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钓鱼执法”还是“知法犯法”
上海"钓鱼执法"最近被闹得沸沸扬扬,孙中界先生以一指的代价,以血的方式唤醒了社会大众对这一犯罪行为的舆论声讨。所谓的"钓鱼执法",我们仔细分析,认真看事实,其实不是什么执法,而是犯法,是公开利用公权力的一种抢劫犯罪行为。这一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仅仅是受害者的当事人,而更深层次的是一个国家的公信力,一个民族的道德底线,一个社会的正义性。
上海公安系统交警部门,以钓鱼的方法,引诱良民所谓的"犯法",具体方式是让一部分人装成困难人员要求搭车,以车主的良知和良心作为赌注,如果车主有良心有良知的,必定会让困难中的人上车,而上车不久,交警给你来一个非法运营,扣车罚款,严重者拘留。如果车主是一个没有良知没有良心的人,则免于受此冤难。这样让良知者良心者受害的做法,使社会的道德底线以公权力强迫的方式向下滑。
作为公安系统,本身的责任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共安全进行维护和保证,是代表政府在人民心中的法制形象。社会和政府通过警察的形为和方式,来体现出社会的法制程度,文明程度,因此来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水平。而上海的交警却利用政府给予的权力,为了一己私利进行所谓的"钓鱼执法"。
这样的"执法"会造成什么的后果嘞?
一、从法律程序上来讲,这本身就是犯法。
二、从道德层面上来讲,就是败坏社会的道德底线;败坏社会的风气,打击具有社会良知和具有正义感的良心人士,让社会上以后无能谁有难,人人袖手旁观,不给帮助,鼓励那些见死不救、见难不帮的、没有良知和良心的行为。
三、警察 的天职是以法律为依据,保障民众的公共安全,而上海交察,却是用法律的手段引诱良民上当,进行非法抢夺他人财产,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体对一个以国家安全形象出现的组织产生不信任、害怕、甚至恐惧的结果。
这么严重的后果,不但是民众容忍度无法接受的,作为政府更应该是无法接受的,对行为人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挽回政府的公信力,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可是,事情出来好些时间了,上海交警部门先是不承认,后来在铁的事实面前承认了,可对于赔偿拖拖拉拉,对于维权民众反倒采取较强硬措施。
对实施犯法的交警及部门没有任何的动作给人民一个说法。政府的监督部门、执政党各级部门都没有给民众任何一个诚恳的合理的合法的说法。
我们不仅要问:
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
这还是维护社会安全的公安吗?
这还是执法的部门吗?
这与黑社会有区别吗?
与土匪强盗有区别吗?
与黑社会土匪强盗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土匪强盗有时候还讲道义的,对于突破社会群体道德底线的事还是有所收敛的,不敢无所欲为。而我们交警部门,却能在犯法之后凛然不动,不仅不受到追查,而且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追究。
所谓的"钓鱼执法",这是执法吗?
我认为这不是"钓鱼执法",更不是执法,这分明是公开抢劫,是知法犯法,是以身试法,是以法犯罪的行为。
中国政府、中共党组织,十三亿人民,全世界人民的目光在注视着你们:请请给人民一个说法,请给正义一个说法,请给法律一个说法,请给全世界一个说法!!!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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