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维护自由,还是内心恐惧?
这位女士不懂民主,也不感兴趣,看起来很看重个人自由,却不懂自由是什么,有哪些种类。她只觉得她有选择看什么和不看什么的自由,却被侵犯了。她没去想传真相的人在反迫害,而且是在真切行使自己的自由人权,在展示中共侵犯中国人的自由的罪过和邪恶,在帮她争取摆脱中共获取真正的自由。今日中国以寨为国,可谓一个大井冈山寨,人皆为质,概不例外。这位女士看重的自由,其实还只是概念,表示的是心里对安全状态的期望,是对共产党的恐惧:怕法轮功的活动牵连到她。她不能坦然面对真相资料,跟共产党站在拒绝真相的同一条战壕里,恰恰表明国寨没有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人身自由。她虽然脱贫致富了,却依然是政治奴隶,没解决人质状态下"脱绑"和"自主"的问题。
显然,这位女士理解的自由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任由自己选择的自由。所以她认为:当她的传真机总被不幸者打扰,她的自由也"不幸"地被侵犯了。当然,这样理解的自由是一种少儿似的由己型自由: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她只想安全。始终她拒绝跟我深入共产党迫害法轮功的问题,她说她不愿意为这些事费神。整个过程中,她并没说她害怕什么,但她的回避和选择不听以及烦,都在掩饰恐惧。
我想怎样,就怎样:自己决定自己的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这种少儿似的由己自由,除了在家庭、在少儿天真和父母及爷奶的包容下有,在成人社会不可能有。也就是说,这位女士在失去天真(对真相不好奇)之际还求少儿似的庭院自由,是很不切实际的,她的本意也不在这里。她的拒绝另有选择,并非自由。
二、自由是什么,都有哪些?
自由有哲学的解释:自然和社会发展都有客观上不由人的必然性,自由只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利用;好比人认识到水的沉浮的必然性,利用它而学会游泳或乘船,就获得了过河的自由。哲学之自由太空泛,具体到奴役的必然性被认识和利用,也可以解释为自由了。我们这里不从哲学之必然性角度对自由高谈阔论,而是从虽不同层面却共同有"自主"内涵上来看自由,展示自由的本质及层次。
自由通常跟自在、自主、选择等词联结起来使用,所谓不自由或者受奴役,是指自在、自主、选择受限了。所以我们通常将自由视为:人在自己所拥有(自在)的领域自主选择自己设定目标的权利,即自由人权。这就是当今宪政制度里规定的公民自由:宗教信仰、恋爱婚姻、民主结社、政党竞选等,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安排自己活动的个人权利,更明晰地概括为宪政下的自主选择加思想宽容。无论我们怎样解释自由,自由主要还是指的是个人自由,是个人权利,即自由人权,相对于人的物质和精神活动受奴役的状况而言。不过须指出,自由虽有宪政形式却并非始于宪政。有人类时就有了自由。自由人权是近代的事。
在古代非公民国家,物质财富的匮乏和贵族与平民的区别,自由人权没能够展开。但古代也有伦理、宗教之类道德教化及制度规范各等级的权利和义务,在伦理、宗教能够正常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时,各等级安分守己,就给了另外等级一定的自由空间。以家庭伦理等级而言,儒家强调父尊子卑,但也规定了父亲必须爱儿子。如果父亲有仁爱宽容的德性,儿子就有犯错误的自由。儿子尽孝有时会放弃恋爱自由,但孝心维系的父道伦理,也可能因为父亲仁爱和睿智给找的妻子贤惠,孝子被妻子尊重在家很自在。自由地娶浪女为妻,庭院可能变成妓院。这种自由取决于自律修养,没有父子平权的宪政自由充分,历史地看,属于庭院中少儿由己天真·率性自由进入成年时期为人由己•推己及人的家人道德自由。宪政维护·自由人权更在家人社会进入公民社会才出现,父子都成了公民,自由另辟蹊径。
自由还不止天性自由、道德自由、宪政自由三种。早在社会还封闭时自由就萌芽了。当一个氏族有了一块可以自主支配的空间的时候,自主决定劳作时间的时候,这些族人就有了一定的自由。曾经中共给西藏扣上农奴制社会的政治帽子,但那时候大多数藏民都有自主支配劳作时间、决定进香次数和时间,其中活佛甚至可以根据修炼密宗所获得的特异功能而进入爱因斯坦所描述过的四维时空。从原始社会到所谓农奴社会,自主选择的自由都是有的,只是没有现在这样强调和普遍。这种自由,有别于少儿由己的天性自由、家人修养的道德自由、公民守法的宪政自由,属于修炼人的道法自由。查古代历史记载,中国黄帝、尧帝、舜帝、老子、左慈、八仙、陈抟、张三丰等人自在地生活时,都应当属于这种自由。读印度古代宗教故事,梵天创世、罗摩兄弟及妻子流放、般度五兄弟流亡,也属于这种自由。宪政自由在完善的历史过程中由疏而紧,道法自由则在修炼过程中由小到大。
从"道法自由"概念中可以引出关于自由的新理念是:神允许的正人、善民活法:既自我约束却堂堂正正,又敬天地神灵信佛陀上帝,这比享有选举权利的公民活法更切实。西藏人之所以选择穷的活法,是因为他们在晨钟暮鼓、烧香拜佛的生活中已然自在,慧眼可见多维空间的更自由。总之,跟自在、自主、选择相联系的自由,首先不取决于法律,而取决于心。善心为人也可开拓出的自由空间。
笼统而言,自由有两种:属于道德或宗教的心灵自由,属于宪法或法律的政治自由。古代东方中国、印度、阿拉伯和西方天主教时代的中世纪,自由主要属于道德或宗教的心灵自由。在西方古代希腊和罗马,还有现代欧美国家,自由主要属于属于宪法或法律的政治自由。这样谈及自由是什么,有些人可能会有些着急:我更关心的不是自由是什么,有哪些,而是怎样才能真正摆脱中共的奴役。这样的想法和说法很幼稚,正如我一再提到的那位女士,她不关心自由概念,烦给她讲真相,结果就陷在恐惧中。拒绝谈论自由是什么以及甄别层次种类,其实是在拒绝根本性地解决中共的奴役问题,拒绝了解自己的天赋自由是怎样失去的。
(待续)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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