项告诉我们说,我们可以选择上庭。回到家里我先生处于盛怒状态中,他认为那个地方本身就是个陷阱。大家都在加速上坡的时候,到了坡顶马上把速度降下来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还有一个大下坡。而且那天被查的车辆很多,几乎是无一幸免。所以我先生回到家,拿了他的相机就冲出去了。他把警察查抄一串一串车辆的情景都照下来了。以此来佐证警察在此处查处超速的不合理性。
然后就是找地方递交上庭申请咯。我们是在士嘉堡吃的交通罚单,就近找了个法庭。当时听朋友的建议,还约了个翻译。上庭地点给我们约在市中心。正好,我先生就在市中心上班。
接下来就是等上庭通知,左等不来、右等不来,这过程中我们搬家去北约克了。还特意去邮局申请了一个一段时间内之内邮件转寄的服务。结果在我们吃交通罚单一年半之后,突然接到了一张吊销我先生驾照的通知。上书因为我们没有去上庭,所以要求我们7日之内交罚款120刀,否则吊销驾照。自发信之日起,我先生的驾照被暂时性吊销了。直到交了罚款为止。我们一下子就懵了,这上庭通知都没接到,怎么就错过开庭了呢?
问了几个朋友,都说让我们直接交了120刀就算了。但是我先生不甘心,跑到市中心的法庭去质疑。见到一个很老的法官,跟法官说没有收到上庭通知。那个老法官问他是不是真的没接到,我先生说当然没接到了,老法官拿着一本圣经让我先生把手放在上面,跟他说 you swear to God that you did not get the(你对上帝发誓你没有收到)上庭通知。我先生当时差点乐出声来,心说:我又不信上帝,让我 swear to God也没用啊。但是他还是照做了,老法官心满意足,去翻当初他们发的上庭通知的底单。最后发现他们竟然把我们的地址写错了,当初我们住condo的房间号是2935,他们寄到2933去了。但是奇怪的是吊销驾照的通知却又寄对了,你们说这要是吊销驾照的通知也寄错了,我们可怎么办啊?哑巴吃黄连?
既然是他们弄错了,就赶紧约另一个出庭日期呗,老法官觉得挺对不起我们的,所以连机打的通知都没来得及弄,马上就手写了一个小上庭通知给我们,重约了一个上庭时间。
上庭那天我先生还西服革履的,他是那天的最后一个,前面几个人(好像也都是那个警察手下的倒霉蛋),都认罪了。到了我先生这,他就说自己没罪。当时我估计他是抱着一副“英勇就义”的心情写下Not Guilty(无罪)的。
轮到先生上庭了,法官问了一遍他叫什么名字,然后又让他重复了一遍是否认为自己无罪。先生梗着脖子说:Yes。然后法官告诉他,Your case has been cancelled, you can go now。竟然没事了!至此,一年半以来的一桩事终于尘埃落定!当天那个开交通罚单的警察肯定是去了,我们都猜这种情况,可能是要求的翻译没有到庭。
到现在,先生每次开车经过那个桥的时候,都会情绪激动地跟我说:“你看你看,你如果按照50的速度上坡,根本就爬不上去嘛……稍微踩点油门,上了坡顶就算超速,这也太不合理了……”不过说归说,经过这一次上庭经历,他开车可真的老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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