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劳教的退伍军人代表金有发的妻子突然死亡
内蒙古通辽市被劳教的退伍志愿兵维权代表金有发的妻子张红燕,于今天(2009年10月14日)突然死亡。据甘肃退伍军人张羽今天中午告诉民生观察,他中午11:51接到通辽市一警察的电话。该警察说他们在张红燕手机中发现了他的电话,以为他是张红燕亲属。警察说张红燕已于今天去世了。张羽向我们表示,他此前在网上和金有发、张红燕有很多流。张羽说:"10月12日晚上19:36分,张红燕告诉我她在医院住院打点滴"。
获悉上述消息后,民生观察立即联系上了曾经采访过的通辽市退伍志愿兵林先生,林先生表示,他和通辽市的其它战友已获悉了上述消息,战友们正在往通辽市区赶。林先生说,他们是从金有发的三哥那儿得到上述消息的。
金有发是内蒙古退伍志愿兵的维权代表,他曾在网上呼吁成立"全国老兵互助联谊会"。2009年8月26日,金有发因此被劳教一年。丈夫被劳教后,张红燕一直要求释放其丈夫回家照料她,她有心脏病,近期她心脏病数次复发,但遭到拒绝。通辽市退伍志愿兵林先生说,金有发被劳教后,张红燕也参加了当地志愿兵的活动,经常被人跟踪监视。
2009-10-14
附民生观察2009年10月6日的报导:
被劳教的退伍军人金有发及其家人亟待关注
金有发、男、汉族、45岁、内蒙古通辽市人,原武警内蒙古森警总队志愿兵是我们中国百万上访维权军人当中的一员、中共党员、82年入伍、96年退役、2005年失业。
金有发因为失业以后不能过正常的党、团组织生活,而提出要和有同样情况的其它战友去北京向党组织交纳党费这一履行党员义务的行为,和金有发因为失业以后家庭生活经济拮据处境窘迫的情况下曾经多次向市、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相关部门要求敦促通辽市地方政府认真落实职业军人优抚安置政策而没有结果,就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我们严重质疑通辽市公安局你们将退役军人中共党员金有发关进劳教所究竟意欲是要羞辱谁??
我们认为金有发去北京交纳党费和向各级政府主管机关反映要求落实职业军人优抚安置政策的行为和论述,都完全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条文规定的,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每个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党员享有下列权利:党员有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那么金有发在自己的空间里发表了几篇私人日记,真实地记录了自己参军、退役、维权的全过程文章,就被通辽市公安局曲解为具有煽动性质的文章真乃天下奇闻,一付政治流氓、法盲嘴脸暴露无遗,按照他们的反动逻辑金有发如果不要求过组织生活不去北京交纳党费那就是"优秀党员",如果金有发对于通辽市政府侵犯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完全保持沉默甚至默许或完全无条件接受,对他们违反宪法贪脏渎职的行为不向上级党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军委反映,纵容官场贪腐现象日益盛行他就会成为模范公民,真是荒谬绝伦!
更为匪夷所思的是通辽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定以上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1)款及《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金有发劳动教养壹年的处罚决定;请看《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不务正业,有流氓行为或者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诈骗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4)(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这样的处罚依据与我们的维权军人金有发的正当合法维权行为纯属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金有发同志于2009年8月26日被通辽市公安局用一莫须有的罪名处以一年劳动教养而被拘押,现在金有发年过八旬的父母得知儿子被无辜拘押劳教的消息以后焦虑万分、神情恍惚,处于精神完全崩溃的边缘,健康更是每况愈下,不能排除出现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金有发目前被错误和非法地限制人身自由于市劳动教养所内,突遭无妄之灾打击的他顿感天黑地暗,日月无光万念具恢,身心疲惫已经到了迷茫混沌之状态。在严酷的政治、经济的双重打击下,金嫂倍感心力憔悴,致使她心脏病频频复发且呈现出日趋严重的迹象。近日金嫂在去通辽市府上访期间因为悲愤交加曾经多次当场晕倒在地,是市政府叫来120急救车从市政府送往市肿瘤医院抢救至今尚未脱离危险期......
失业以后的金有发同时也随之失去了维持生计的唯一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异常困难的窘迫境地,金有发本人患有脑血栓、乙肝、静脉炎等难治之症多年,身体健康状况极差,无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收入,家中尚有需要赡养的80多岁的老母亲,90多岁的老父亲,也是年迈多病,行动不便。金有发妻子张红燕也不幸于近年患心脏病并做了特大换瓣手术。一家四口艰难地相依为命,即使金有发自身的状况无比艰难,但为人子、为人夫的他按照我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赡养服侍白发苍苍风烛残年的父母和保护照顾弱不经风、重病缠身的娇妻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父母妻子的特殊状态。都非常需要亲人金有发的贴身照顾。
张红燕的联系电话:15004965000工商行牡丹灵通卡6222020609001581972。
2009-10
附通辽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金有发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通劳管决字(2009)第179号
金有发,男,1964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152301196412241738,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现暂住:通辽市科尔沁区办事处。
2009年7月6日因煽动非法集会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09年8月12日因煽动非法集会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违法事实与证据:
科尔沁区公安局认定:金有发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组织我市退役志愿兵以维护失业转业志愿兵合法权益为由多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并组织战友多次进京上访。在其个人空间里发表《关于进京向党中央交纳党费的汇报 》等具有煽动性文章21篇。2009年2月1日,金有发不听有关部门的劝阻,聚集百余人进京到总政上访。2009年8月9日、10日、11日、12日,金有发又在其空间里上传了《告全国失业老兵》、《换个思路将如何》、《关于我们失业老兵三险问题的几点建议》、《通知》四篇文章,拟成立"全国老兵互助联谊会",言语极具煽动性,在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后,8月21日,金有发又在其空间发布煽动性消息。
通辽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定:金有发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组织我市退役志愿兵以维护失业转业志愿兵合法权益为由多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并组织战友多次进京上访。在其个人空间里发表《关于进京向党中央交纳党费的汇报》等具有煽动性文章21篇。2009年2月1日,金有发不听有关部门的劝阻,聚集百余人进京到总政上访。2009年8月9日、10日、11日、12日,金有发又在其空间里上传了《告全国失业老兵》、《换个思路将如何》、《关于我们失业老兵三险问题的几点建议》、《通知》四篇文章,拟成立"全国老兵互助联谊会",言语极具煽动性,在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后,8月21日,金有发又在其空间发布煽动性消息。
以上事实有金有发本人供述、林伟证言、谈话记录、公安厅电话办文单等证据证实。
依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1)款及《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金有发劳动教养壹年。教养期限自2009年8月26日至2010年8月25日止。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通辽市人民政府或者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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