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纷纷报导邓女遭强奸 巴东警方销毁证据
自从日前曝出邓玉娇在刺杀淫官前遭到强奸的消息后,众多大陆媒体纷纷报导巴东警方涉嫌掩盖强奸证据。包括广州日报、华龙网-重庆晚报、华商报、生活新报网、含盖佛山日报、珠江时报、珠江商报、佛山广播电视周报的广佛都市网、新民网、浙江在线-今日早报、新京报、山东齐鲁日报、东方早报、 新文化报、财经......等等多家媒体都追踪报导,或者转载了相关消息。
广州日报5月21日报导指出,和邓玉娇见面的律师透露,邓玉娇称,她遭到淫官的性侵犯。但是巴东警方拒绝取证。据报导,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在邓母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三个多小时车程赶往野三关镇会面后,放置了10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全部清洗。
华龙网-重庆晚报报导,有记者就"关键证据"一事致电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他表示,对律师当天下午发布的言论,胸罩和内裤的事,他不作回应。
南方都市报:邓"烈士"还是留给当局官员去"隆重追悼"吧
南方都市报在邓女杀死中共淫官邓贵大事件发生后,一直跟踪报导事实真相。在5月23日,该报刊登了一篇报导,曝光淫官邓贵大的大背景,指出其是一个吃喝嫖赌的干部子弟。
报导指出,吃喝嫖赌的"贪官"被邓玉娇无意间除掉,不能不说是法律监督的悲哀。制度性腐败和官员流氓化,已让中国社会的毛细血管罹患败血症。
报导说,从邓贵大妻子、娱乐城员工等"证词"分析,这名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吃喝嫖赌之徒,还是一个嫌疑贪官。民间无从同情这个"光荣牺牲"的"烈士"官员,还是留给当局去"隆重追悼"吧。
广州日报为邓玉娇鸣冤
在南方都市报揭露淫官邓贵大的同时,也一直跟踪报导此案的《广州日报》记者则采访了邓玉娇的朋友,为邓玉娇鸣冤。
报导说,邓玉娇的朋友、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工作的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
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 、"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
邓玉娇的邻居也表示,这么柔弱的一个女孩子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拿刀杀人呢?
扬子晚报:巴东警方像邓贵大的"辩护律师"
5月19日扬子晚报发表署名植予、标题为"巴东警方真像被刺官员的‘辩护律师'"的文章,批评巴东警方在"通报"中篡改案件的事实,把索要"特殊服务"被换成了索要"洗浴服务"、"按倒"在沙发变成了"推坐"在沙发上。
文章质疑,在这样的背景下,巴东警方的"情况通报",不如说是"辩护书"更贴切。看来,巴东警方的立场值得怀疑,我们也有理由质疑:是不是扮演了被刺官员"辩护律师"的角色?
文章最后说:"如果连最起码的态度与立场都不具备,还有什么资格谈客观公正办案,又怎么可能做到呢?"
金羊网:又有几个人不会为邓玉娇行为拍手叫好?
默客5月22日在金羊网撰文指出,叫人如何相信邓玉娇案定获公正处理。他说,我认为,要让公众也相信"邓玉娇案"一定会获公正、公平的处理,是有必要前提条件的......巴东县警方在邓玉娇一案上,越来越引起了公众的强烈质疑,令人们对邓玉娇案能否获公平、正义的处理益发担心。
刘逸明在金羊网撰文说,邓玉娇是杀人嫌犯还是抗"日"英雄?邓玉娇的成名在网络时代可以说是一种必然,和杨佳的成名有异曲同工之妙。官员公信力的缺失和道德的普遍堕落直接导致官民对立的状况日益严重,即使没有人透露邓玉娇杀官的内情,又有几个人会不对其行为拍手叫好呢?
新京报社论呼吁司法公正
新京报5月23日发表社论,呼吁司法公正处理邓玉娇案。社论还批评中共警方在取证中存在的问题。
社论指出:"21日下午,邓女的两位元代理律师向媒体披露:案发当天邓女的内衣内裤未被警方提取,当律师意识到这些证物的重要价值时,距案发已有11天。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22日中午,在有关部门人员的见证下,当地警方才提取了有关物证...... "
社论指出:"若邓玉娇案不能公正处理,社会心理危机必将加剧。"
中国青年报:更多修脚刀会出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发表署名邓聿文的文章,文章指出,邓玉娇因不堪被三个索要"特殊服务"的基层官员的凌辱,愤而用一把修脚刀手刃官员的举动,被不少网民喻为替天行道的"抗暴英雄",而被刺死的官员,却几乎没得到公众半点儿的同情。这种反差的背后,凸显中国社会两个阶层──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的弱势阶层──的对立和分裂。
文章警告,如果不实现基层政府的转型,不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不将官员赶到权力的笼子里去,等待我们这个社会的,很可能是更多修脚刀的出现。
中共喉舌人民网转扬子晚报文章抨击警方
中共喉舌人民网转载了5月20日扬子晚报刊登的署名周稀银的文章,抨击中共警方在邓玉娇包内发现治疗抑郁症药物,就对外公布其可能患有抑郁症"未免太草率",并指出:"从10日案发后至今七八天的时间,为什么迟迟不对其进行精神鉴定?"
文章说,"周老虎"迟迟得不到公正鉴定,是有保护势力在作怪,那迟迟不对邓玉娇实施精神鉴定,莫非也是在学习"周老虎"?
中共喉舌新华网也是一片声援邓玉娇的呼声
中共喉舌新华网在案件发生的早期,两次刊登了巴东公安局对事件的歪曲通报。不过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对事实真相一贯采取掩盖态度的该网也不得不开通了网民论坛。在论坛上是铺天盖地对中共淫官的谴责和对邓玉娇的声援。
民众指出,无仇无怨,因何杀人?期待正义与良知,并强烈要求:坚决支持正当防卫!!!强烈要求释放无辜百姓。民众一致认为淫官邓贵大"该杀"、"活该"、"杀的好,大快人心!"
很多民众表达愤怒之情:"一个弱小女子,在自身遭受禽兽袭击的情况下,拔刀自卫,却被巴东警方认定故意杀人,天理何在?"有民众警告:"玩火者必自焚"、"看,为什么公务员的队伍里面会有这样的渣滓? 黑心的人啊,总有一天,老天会收拾你们的......"
也有很多民众称赞烈女邓玉娇维护贞节的行为:"女英雄好样的!"、"邓玉娇为守节女,是女人中的精品,是女侠!"、"我认为邓玉娇把名誉看得比生命重,这样的优秀传统女性现在已经如大熊猫般不多了!我为邓玉娇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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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日前曝出邓玉娇在刺杀淫官前遭到强奸的消息后,众多大陆媒体纷纷报导巴东警方涉嫌掩盖强奸证据。包括广州日报、华龙网-重庆晚报、华商报、生活新报网、含盖佛山日报、珠江时报、珠江商报、佛山广播电视周报的广佛都市网、新民网、浙江在线-今日早报、新京报、山东齐鲁日报、东方早报、 新文化报、财经......等等多家媒体都追踪报导,或者转载了相关消息。
广州日报5月21日报导指出,和邓玉娇见面的律师透露,邓玉娇称,她遭到淫官的性侵犯。但是巴东警方拒绝取证。据报导,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在邓母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三个多小时车程赶往野三关镇会面后,放置了10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全部清洗。
华龙网-重庆晚报报导,有记者就"关键证据"一事致电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他表示,对律师当天下午发布的言论,胸罩和内裤的事,他不作回应。
南方都市报:邓"烈士"还是留给当局官员去"隆重追悼"吧
南方都市报在邓女杀死中共淫官邓贵大事件发生后,一直跟踪报导事实真相。在5月23日,该报刊登了一篇报导,曝光淫官邓贵大的大背景,指出其是一个吃喝嫖赌的干部子弟。
报导指出,吃喝嫖赌的"贪官"被邓玉娇无意间除掉,不能不说是法律监督的悲哀。制度性腐败和官员流氓化,已让中国社会的毛细血管罹患败血症。
报导说,从邓贵大妻子、娱乐城员工等"证词"分析,这名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吃喝嫖赌之徒,还是一个嫌疑贪官。民间无从同情这个"光荣牺牲"的"烈士"官员,还是留给当局去"隆重追悼"吧。
广州日报为邓玉娇鸣冤
在南方都市报揭露淫官邓贵大的同时,也一直跟踪报导此案的《广州日报》记者则采访了邓玉娇的朋友,为邓玉娇鸣冤。
报导说,邓玉娇的朋友、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工作的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
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 、"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
邓玉娇的邻居也表示,这么柔弱的一个女孩子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拿刀杀人呢?
扬子晚报:巴东警方像邓贵大的"辩护律师"
5月19日扬子晚报发表署名植予、标题为"巴东警方真像被刺官员的‘辩护律师'"的文章,批评巴东警方在"通报"中篡改案件的事实,把索要"特殊服务"被换成了索要"洗浴服务"、"按倒"在沙发变成了"推坐"在沙发上。
文章质疑,在这样的背景下,巴东警方的"情况通报",不如说是"辩护书"更贴切。看来,巴东警方的立场值得怀疑,我们也有理由质疑:是不是扮演了被刺官员"辩护律师"的角色?
文章最后说:"如果连最起码的态度与立场都不具备,还有什么资格谈客观公正办案,又怎么可能做到呢?"
金羊网:又有几个人不会为邓玉娇行为拍手叫好?
默客5月22日在金羊网撰文指出,叫人如何相信邓玉娇案定获公正处理。他说,我认为,要让公众也相信"邓玉娇案"一定会获公正、公平的处理,是有必要前提条件的......巴东县警方在邓玉娇一案上,越来越引起了公众的强烈质疑,令人们对邓玉娇案能否获公平、正义的处理益发担心。
刘逸明在金羊网撰文说,邓玉娇是杀人嫌犯还是抗"日"英雄?邓玉娇的成名在网络时代可以说是一种必然,和杨佳的成名有异曲同工之妙。官员公信力的缺失和道德的普遍堕落直接导致官民对立的状况日益严重,即使没有人透露邓玉娇杀官的内情,又有几个人会不对其行为拍手叫好呢?
新京报社论呼吁司法公正
新京报5月23日发表社论,呼吁司法公正处理邓玉娇案。社论还批评中共警方在取证中存在的问题。
社论指出:"21日下午,邓女的两位元代理律师向媒体披露:案发当天邓女的内衣内裤未被警方提取,当律师意识到这些证物的重要价值时,距案发已有11天。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22日中午,在有关部门人员的见证下,当地警方才提取了有关物证...... "
社论指出:"若邓玉娇案不能公正处理,社会心理危机必将加剧。"
中国青年报:更多修脚刀会出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发表署名邓聿文的文章,文章指出,邓玉娇因不堪被三个索要"特殊服务"的基层官员的凌辱,愤而用一把修脚刀手刃官员的举动,被不少网民喻为替天行道的"抗暴英雄",而被刺死的官员,却几乎没得到公众半点儿的同情。这种反差的背后,凸显中国社会两个阶层──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的弱势阶层──的对立和分裂。
文章警告,如果不实现基层政府的转型,不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不将官员赶到权力的笼子里去,等待我们这个社会的,很可能是更多修脚刀的出现。
中共喉舌人民网转扬子晚报文章抨击警方
中共喉舌人民网转载了5月20日扬子晚报刊登的署名周稀银的文章,抨击中共警方在邓玉娇包内发现治疗抑郁症药物,就对外公布其可能患有抑郁症"未免太草率",并指出:"从10日案发后至今七八天的时间,为什么迟迟不对其进行精神鉴定?"
文章说,"周老虎"迟迟得不到公正鉴定,是有保护势力在作怪,那迟迟不对邓玉娇实施精神鉴定,莫非也是在学习"周老虎"?
中共喉舌新华网也是一片声援邓玉娇的呼声
中共喉舌新华网在案件发生的早期,两次刊登了巴东公安局对事件的歪曲通报。不过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对事实真相一贯采取掩盖态度的该网也不得不开通了网民论坛。在论坛上是铺天盖地对中共淫官的谴责和对邓玉娇的声援。
民众指出,无仇无怨,因何杀人?期待正义与良知,并强烈要求:坚决支持正当防卫!!!强烈要求释放无辜百姓。民众一致认为淫官邓贵大"该杀"、"活该"、"杀的好,大快人心!"
很多民众表达愤怒之情:"一个弱小女子,在自身遭受禽兽袭击的情况下,拔刀自卫,却被巴东警方认定故意杀人,天理何在?"有民众警告:"玩火者必自焚"、"看,为什么公务员的队伍里面会有这样的渣滓? 黑心的人啊,总有一天,老天会收拾你们的......"
也有很多民众称赞烈女邓玉娇维护贞节的行为:"女英雄好样的!"、"邓玉娇为守节女,是女人中的精品,是女侠!"、"我认为邓玉娇把名誉看得比生命重,这样的优秀传统女性现在已经如大熊猫般不多了!我为邓玉娇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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