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岛芳子是满族人,本名金璧辉,日本战败后,她在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被以汉奸罪名执行死刑,但当时却传出有匿名检举者,指控女子刘凤玲原获允诺以十根金条的代价,代替川岛芳子受死,但刘女家属却只得四根金条。
"法务部"在"国史馆"中发现的史料记载,相关部门一个多月后发文给河北高等法院,查明金璧辉是否贿买他人替死,仍在人间的说法。
负责执行的检察官何承斌调查时表示:"汉奸犯金璧辉为国际知名之女间谍,羁押一监已达两载......全体法警与多数新闻记者暨社会人士无不认识,不惟无人敢李代桃僵,且众目睽睽,又奚容移花接木,况于执行之,陈尸监外,任人参观拍照......是执行死刑者,确是金璧辉,毫无疑问"。
时任北平第一监狱典狱长吴峙沅强调:"执行死刑并经何承斌检察官验明正身,讯留遗书后,命令法警执行一枪毙命,事后经检察官率同检验员三次覆验,确已死亡,始将尸体交由本监移出非常门外停放,以备各新闻记者参观暨拍照,同日午后并准由日僧古川大航具领掩埋"。
河北高等法院在调查后指称:"所控贿买顶替一节,显系有意中伤,绝无其事......所控各点,复乖违事实,亦认为显属虚构,另有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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