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人士呼吁外界关注:无奈的请求!
【看中国记者杨逸凡采访报导】日前在网络上发表公开信,呼吁要求乐山师范学院恢复其工作的左晓环,今日发出呼吁,希望国外的人权团体能到国内来调查他们人权受到侵害的事,他说:"我希望联合国派人权观察团来中国调查人权案件,很多具体的案例。"左晓环原任教于乐山师范学院,因任职期间不愿意贿赂原图书馆馆长于天乐,因此被于构陷,以他使用"无界网"破网软件、并在学校宣说"中共活摘器官",以及发表"胡锦涛将下台"等言论,联合乐山市公安局逮捕他,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对他进行刑事拘留,后将其劳教两年,同一天他被乐山师范学院开除。2008年5月29日劳教期满后,他多次到乐山师范学院要求恢复教职,却屡遭拒绝,导致他生活没有着落,这一年多来生活陷入困境,迫于无奈,他采用写公开信的方式,呼吁外界的关注。
5日左晓环到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协商,令他意外的是学院当局出尔反尔,拒绝恢复他的工作,让他觉得受骗,不久前他透过媒体发了一封〈致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的公开信〉,信件发出后,学院信访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左晓环,要求他于9月5日开学后回乐山师范学院当面交谈恢复工作的的问题。
上午10:30左右,左晓环依约到乐山师范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阻止他进入学院,工作人员表示:接获上级指示,左晓环不能进入乐山师范学院。左晓环向其解释是学院领导让他到学院与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谭辉旭交流。不过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仍然不让他进入校园,11点保卫处处长张峰要求左晓环离开,并说:学院领导今年3月已经答复了,你不能再找学院了,要找只能找相关部门,学院已与左晓环断绝关系。
对此一答复,左晓环感到气愤,他认为:"学院当局(副院长张元勤等人)出尔反尔,不但拒绝恢复他的工作,甚至蛮横的关上对话的大门,对中国的信访制度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中央要求问题解决在基层,而制造问题的基层却相互推诿,甚至将矛盾上交,无疑信访制度是欺骗访民的一块遮羞布。"
由于一而再、再而三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左晓环表示要积极交涉,不走上访这条路,他说:"上访也是死胡同,他们就是不解决,权利都在他们身上,如果在地方就解决了问题,访民肯定不会去北京上访,真的令人绝望。"因此,他希望透过媒体将他人权被侵犯一事曝光,并向国外人权团体呼吁,希望他们能正视大陆老百姓被侵权的问题。
左晓环在2008年劳教刚期满,国保就将他的户口强行迁到三台农村,并威胁用黑社会把他杀死或劳教、关精神病院等,并任命他大姐为生产队长,承包"不让左晓环上访喊冤、到乐山师范学院交涉工作权"的事情。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与姊姊断绝来往,他说:"因为她是党员,只知道听党的,我担心她回把我的事向党汇报。"他认为他的姊姊之所以会不顾亲情,完全就是中共党文化的因素。对于姊姊被发展成共产党员一事,他感到相当气愤。
对于记者询问:为何一个图书馆馆长可以这样收取贿赂?左晓环表示:于天乐与公安局是一个利益群体,他们互相勾结,只要不对他们进贡,他就搞你,这种事在大陆很普遍,警匪一家,相当倡狂。他同时表示学校其他领导也有这样的现象,在大陆是无官不贪。
经过这两年的劳教,以及一年多来要求恢复工作权受挫,左晓环说自己已经对共产党彻底绝望了,已于06年公开宣布退出中共的组织。他说:共产党本身就是乱的根源,连他们党员自己都恨党。他说虽然不久前四川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等官员都认为乐山劳教我是非法的,学院应该恢复我的工作,但他认为他们恢复他工作的主张,决不是出于人性考虑,而是出于稳定需求,因为他们担心我与敌对势力走在一起,危害更大。
除了希望自己的工作权能获得保障之外,他呼吁国外人权团体来中国调查人权侵害的案件,他说:"就乐山市师范学院的一个图书馆馆长,掌握了一点权利的人,就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式,将人关押两年,这是一个践踏人权的事情,联合国的人权官员在人权问题上迁就中国政府,他们应该派人到中国调查,他们应该负起责任来,做出努力,不能光嘴上指责中共,但是行动上不支持,我们大陆的老百姓对联合国人权官员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很满意。"
底下是左晓环致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的公开信。
致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的公开信
尊敬的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谭辉旭先生:
你好!
我于2006年9月5日被乐山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名义刑事拘留,同日,乐山师范学院.出具了一份乐山师范学院文件(乐师院 [2006]106号),将我非法开除,使我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工作。2008年5月29日出狱后,我多次向乐山师范学院要求恢复工作,但都被蛮横拒绝。
我认为乐师院[2006]106号(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理由如下:
1、2006年9月5日,我被乐山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名义刑事拘留,同日,乐山师范学院强行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依据相关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只有在人民法院宣判有罪的情况下,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而我并未被逮捕,更未被人民法院宣判有罪,只是被乐山市劳教委决定劳动教养两年,但学校却强行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同样的例子,2005年吉林艺术学院的卢雪松老师,因为言论自由而被当地公安局劳动教养一年,吉林艺术学院只是停止其讲课的权利,而并没有开除她的工作。
2、乐山师范学院文件(乐师院[2006]106号)(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是极端荒谬的,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的理由竟然是我思想品德败坏,请问何为"思想品德败坏"?难道讲真话、骂两句共产党腐败就成了"思想品德败坏"?我到底哪里"思想品德败坏"了?
3、乐山师范学院文件(乐师院[2006]106号)称:左晓环曾被学院界定为一级行政事故。这个所谓的一级行政事故纯粹是学院某些人的污蔑,一级行政事故并未与我见面,我至今不知其具体内容。学院将这个处分决定在乐山师范学院校园网站上公布,但却打不开具体内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事隔两年多,2009年 1月7日,学院退还了一级行政事故扣款1600元。
4、学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的举动实际上就是鼓励我加入共产党认为的"敌对组织"如"独立中文笔会"、"中国民主党"等,南京师范大学的郭泉先生,因发表言论而被南京市公安局逮捕,现在案件已经提交到法院等待审判,但南京师范大学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开除其工作。吉林艺术学院的卢雪松老师目前还是该学院的职工。这两个人一个是独立中文笔会成员,一个是网络上"中国新民党"主席(该党只有郭泉一个成员),但都没被开除工作。
5、我在校期间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无论是在教学还是在图书馆工作期间,学院相关单位(旅游学院、图书馆)均未给予我考评不合格之评价,为何仅凭原图书馆馆长于天乐的一句话而开除我的工作?当时于天乐为了向我索取钱财而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不但将我投进监狱,更将我开除工作。请问:这个世道还有天理吗?他于天乐、还有科技处处长向清祥等人伪造"左晓环宣传胡锦涛要下台了",其目的就是索取钱财,被我拒绝,为此,我不但要丢掉赖以为生的饭碗,更要付出两年的自由-非法劳教两年。到目前为止,学院的某些官员不仅未受到任何处分,反而因此升官发财。事实上学院早已形成了潜规则:握有考评大权的不良官员借考评之机索取贿赂,大发其财,谁没有向他们进贡,轻则给予不合格的评价,重者开除公职,甚至勾结乐山市警界败类,将当事人劳教、判刑等。
2008年5月29日,我劳教期满出狱,找到乐山师范学院,要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没想到学院某些官员(于天乐、向清祥等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视社会稳定为儿戏,竟然再次勾结乐山警界败类,将我的户口迁出学院,以"买房"的理由强行从乐山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农村。此后,我多次到学院要求恢复工作,均招致蛮横拒绝,从网络发出的呼吁也毫无效果。
我回到四川三台农村后,多次找工作都不成功,甚至找一份赖以糊口的饭碗也不能达到。至于失业保险金,由于学院未给我交纳,我也不能领取。生活由于学院某些不良官员的迫害而陷入困境,这难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得到的遭遇?胡温政权的"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系"在腐败官员的眼中成了欺骗舆论的工具。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给予我的生存权利,我向你、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谭辉旭先生发出以下呼吁:
宣布乐山师范学院文件(乐师院[2006]106号)无效,立即恢复我的工作,补发自2006年9月停发的工资。
我的联系方式为:1、电话13990163109。2、Emeil:zuoxiaohuan@gmail.com.
敬请党委书记谭辉旭先生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公开信,做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官员。
左晓环
2009年8月13日
1、1988年考如西昌农业专科学校,1989年6月19日被捕,罪名是反革命宣传煽动,1990年6月19日出狱。2、1992年大学毕业,2000年 9月--2003年7月,云南农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同年到乐山师范学院教书。3、2003年7月-2006年乐山师范学院任教,4、2006年9月5 日被刑拘,关押于乐山市看守所,10月3日被劳教两年。押送到四川沙坪劳教所,2008年5月29日被释放。同时被开除工作。
2、1992年大学毕业,2000年9月--2003年7月,云南农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同年到乐山师范学院教书
3、2003年7月-2006年乐山师范学院任教
4、2006年9月5日被刑拘,关押于乐山市看守所,10月3日被劳教两年。押送到四川沙坪劳教所,2008年5月29日被释放,同时被开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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