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1月18号报导说,据关岭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湛介绍,张磊1997年12月成为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的一名警员后,一贯工作表现优秀,曾两次获得市级『优秀责任区民警』称号,1次获得省级『优秀责任区民警』称号,在关岭县,多次被县里嘉奖。
就是这样一位"优秀的警员",两分钟内就枪杀了两名无辜的老百姓。警员枪杀无辜的案例,在中国大陆越来越多。2000年的时候,河北省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警员杜书贵,因为工程车司机行车超速而把他枪杀了,这是第一起被公众关注的枪杀案。
同样在2000年,河南省禹州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刘德周,因为民事纠纷枪杀3人伤了2人。
中国独立作家兼编辑杨银波曾经撰文《警察杀人:一个必须研究的问题》,杨银波指出,类似如此杀害无辜的,据我所知,另有: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警察代维东血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后勤装备处警察王利血案,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警察邢顺忠血案,内蒙古阿拉善盟司法局吉兰太监狱警察潘建军血案,河北省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副处级警察李久明血案,云南省砚山县维末乡派出所警察陆雄悍血案,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火车站派出所警察满新强血案,等等。
据了解,2007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民警枪杀了广州珠江医院神经科副教授医生尹方明;2009年,云南蒙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巡逻民警吉忠春枪杀贫民。另外,海南省定安县一位姓岑的局长,因不满情人的骚扰和威胁,2008年12月18号,与朋友一起将情人陈某杀死。而岑姓局长曾经也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网友认为,频频出现中国各地的"当场击毙案"显示,敢于开枪者多是"优秀警员"。这说明,当局评选"优秀警员"的标准之一就是勇于滥杀无辜平民。正是这一"优秀警员"的评比标准,导致了张磊和许多警员人性麻木,兽性大发。
《参与》网站记者朱廓亮发表评论说:尽管贵州警方已公开承认警方有错,已经一次性赔偿给两名死者家属各35万元,但却并没有意识到这类执法犯法的根源在于"优秀警员"的评选标准和方法完全丧失人性,而完全丧失人性的"优秀警员"评选标准,又源于没有监督制衡的一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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