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29条房产新政被指高价托市
2009年卖地收入高达1200亿的杭州在1月10日推出29条房产新政,规定不论是否杭州户籍,手中无房者在杭州市区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就可获得房款总额1.3%的财政补贴。此举被民间人士直指为高价托市。
"普惠"新政:首次购140平以下住宅补贴1.3%
10日,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购房入户、财政补贴、购房住房公积金及交易税费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关于购房补贴的条款。据规定,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给予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给予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的购房补贴......
上述住房消费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补贴政策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简单的说,只要你没房子,你就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杭州拱墅区天龙房产中介李磊认为,国务院明确抑制投资性购房、炒房和购买非普通住宅,在营业税 "2改5"中对炒房、对购买非普通住宅抑制作用最为明显。但上述新政变相补贴因营业税受影响的客户,从而消解了宏观政策的执行力。
以一套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不到140平方米、总价为200万元商品房为例,在2009年的"24条"政策优惠下,购房者可获得契税补贴为200 万元×1.5%×80%=24000元,印花税补贴为:200万元×0.3%×80%=4800元,合计补贴28800元;而据新政规定,这样一套房源可获补贴200万元×1.3%=26000元,基本上达到了以前的优惠幅度。
29条新政提出,有条件减免个人售房所得税;继续暂停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延续并放宽2008年"24条"有关购房落户的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放宽为80万元;等等。
该新政还规定,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的相关优惠政策。资深地产观察者王泽金表示,这无疑也会对某些改善型或者炒房家庭,继续起着"鼓动"作用。
29条新政对开发商的优惠政策同样诱人:除了删掉"土地款首付比例10%"的条款外,包括企业征税、抵押登记、银行贷款、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兼并重组、发展使用新材料等扶持政策一如既往。
值得关注的是,杭州29条并非首创。
2009年12月25日,南京市出台的"宁20条"楼市新政规定,在该市首次购房者,以及夫妻双方仅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购房者,都可以享受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
1月6日,舟山市也宣布,对首次购房者给予所征收契税全额的财政补贴;对以家庭为单位在该市仅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购房者,个人所得税全额或差额退还。
市场质疑:合法性与合理性
对于杭州29条,各方人士观点不一。
"新政的出台在预料当中。"东润房产营销总监魏轶青说,仅2010年第一周,因为2008年杭州在全国率先推出的24条"救市政策"取消,一手楼市成交量进入冰冻状态,日成交量由年前的日均200套瞬间下跌到50套以下。而随着29条出台,成交量急剧下跌态势将缓和。
浙江社科院研究员谷迎春认为,"杭29条"与"杭24条"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文件名称增加了19个字:"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但其本质都是高价托市。
2009年,杭州主城区房产成交115577套(不含萧山和余杭),月均成交近1万套。新房均价从10780元/平方米升到19560元/平方米,二手房均价从11512元/平方米升至17800元/平方米,平均上涨幅度都稳稳进入了全国前五名。
"杭州楼市确实存在涨幅过快的问题",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近日召开的杭州市城乡住房工作会议上表态,杭州月均住宅存量不足1万套,供不应求导致房价猛涨。由于加快了推地速度,2010年杭州住宅的新增供应量约613万平方米,而年需求量在350-400万平方米之间。
2009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成为杭州市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开数据,去年杭州卖地收入达1200亿元,而杭州市2009年 1-11月地方财政收入489.39亿元。即便今年全年杭州地方财政收入最终能够达到700亿,杭州2009年全年的卖地收入也将超过地方财政收入的 1.7倍。
时事评论员舒圣祥表示,在类似杭州房产新政这样的地方政策保护下,再大力度的中央调控也会被化为无形。要想真正实现楼市健康发展,第一记重拳就应该是强化地方政府问责制度。楼市捆绑着庞大无比的地方土地财政,巨大的现实利益让地方往往失去了应有的公正立场和处事理性。倘若不能首先遏制住 "地方政府希望楼市快速上涨"的意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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