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现年15岁,今年2月寒假期间,她和母亲闹别扭,赌气离家出走。她来到小红门附近一家无照网吧上网,认识了网友王某等4名少年,便吐露心声,说自己跟家人吵架不想回家,但没地方可去。王某把美美带到朋友吕某开的一家黑网吧。"我跟他们一起玩,还上网,开始什么事都没有。"美美对警方说。
美美不知道,王某等人已经动了邪念,在一家旅馆开了房间。2月9日中午,王某等6人把美美带到旅馆,想和她发生关系,美美拒绝不从。王某在刘某、董某等人的帮助下,将美美强奸。
事后,王某等人一直看着她。过了几天,美美以上厕所为名想逃跑。郝某等人追上来,对她一阵拳打脚踢,"一个小男孩还用刀划伤了我的后背。"美美被拖进吕某住的房间,遭郝某、吕某、尤某强奸。遭受如此伤害后,美美逃跑无路,只得继续留在吕某的网吧里,每天上网解闷。2月22日晚上,正在上网的美美被吕某叫进房间。刚一进屋,门就被反锁。吕某再次强迫美美发生关系,刘某和董某也强奸了她。
仅仅半个月,美美连续三次遭到轮奸。这7名少年,最大的王某和董某19岁,最小的刘某案发时才14岁,其中李某、尤某均为在校学生。
今年3月,一名女士报警称在小红门附近被抢劫,还向警方反映有个女孩在网吧被强奸。警方当即赶往吕某开的网吧解救了美美,并将吕某和董某抓获归案。王某等4人随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刘某的协助下,警方最后将郝某抓获。
法庭审理后认定,吕某等7人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其中刘某、董某、吕某、尤某还对美美实施了轮奸。考虑到他们的犯罪情节程度不同,4人有自首行为,2人未成年,法庭酌情从轻量刑,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0个月至11年不等,其中董某获刑最重,为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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