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广: 拿什么来为'新'中国60周年贺岁

十一到来之前,针对国家应该拿出怎样的具体行动来为建国60周年庆祝生日,网络上展开了一场讨论。我们今天的话题就从这里说起。对此,有知名专家提出倡议,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实施国庆特赦,以彰显人道主义。也有学者呼吁道,中华民族大家庭,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宪法制度,而自治条例又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依据,但令人遗憾的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尚无一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进入审议阶段。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创造条件,改变上述少数民族自治区"有名无实"的尴尬局面。在国庆60周年之际,让这些省区分别制定并审议通过各自的民族区域自治条例,依法实现自治,以促进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

与此同时,有网友提出,纪念建国60周年最好的生日礼物就是:全国人大应该立即批准中共政府已经签署了11年之久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彰显中央提出要建没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的决心。那么,这项公约都有哪些主要的内容和规定呢?中选网上作者深蓝的文章介绍说,公约规定了公民个人所应享有的所有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免受酷刑的自由,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私生活、家庭、住房或通信不受任意干涉的自由;以及迁徙的自由等等。

文章又说,尽管上述公民权利中,有一些在中国宪法或其它法律中已经有所表述,但该公约对这些权利的描述却更为详细,也更加全面。比如,该公约第19条第2款约定的言论自由是这样说的,"人人都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自己所选择的任何其它媒介。"。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按照这项条款,中国现今的几乎所有新闻、出版和网络管理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各种相关条例等等,估计全部都要进行修改或者废除。不仅如此,根据公约条款,中国还应该尽快颁布实行一系列的下位法,比如新闻法、出版法甚至还有网络法等等,以保护公民的上述法定权利。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该公约约定的有关公民的每一项权利,都是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一个极好补充和修改参照系,倘若一经批准并开始实施,它对于中国尽快启动迟滞已久的政治体制改革,解决现今中国日积月累的无数重大而紧迫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文章回顾说,众所周知,8年前的2001年,当中国历尽艰辛终于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共政府第二天就宣布废除了 3000多件不符合世贸规则的、反映以往国内经贸政策和法规的红头文件。随后,各级政府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相继废除了上百万件类似的红头文件。结果,不仅没有出现某些传统旧制度维护者所宣称的那种经贸灾难,相反,它还直接带来了后来所谓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由此可见,如果没有8年前全面抛弃和废止那些陈旧红头文件的改革魄力,也就没有中国的今天。目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由于遭到特殊利益集团的绑架而一直步履维艰,但官方却仍在"维稳"的口号下听凭无数的群体抗争事件在全国各地此起彼伏,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中国再不改革陈旧落后的政治体制,不仅有可能再次陷入社会动乱,就连至今已经取得的那些经济成就,也会很快烟消云散。因此,哪怕仅为获取继续推动政治改革的动力,尽快批准这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是一个难得的契机和很好的理由。

综上所述,中国宪政知识网上作者杨盛达的文章感慨道,60周年不是10周年。如果说建国10周年的时候,我们在搞党内的路线斗争;在建国20周年的时候,我们在搞文化大革命;在建国30周年的时候,我们终于在艰难中起步实行改革开放;那么建国60周年了,我们最为根本的任务就是,缔造一个能够对国民宽容,平等和尊重的政府,一个能够取信于民的政府。深蓝的文章最后强调指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只要生活在地球村这个国际大家庭里,一个国家的政府,就不仅首先要接受本国公民的监督和制约,而且其一举一动,也必须要经受来自国际社会的监督和评价,而像以往那样,总是自说自话,肯定是不行的。

原题目:拿什么来为新中国60周年贺岁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