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当人的无辜生命权利处于极度威胁和十分危急的情势下,受害者以足以压制对方犯罪行为的正义手段和极限程度予以自卫,当属"无限(正当)防卫"范畴。
长江三峡湖北巴东修脚女技师邓玉娇,在当地招商办主任邓贵大等人强奸、殴打的淫威和胁迫下,奋起反抗,顺手举起手中正用于工作的修脚刀予以自卫,情急之中,失手杀死犯罪嫌疑人邓贵大,主动报案,却被污蔑为"投案自首",据悉竟被当地以"故意杀人罪"嫌疑而拘押,是非不分,人妖颠倒,引起海内外公众的强烈反响、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
邓玉娇是女英雄,是平民英雄,强敌当前,奋不顾身,巾帼不让须眉,敢于挺身同穷凶极恶的坏人做殊死搏斗,自觉维护了人权和尊严,令人肃然起敬!邓玉娇的行动,用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曲英雄主义的时代壮歌!
谁说只有救别人生命、抢救集体财产才是英雄?为自救,搏杀坏人,也是同样是英雄。因为,那晚,如果邓玉娇不杀强奸犯邓贵大,三个肆无忌惮的强奸犯不仅在邓玉娇身上得逞,还可能对张玉娇、李玉娇、王玉娇施暴作恶,正规洗脚城的技师姐妹们也会遭殃。邓贵大是流氓,是混进党和基层政府里的流氓和罪犯。邓贵大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官员的形象和公众利益,且严重触犯了刑律,罪该处死,死有余辜!
同时平民英雄,尽管有媒体戏称邓玉娇为"女杨佳",但是,邓玉娇与杨佳的杀人性质,在法律上却迥乎不同,千万不能混淆了两种不同法律性质的矛盾,无意中将邓玉娇置于不义和不利的死地。
(一)尽管杨佳是伸张正义,讨回公道,索回尊严,但在法律上说是"故意杀人"、"报复行凶",犯了"罪",所以我们只能深表巨大的同情而泪飞如雨地称之为 "英雄的罪犯";而邓玉娇却不一样,是作为弱势者,面对正在施暴的坏人,不堪凌辱,进行自卫,安良除暴,何罪之有?无罪可言!
(二)杨佳杀坏警察,也许同时误伤了一些好警官,是心怀正气、敌意和预先动机,有备而去,自带利("凶")器。而邓玉娇用来自卫的修脚刀,是正在工作的工具,就像我们做饭时手握菜刀顺手杀死了凶犯一样,绝非早已自备"管制刀具",更无预先杀人致死之动机。
(三)如果杨佳是在原来被无良警员殴打侮辱的当时,就杀了坏警察,才可属正当防卫;事实上他是后发制敌,并非当场防卫,故虽义薄云天,却难逃法网劫数。
而邓玉娇是实施正当防卫!一个柔弱女子,面对三个殴打施暴、企图轮奸、穷凶极恶的男性罪犯,顺手举起正用于工作的工具刀,杀死其中正在犯罪者,防卫完全正当,且根本不能说什么"防卫过当",完全适用中国大陆法律明文规定的"无限防卫"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法律问题,近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当人的无辜生命权利处于极度威胁和十分危急的情势下,受害者以足以压制对方犯罪行为的正义手段和极限程度予以自卫,当属"无限(正当)防卫"范畴。
邓玉娇的行动,肯定应属于正当防卫中的无限防卫。
邓玉娇根本没有任何罪过!警方恰恰应当褒奖邓玉娇为民除害的义勇之为。
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对好人与坏人的基本判别的关键时刻--
请问全国众多道貌岸然的法律专家们,你们在干什么?你们手里的所谓法律武器是吃素的?你们当为正当防卫的邓玉娇维护法律尊严,还是在权力(罪犯邓贵大仅有好小的权力啊!)淫威下装聋作哑保持缄默?!(据悉已仅有两位律师从北京立即赶往湖北巴东,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他们是中国社会的良心。)
请问全国的妇联,你们拿着纳税人供奉的俸禄,口口声声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什么没有机构和工作人员站出来,为女英雄邓玉娇伸张正义?!
请问全国的工会及劳动保障部门,邓玉娇虽然是民营企业或个体户聘用的打工妹,但也是人,是技术工人,是服务员,拥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应该在劳工条例的保护之列,可她连用勤劳的双手做一点正当的服务工作来养活自己的权力也被身为国家基层公务人员的坏人给粗暴的剥夺了,为什么不为敢于勇斗歹徒的英雄打工妹说句公道话?!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眼无珠,麻木不仁,你们的职责、道德和良知何在?!公理何在?正义何在?
为什么?为什么?就因为邓玉娇奋起自卫,杀死的坏人是混进基层政权的一个小小"十品官"--镇招商办主任?难道这种最低级别坏官也属于你们同一阶层?不可能吧!不要把自己太降格了!不要让小小十品坏官"一个坏螺丝打坏一锅汤",玷污了你们群体清白的名声!你们的层次不一样!你们应当对邓贵大之流混迹党和基层政府的坏人划清界限,嗤之以鼻,不吝唾弃!同流不能合污!
善良的老百姓啊,从来不反好官,从来只反坏官。坏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民不畏死,死又何惧!可悲的是,当老百姓反坏官时,总有那么一些好官(至少当时还是可以如此定性),却总误以为老百姓在反他们好官,故而许多群体事件,好官们不一定站对位置,分不清是该站在群众一边、站在坏官的对立面,还是站在坏官一边、站在群众的对立面。我们不得不再次重温我党优秀领导人李瑞环先生的至理名言:群众最可爱,群众最可怜,群众最可欺,群众最可怕。
执政党必须联系群众,尊重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谁在动摇党,谁要搞垮党,绝不是群众,绝不是老百姓,而恰恰正是那些混进党和政府中打击人民群众、欺压人民群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与人民群众为敌的坏官!这些也许是少数的坏官,正若毁堤之蚁,损坏着党的执政基础。人们,尤其党和政府高层,要警惕啊!我们对中基层干部的遴选方式和任用标准,值得再一次紧急关注和重点改革。"邓玉娇自卫案"为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世界潮流,浩浩汤汤。只有公开,才有公平,才有公正。真相谁也掩盖不了了的网络时代,必然推动当代中国走向民主新政的进程。邓玉娇不是精神病,而是受生活重压、被流氓打压而致精神损害,却被羁押于医院,捆绑强制疗治"抑郁症"。这在文明进步共创和谐的当代中国,是何等的荒唐!
在邓玉娇身上,正体现着中华传统美德中"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精神和浩然正气!这种正气和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物欲横流、世风日下的时代所缺少的!全国人民应该学习邓玉娇勤劳勇敢、不畏强暴的优秀品格!临危不惧,大义凛然,自觉维护人的基本权益和尊严,不向恶势力妥协,不向不义之财低头,应当成为我们时代的主旋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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