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记者揭露腐败被抓 网民举报也被抓?
5月12日,是汶川大地震周年祭。去年的今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让八万多鲜活的生命骤然消逝,深创巨痛,撕扯着13亿同胞的心灵。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原因,上海《第一财经日报》北京分社前产经部主任,却在这一天站在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看过《记者受邀写批评报道遭跨省追捕》这篇新闻后,也有一种强烈的震感,伤痛同样撕扯着我们的心灵。 (相关新闻记者写批评报道后遭跨省追捕被控受贿4万)报道说,2005年5月,傅桦接到校友、时任长春龙家堡机场副总指挥张广涛的报料后,前往龙家堡机场采访,并撰写了一篇反映该机场建设质量的批评报道。两年后,举报人张广涛涉黑被拘捕,吉林警方来京将傅桦带走。 ( 2009年5月13日《京华时报》)
这是一个值得我们这个社会反思的事件,让人感到困惑的是傅桦的报道出来后,报料人却被一网打尽,之后傅桦被抓。长春市龙家堡机场占地4200余亩,是吉林省“十五”期间百项重点项目之一,从2000年开工,到2005年6月傅桦前去调查时,仍未完工。他在报道中指出,“因质量问题返工,正是这个 机场项目一再拖延的重要原因”。据知情人透露,龙家堡机场一共花了18个亿。傅桦是在得到报社批准后去长春采访的。动身之前,李申硬塞给他5000元钱, 说是权当接待费用和当地调查采访的一些开支。 “我多次推辞,他说,你信不过我们,我们也不敢相信你。同时,他们也确实很感谢,那时没有人敢去采访。”收了钱之后,傅桦称“一直想上交给报社”,但又称 “这样容易暴露线人”,最后没上交,“但这不是理由,这是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的”。 (2008年12月25《南方周末》)
傅桦收受5000元钱,这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但我要说的是傅桦报道的是不是事实,机场质量是不是存在着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延误交付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有不有腐败现象?为什么报道的问题不去查,却先要去查报料人,抓记者?这就难怪网友们会愤然责问:“这是不是打击报复”?
分析近年来频发的记者被抓事件,我们发现,这些事件的背后都有案中案。从傅桦采写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凸现龙家堡机场延误交付背后》到《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的《山西吕梁一黑恶团伙罪行累累逍遥法外》,再到《法人》记者朱文娜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其实都是记者与当地官员的一场较量,在较量中大多记者以失败而告终。这种失败,事实上削弱了舆论监督的作用,是在放纵腐败。
记者要担当起公众期盼的监督职责,首先自己要干净。这是毫无疑义的,记者只有自己干净,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监督权力。干净,是这个职业特有的伦理要求,也是保护记者自己的手段。前面我讲了,傅桦收受5000元钱,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但对于傅桦的行为是不是构成受贿罪,我比较赞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的观点,他认为,记者不应是贿赂犯罪的适格主体。 “通常,人们以这个人所在单位的性质来确定他能不能构成受贿罪,这种判断是错误的。 ”职务之便强调的是与职务相关的某种职权,意味着他对某种资源有一种支配性的权力。一个记者的采访权是在行使言论表达自由、知情权等公民权利。这种权利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所以他不存在专属于自己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权力”。记者应该揭露社会丑恶且不能收受访者的钱,这只是职业伦理的要求。他做不到,可以批评谴责,但也仅限于此,不能对他进行法律制裁。
记者揭露问题被抓,网民举报问题被抓,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少地方官员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视批评如寇雠,视舆论监督如洪水猛兽,借“诽谤 ”、“受贿”之名打压监督,压制言论,已是屡见不鲜。所以,我们的公权力机关,一旦记者揭露问题,不是正确地对待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而总是认一种庸俗的社会心态去看待记者的监督,你们来揭露我,一定是拿了好处,要不然,怎么这样穷追不舍?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查清记者揭露的问题是不是事实,是事实该如何处理解决,而是首先查一查谁报的料,急着“修理”报料人;记者是不是拿了好处,拿了好处就是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抓。这种庸俗的心态,阻挡着舆论监督的前进步伐,更让腐化堕落越陷越深,有恃无恐。
最近出版的《凤凰周刊》指出,在现行体制下的中国政府更应该珍视自己的公信力,主动捍卫公民批评政府的权利。而部分官员此起彼伏的背道而驰,恰恰说明这种行为在现行奖惩制度下不仅缺乏应有的制约,还符合“收益大,风险小”的理性预期。当他们一次次滥用公权为自己遮丑遂其壑欲时,当公权力一次次“越界”侵害公民正当权利时,社会的评价标准就会逐渐发生逆转。
应该说,舆论监督是当前遏制腐败的最有效手段,但如果不能改变这种庸俗的心态,舆论监督只会继续式微,这就不得不让人感到担忧。(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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