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站上的报道“纳佗等待裁决(Gordon Nuttall waits for sentencing)
最近,澳洲昆士兰州一名部长级人物因为接受两个富商的秘密捐款没有申报,而被判处七年徒刑,在澳洲社会引起轰动。这是一个典型政府官员腐败案,然而跟中国的腐败比起来,又可谓“一样腐败 两种光景”了。
澳洲的这起部长级人物腐败案本身并不复杂。被判七年的“故事主角”是纳佗(Gordon Nuttall),今年56岁,2005年因丑闻被迫退休前,曾担任过昆士兰州工业关系部部长、卫生部部长及第一产业及渔业(Minister for Primary Industries and Fisheries)部部长等职务。
2006年,昆士兰州“罪行及不当行为调查委员会(Crime and Misconduct Commission)”开始了对纳佗的调查。2007年,委员会指控他秘密接受大矿业主坦尔伯特(Ken Talbot)近30万澳元的款项。2002年,纳佗还曾被指控接受另一商人杉得(Harold Shand)6万澳元的秘密佣金。
2008年12月起,法庭开始审理此案,到今年7月15日,由十二人组成的陪审团认定纳佗有罪;7月17号,法官下达了七年徒刑的判决。据报道,纳佗一听到此判决就“崩溃”了;他也曾在法庭里公开的哭泣。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纳佗一直不认罪,并坚持自己虽然拿了两个商人的钱没有申报,但并没有利用职权给他们任何好处;两名商人给他钱,完全是“自觉自愿”、“不求回报”的。这算什么腐败呢?
但检控官反驳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nothing was for nothing)”。据说这一句话就定了纳佗的“终身”。
法官在判决词中说,因为纳佗曾经做过部长,他的这种身份让他的罪行“罪加一等”,因此是按法律的上限给予刑期的——也就是说,他的部长头衔,不仅没有象中共官员的“党票”那样,可以顶掉几年刑期,反而给他带来“灾难”,加长了他的刑期。
应该说,官员腐败、权钱交易,在哪里都不算太新鲜。但是,从媒体、公众的反应和司法制度的独立和健全等方面看,西方民主国家和一党独裁的中国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
首先,从媒体报道和公众反应上,可以看出澳洲民众对此种行为是嗤之以鼻、深恶痛绝的。一名记者以可称之为“幸灾乐祸”的笔触,描述了昔日衣冠楚楚的纳佗在法庭受审时衣冠不整、狼狈不堪、从精神上完全垮掉的样子,细节的描述之中,隐藏着记者对纳佗的道德鞭笞。在公众的眼中,纳佗从此就算是“身败名裂”了。
其次,从司法的独立和公正性看,腐败在澳洲确实会受到惩处。由于司法系统是独立于党和政府而存在的,陪审团是普通公民,法官是终身制,不受任何党派或政府换届的影响。“三权分立”不光是个概念而已,而是在实实在在的能够通过一件件事情得到体现,比如纳佗因接受36万秘密赠款而被判七年的例子。
反观中共国,腐败已是“遍地开花”。老百姓一方面痛恨腐败,另一方面却已无可奈何的接受了“现实”,很多时候甚至不得不参与腐败交易,比如连幼儿园的老师可能都会向家长索贿,而家长则不得不乖乖接受,腐败已经充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使人“久闻不知其臭”了。
最近著名上海剧作家沙叶新写了一篇数万字的雄文《腐败文化》,指出腐败已使中国濒临最危险时刻;中国的腐败已经是集团化、部门化、市场化和黑帮化了。在列举了很多触目惊心的实例后,沙先生最后得出结论:腐败已经威胁到中华民族存在的根本,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有读者说,读完沙叶新的文章,“第一个感觉是心寒。不但心寒,而且从头凉到脚地寒。”
与澳洲相比,中共国让人“从头凉到脚”的是,连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保障——司法体系,也已腐败到家。比如最近在杭州影响很大的富家子胡斌飙车案。胡斌撞死了人,因民意反响太大,不得不处理。可是,却居然“胆大包天”到敢于找一个替身到法院去代替胡斌受审。而“调包计”被揭穿之后,法院居然亲自出来辩解,说没有什么替身。
这样的事情,在澳洲不但从未听说过,大致也连想也没有人想到过。怪不得有人会说:中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对比澳洲跟中共国,这就是所谓的“一样腐败,两种光景”了。
20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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