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军被四川射洪县法院判处9年徒刑
中国政府近日以诈骗罪判处八九民运学生领袖周勇军9年徒刑,并罚款8万人民币。 四川省射洪县法院1月15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周勇军案,并当庭作了宣判。
据信,周勇军是在2008年9月由美国经过澳门抵达香港时,被香港警方扣留,后递交给大陆的。据香港《明报》报道,周勇军曾向他的家人表示,他是由一部车被送到深圳的一家宾馆的。
缺乏透明
香港实事评论员刘锐绍在接受本台中文网记者凯露的采访时表示周勇军案有不同的版本,并且缺乏透明性。他说,整个案件内容官方都一直没有公布,而且他说既然牵涉到香港的经济犯罪,为什么又要送回到大陆去审判呢?
同时,刘锐绍指出对周勇军案例的处理手法也引起人们对未来类似政治敏感案件以及香港一国两制、司法独立的担心。
香港反应
香港支联会秘书何俊仁对周勇军的判刑结果表示遗憾与震惊。他说既然案件发生在香港,就应该在香港审讯,把周勇军遣返回内地有明显的政治考虑。
另外,据香港的《星岛日报》报道,周勇军一直希望到中国探望家人,但多次向中国领事馆申请护照及履行证件均不成功,于是向移民公司购买了一本署名为"王兴翔"的马来西亚假护照。
但因为"王兴翔"一名,与诈骗香港恒生银行信件中的署名相同,香港警方对此进行调查,但后来发现周勇军与诈骗案无关。但他在香港被扣押48小时后,被遣返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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