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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国务院办公厅发文 国产电影不低于年放映时间2/3(《南方都市报》)
说真的,只要咱领导一声令下,别说2/3,就是4/3的时间拿来放映国产电影,都完全没有难度;30年前我们不就成功做到了?那时候,外国电影只会出现在领导们的私人放映室。
不过,国产电影倒是放上了,可有那么多观众去电影院捧场吗?要是放一场国产电影,电影院里坐着的除了放映员就是卖花生瓜子口香糖的,领导们会不会脸上忒无光?
当然不会,领导们会:
一、发动专家们宣称,“不看电影就是不爱国”,一半威胁一半是煽动,号召大伙儿进电影院。
二、组织党团员、公务员以及先进群众去看爱国主义电影,不然,那4万亿咋用得完呢?
周二、委员称手机黄毒危害大 建议禁止未成年人用手机(奥一网)
这个建议甚好,应该切实推行。
除此之外,还要禁止书籍,因为书中可能有成人小说、黄色漫画之类低俗内容;
还要禁止电脑。电脑里的低俗内容更多;
还要禁止纸张和笔。如果未成年人用纸张和笔来抄写低俗内容,那多糟糕?二十年前,那本《少女之心》,不就是通过手抄本的形式传递的?
还要把未成年人的嘴巴和耳朵缝上。手抄本不行了,那些“别有用心”的坏分子采取口耳相传的办法,把那些低俗内容传给未成年人听,岂不是更加糟糕?……
无论从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还是维护文明洁净的环境,切断手机涉黄、书籍涉黄、电脑涉黄、网络涉黄、纸笔涉黄、嘴巴和耳朵涉黄的传播,清除淫秽色情信息,我们都责无旁贷。
周三、盗墓贼开挖土机连掘南京10余座汉墓(《扬子晚报》)
看了这条新闻我才知道,原来挖土机除了可以拆迁现在的钉子户,还可以拆迁历史上的钉子户啊。可见,哪怕你把房子建在地下,咱们的挖土机一样可以把你拆迁掉。
很多人痛恨盗墓贼,我倒不以为然,如果那些埋在地下的玩意能让盗墓贼赚点钱用,那就让他赚呗——反正跟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国家博物馆的文物,照说是属于全民所有,可咱要进去围观,还得掏钱买门票。哎,郁闷无比……
周四、广州规定2/3住户同意可强拆 严防钉子户(网易)
一位网友在跟帖里问,“我们都一致同意把公仆的房子拆了,还不好?”结果引来一片的叫好声。“跟帖数十层,层层是同意”。我倒纳闷了,大伙儿一致同意把公仆的房子拆了,你要是不肯拆,岂不就成了钉子户?
你看,公仆们辛辛苦苦地挖一个坑,结果把自己给装进去了。哇咔咔。
周五、广东4所机关幼儿园一年财政支出800万元(《羊城晚报》)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娃娃要从领导的娃娃抓起。
周六、广东佛山市委书记建议年轻人40岁后买房(人民网)
我也赞成,年轻人在40岁前租房,40岁后再买房。可这得有一个前提:年轻人在租房的时候不得遇到暂住证、子女入学、劳动社保一类的困惑,也不能被用人单位歧视。这些做不到,一切都免谈。
这些事情该谁做?我们的政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我们的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把年轻人往房地产市场赶——当然,领导的孩子是不在其中的。他们打幼儿园开始就被国家养起了,祖国真还是他们的妈妈。
如果真要提倡年轻人40岁之前租房,我建议政府应该起带头作用,把那些豪华的办公楼卖了,重新租房吧。不要担心,我们会替你支付房租的。在大部分中国人买不起房子之前,我认为政府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出租屋里。
周日、广东政协委员:不应让商人掏钱进政协(《广州日报》)
连续几天写关于广东的评论,不是因为与广东过不去,而是因为这样做风险比较小——广东官员在开明程度上是居于中国前列的。打个简单的比方,重庆的媒体上,你绝对看不到批评重庆官员的评论;在广东,媒体上批评广东高官的评论比比皆是。加油哦。
政协委员提出不应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这说明以前这样的事情是存在的。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说,确实不应该这样做。但如果真堵死了商人花钱进入政协的道路,他们又无法通过正常选举进入政协,那么他们就只好进行“潜规则”了。
我的观点是,与“潜规则”相比,我宁愿把政协委员的称号明码标价,公开出售,价高者得之。反正中国的政协委员也没啥用,每年坐在一起开几天会,举举手,拍拍掌,住几天高级酒店,拿点会务补贴……然后回去该干嘛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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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仁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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