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群聚比国际分工更重要(图)
分工合作一向被认为是人类经济能发展的重要原因,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也漂亮地"证明"国际分工是对两方都有利的事。目前全球化的生产和竞争,也让许多产品的生产被分割成很多部分,而各部分都拿到成本最低的国家生产以降低成本,形成全球的分工。因此分工成为一种必要的事,甚至是一种不可质疑的价值。然而分工虽常有利,却不必然一定有利或有必要。"证明"分工有利的那些经济学理不只是常未考虑分工本身的成本,而且都是一种"静态"的理论。而实际"动态"的世界里客观环境会经常改变,相关的厂商和国家更会有互动的策略,若把静态理论忽略的这些因素考虑进来,分工也就不一定愈细愈好,让某个产品相关的许多产品和过程集中在同一个地方,也就是形成"产业群聚",常会比无限的分工更为有利。
"分工"可能变成"整碗被端去"
分工的道理很容易理解。若某产品的生产包含A、B两个制程,其成本最低的生产地方别是甲、乙两国。把A制程完成后的半成品或零件,运到另一地进行B制程,如果其间并没有运输或时间等等成本,则这产品成本最低的生产方法,就是A、B两制程分别在成本最低的甲、乙两地进行。任何不采用这种分工方式的厂商之成本,都会较高而无法竞争和生存。这简单的分工道理,也是厂商主张国际分工和自由到国外投资的主要理由。这样简单的推理也可以扩大到更多制程,某产品即使有一百个制程,也可分别到一百个各自成本最低的地方生产。
然而,实际上零件和半成品的运输有运费和时间等成本,分在两地生产也可能有配合上的困难,因此分工太细时这些成本就可能太高,而抵销分散各地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的利益。也因此,很多制程和零件,并不会拿到生产成本最低的地方生产。一样用前面A、B两制程的例子来看,若A制程完成后由甲地运至乙地进行B制程的运输等成本是100元,只要B制程在甲地进行的生产成本比乙地高不到100元,则B制程留在甲地进行,就比把半成品运到乙地进行B制程更划算。同样地,若A制程在乙地进行的生产成本也比在甲地高不到100元,A、B都在乙地进行也比在两地分工划算。厂商到底要在甲地或乙地进行这两个制程,就要看哪个地方的总成本较低而定。若A在甲地的生产成本比在乙低很多,而B在乙地比在甲的生产成本没低那么多,则两个制程就可能都在甲地进行。
换言之,有某个制程的生产成本比其他地点低特别多的地点,即可能把它本来没有成本竞争力的制程也拉到当地来进行。二十年前我国工资高涨,很多劳力密集的生产过程的成本高于中国和其他开发中国家,因此成衣加工等生产过程就移到这些国家去,形成国际分工。又由于这类劳力密集的加工成本,占劳力密集产品的成本甚大,开发中国家的成本也比我国低很多;而相对地,原来留在台湾生产的中上游原料,虽然在台湾生产的成本较低,但没有低多少,于是很多中上游原料零组件的制程也逐渐移到中国去,以和当地的劳力密集制程相结合。我国对中国扩大投资时,很多人期待的两岸分工并没有真正实现,很多产品的生产链移到中国的部分愈来愈多,台商原料零组件回台采购的比例也愈来愈低。
不公平政策将抵销国际分工的利益
这种由"分工"变成"整碗被端去"的过程,也不全是由真正的运输成本、生产成本差距、以及关税所造成,政策也扮演重要的角色。国内很多人曾把重点放在运输成本,认为只要两岸直航就可以进行两岸分工,而不必全部移到中国生产,但直航乃至签ECFA所节省的成本其实相当少,直航之后许多产业也仍积极移往中国,马政府也仍积极要开放更多产业赴中国投资。实际上中国方面不公平的政策,才是产业继续移往中国而非两岸分工的主要原因。
以前述甲、乙两地的例子来说,乙地若对A生产过程提供低价的土地、贷款、以及其他政策补贴,A生产过程在乙地成本高于甲地的程度就可以减少,那A过程就会移到乙地和B过程同时进行。所以,只要分工的一方采取这类不公平的手段,它就可以在分工中分得愈来愈多,甚至整碗端走。而中国正是这种不公平政策最多的国家,不只我国企业界常津津乐道去中国所能享受的各种特权优惠,中国最近自己也指出全球七成的反补贴都是在控诉中国。我们若不要求中国去除这些不公平的手段,两岸更开放往来、签ECFA、以及两岸分工等等说法,都只是让中国抢走更多我国产业的手段而已。
关键技术可以产生群聚效应
这类分工的竞争,也不限于某些制程成本最低的甲、乙两地而已。丙地即使A、B两部分制程的成本都不是最低,但若A、B加在一起的成本低于甲、乙两地,也可以把A、B的生产都移到丙地去。换言之,丙地虽然就个别制程来看都不是成本最低,但只要都不比别人高太多,一样可能有机会成为最合适的生产地点。若这产品在A、B两个制程之外还有C、E、D等制程已在丙地,则运输成本的考虑也可能使丙地把甲、乙两地成本最低的制程都移到丙地去。这就是丙地的群聚效益。
所以在现实的国际竞争中,我们若掌握有某产品生产链中较关键的一些制程,也就是拿到其他地方生产的成本高甚多、甚至不能拿到别的地方的制程,而我们其他相关的制程之成本又没比别国高太多,我们就可以把更多生产抢来或留在本国。而本国已有的制程愈多或产业群聚愈大,也愈有能力把其他制程也拿过来。
因此我们要发展知识经济,发展出更多别人不会做的关键零组件和技术,以作为竞争的基础。我们也要让更多相关的产品和制程留在国内,以发挥群聚效益来吸引更多相关制程。同时我们也要采取适当的对策来避免某些制程的成本比外国偏高太多,以致连本来我国有竞争力的制程也为配合这项高成本的制程而整个被拉到外国去。
台湾与中国的分工 不是两岸政策的重点
由这产品分工和群聚的道理来看,马政府的产业政策实在没抓到重点。马政府不再努力延续民进党时期推动的知识经济和产业群聚政策,马政府论述的只是降低成本的国际或两岸分工。而在两岸政策中,马政府完全忽视中国不公平政策把我国业拉走的现象。国际间的经贸谈判绝大部分是在要求对方降低或废除不公平的政策,但江陈会谈了多次,都只谈合作而从不检讨对方不公平的政策,连第四次江陈会本来说要谈的智慧财产保护问题也不谈了。
而即使在合作方面,马政府也不知该如何与对岸合作。依前述分工和群聚的道理,早年移往中国的劳力密集产业的主要关键在劳工成本,我们很难和中国竞争,中国多年来又已运用各种政策把中上游产业拉过去而形成比台湾更大的产业群聚。现在我们很难把这些产业大量拉回台湾。但政府却一再空想要这些台商回流或回台投资。这些产业最上游的石化业是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我国又不生产原油,马政府却为了让它们在台湾生产时能更方便外销中国,而要签对很多其他产业和劳工会造成伤害的ECFA以免除中国进口石化产品的关税。
政府的两岸政策 忽略最主要的群聚效应
相对地,液晶面板和半导体是过去十多年我们努力发展而具有大规模群聚效益的产业,我们拥有的制程又是生产链中较资本和技术密集的部分,也就是较不必移到开发中国家以降低成本的部分,因此我们应该有机会留住这些产业群聚。政府却不仅要大幅开放这些产业去中国投资,更放任中国吸引这些产业的不公平政策。政府吸引台商回台投资的政策,也未注意这些我国产业群聚相当有竞争力的产业。例如,我们若能吸引多一点面板下游产业,则面板相关产业在台湾的产业群聚就可更完整,而使其他国家更难把我们的产业抢走,但我们却看不到政府做这种努力。
简单地说,政府只注重静态分工的利益,因此我们在静态分工成本较高的部分,政府都听厂商的意见要放弃。而政府却不了解产业群聚和政府政策在动态上的效果,因此纵容外国用不公平的政策把我们具有的产业群聚乃至有静态竞争力的产业和制程都拉走。政府再这样漠视产业分工和群聚的道理,我们的经济将难逃空洞化和停滞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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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看杂志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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