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匪的文章,还是一句话,看头就知全。整个中国大陆所有地方强制拆迁中,都是野蛮拆迁,都如海盗一般凶残,唯独宿迁的会例外?就宿迁的共匪就不是匪了?而目击者所说的明显符合常情常理。所以笔者的直觉就是,王家兄弟是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正当防卫,在法律上一点刑事责任也无需负!
首先,暴力拆迁就是纯法律意义上的抢劫。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开发商的行为只是商业行为。如果是商业行为的话,任何公民都有不卖自己房地产的权利。但是,各个地方都是官与商勾结共同开发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只占股份的百分之三十多,其余股东均为有权人物。全中国都是如此,凡共匪统治下的地方莫不如此。正因如此,才会出现强制拆迁。否则,群众哪肯拆。如果拆迁后土地拿来拍卖,那么从法律上就不构成抢劫罪。但是,强制拆迁后,土地一般都属开发商的了。也正是这样,才会使那么多官员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进行疯狂的抢地抢房运动。刑法规定,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手段强行将公或私的财物占为已有就是抢劫。那么上述宿迁市的强制拆迁肯定也是属于官及商勾结的公司强行要占王家的房地产为已有,所以这就是最典型的抢劫。按照现在的刑法,对参与的官及商都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宿迁的网友们,好好地去人肉搜索一番,对王家的拆迁是肯定有猫腻的,肯定是抢劫百姓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是比街头上的持刀抢劫更恶劣的抢劫行为。因为这种抢劫比街头的抢劫价值要大得多,手段更可恶。野外抢劫只能抢身上所带的财物,而共匪这种抢劫会把祖宗留下动产不动产全部的洗劫一空。对正在实施的抢劫行为进行自卫,不正是与邓玉娇一样的纯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吗?
但是这种抢劫不会被追究,因为这种抢劫是共匪高官参与的,有些还以政府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抢劫。这种抢劫无处报案无衙门受理。老百姓只有把苦吞进肚里欲哭无泪。宿迁的拆迁案,王家一定也是没处报案的,没处讲理的。所以,对这种抢劫的拆迁,只有用非正常的手段对付之。王家兄弟这种行为,虽然杀了人也是刑法要鼓励的要支持的正当防卫行为。对抢劫成性的共匪,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维权抗暴,用各种极端办法,比如广传九评,广传破网软件,公开退党,发动更多的被压迫的人共同起来抗争,才有效果!安徽的网友们,赶去搜索那些官商勾结的具体情况,因为王家兄弟与邓玉娇不同,没有形成全国性的抗议浪潮,没有强力的道义支持,所以王家英雄兄弟就可能面临最严厉的刑罚。伸出高贵的手,救救英雄!
那些因为野蛮拆迁而去自杀或且想自杀的人士,纯属孬种!
2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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