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共中央政府申请“自由流浪”生存权!
为了获得在本国自由行走流浪权,为了不再被各级政府任意栽赃陷害、关押酷刑,为了不再成为各级官府的“稳”控对像,为了能够同享中国公民的生存权与人权! 本人现依照《世界人权公约》、《中国宪法》向具有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共中央政府,申请《中国公民可以共同在本国自由流浪生存权》!
申请人:贵州残疾人彭光兴,1955.6.25日,土家族,原贵州省独山水泥厂干部与中共预备党员(已严郑声明脱离共产党),身份证号:5227261xxxx6250014
申请理由和事实:本公民1981年9月11日起,饱受贵政府属下贵州各级“人民政府”的残酷迫害。
当年我厂出车为单位购煤,途经独山县,遇到尧梭乡副乡长蒙泽芳行车耍霸道,和我厂驾驶员发生冲突,我见状上前劝解,事后蒙泽芳亲自带领10几个地痞歹徒毒打砍杀驾驶员,我被他们毒打昏死后抛在火车铁轨上妄图毁尸灭迹。
我得路人解救大难不死后,副乡长为掩盖罪行又借中共中央82年严打之风设计陷害我,公安、法院用酷刑逼供后,昏迷中我被强按手印强加“盗窃枪支弹药罪”,判了死刑。父亲为了救我拚命的呐喊,最后在荔波县乡亲的声援中才免去我的死罪,蒙泽芳那帮匪徒又枉法判我入牢4年。
台湾大牢里的罪犯有人权,我在中共冤牢中品尝着地狱的滋味,铁火钩挖耳、电棒触眼睛等等,让我斯心裂肺,生不如死。
为求公道的信念支撑着我回到人间,我在地狱中经历九死一生,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又一番艰辛才得重新站立起来。为求公道我走上上访维权路,然而,漫长 的挣扎却是空怀满腔希望,28年换来更大的绝望和心碎。中国古语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我彭光兴心灵最深处的血泪却流不完……。
母亲为救我出死牢欠下高利贷,因躲债惨死他乡,法院“正大光明”的抢走了我的家园,迫使我家(前)妻离子散,儿子被赶出学校,兄弟为我失去工作。
牢中警察的脚踢拳打,法官烧红的火钩都已烙印在了我全身肉体里,多少年来阵阵锥心的眼痛,次次头疼欲裂﹝头上脸上至今还有七、八条伤痕〉,不定时的胸疼折 磨我无法安身安心,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不能爱护妻儿,也愧对过去的妻子与儿子……,为了坚持公平正义,我付出了一生和家庭幸福,想忘记过去的伤痛我欲罢 不能。
在我内心深处百般煎熬中,我们人民的政府没有半点内疚,更不依法追究真正的犯罪人,也不还我公道,反而无休止地雪上加霜。每年本国“为人民”开会〈两会、 国庆节、08年奥运、十七大)等等,我等受害百姓不能沾光同乐,反而每次都被政府提前控制起来,把我现有的家当做牢房来关押我,连累妻儿一同失去自由受 苦,一直要等这些狗官做秀做假完后才释放我们出来。
08年(两会)我和老乡在向往已久的北京天安门过路看看也被抓到“马家楼”关押,又被转交地方政府押回家乡关押。在建政六十大庆前夕,我的手机被监控,9月20傍晚我在寿宝庄车站刚下汽车就被四、五个便衣公安抓住,当晚就被他们专车押回老家关押二十天。
我质问他们:“我有何罪?”当地政府官员说:“这是国家命令,要无条件的服从。”这让我百思不解,国家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爱民如子”为宗旨,怎么每 到中国百姓共同关注的时刻,反而强行限制我们百姓的自由,封百姓的口,这不是明摆着欺骗国际欺骗社会吗?还怎么建立“公平、正义、和谐”社会?
在家得不到安宁,出门时常提防被抓!到我们百姓从小就向往爱戴的心脏──北京,也难有我们受害百姓安身之处。无奈!无奈!实在无奈!思前想后,只有含着血泪独自去流浪疗伤度残身……。
因此,现依法向贵政府提出申请!让我们受害公民百姓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上有一个自由立足之地!!!
本人不胜感激!!!
中国难民与公民 彭光兴 2010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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