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子科大机械学院院长这样搞经费

电子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院长黄洪钟滥用职权,疯狂挪用他人科研经费,并存在大量弄虚作假、违反科研诚信、违反国家财务规定的不端行为。主要事实如下:

1、黄洪钟利用其院长职务,滥用职权,疯狂挪用他人的科研经费、使青年教师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被迫离职。例如,该学院的老师范显峰于2007年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但黄洪钟却将其资助的研究经费,连同范显峰老师负责的其他两个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电子科技大学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的经费本都强行要过来,然后自己找发票,自己签上"范显峰"的名字,去把经费报账出来自己使用(发票上的签字可与范显峰在电子科技大学工作期间自己的签字相对照,即可看出是黄洪钟伪造的签字)。最后范显峰因为没有经费,无法开展工作,被迫离开电子科技大学(未办理离职手续,直接消失了),目前仍不知道在哪里。本来范显峰是一个极有发展前途的青年教师(年仅36岁即为教授、博导,并且主持了多项科研项目),但由于黄洪钟的滥用职权、极力压迫,这样一个有才华的青年教师被迫离职了,这是国家的损失,也是"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失败,没有达到该计划为国家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的初衷。而其中的原因正是因为黄洪钟强行霸占该老师的科研经费,使其无法正常开展研究工作。范显峰离开时,将其负责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本带走了。黄洪钟就对学校慌称经费本丢失,又办了一个经费本,继续肆无忌惮地使用该项目的经费。同时,黄洪钟把其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经费本(由其他老师负责的项目)也强行收到自己手里,自己在发票上签上其他老师的名字,把经费报账出来自己使用。由于黄洪钟的强权霸道,很多青年教师的科研经费都被其控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范显峰离职后,其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已停滞,但黄洪钟作为院长却故意隐瞒,并未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如实报告,其目的是继续挪用项目经费。

2、黄洪钟屡次弄虚作假,利用不在电子科技大学的人来申请国家科研项目。上面提到的范显峰,申请其项目时,此人还在加拿大Ottawa大学机械工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见http://www.jxdz.uestc.edu.cn/teacher_detail.asp?id=36),并非电子科技大学的职工,但黄洪钟作为院长,却故意隐瞒事实,以电子科技大学的名义申请到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是黄洪钟找人代签字的)。2008年,黄洪钟又故伎重演,以一个根本不在电子科技大学的人:邬博义的名义申请到了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实际上,邬博义当时(递交申请书时)还在香港EPA Centre工作,并非电子科技大学的职工,申请书上的签名是黄洪钟找人签的。该项目立项后,黄洪钟找人写了《资助项目计划书》,并代签字。实际上,邬博义一直没有来电子科技大学工作。在邬博义项目的《申请书》和《资助项目计划书》上,留的电话、Email均是黄洪钟本人的电话和Email,可见黄洪钟一直都很清楚,邬博义不会来电子科技大学工作,其目的只是增加其作为院长的业绩和挪用该项目的经费。可以预见,如果不予以制止,黄洪钟极可能会继续采用相同的手段,弄虚作假,申请其他国家科研项目。然而项目立项后,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因为项目负责人是一个不存在的人),这是对国家极为有限的科研经费的严重浪费。

3、黄洪钟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2007年黄洪钟申请了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上写的项目组成员:彭江艳、何俐萍均不是电子科技大学的职工,但黄洪钟却在申请书上把他们列为电子科技大学的老师,利用他们来申请项目(他们的签名也都是黄洪钟找人代签的)。2008年,黄洪钟利用邬博义的名义申请了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申请书上写的项目组成员:黄国良、彭倍、梁巍均不是电子科技大学的职工(他们的签字,包括项目负责人邬博义的签字,都是黄洪钟找人代签的)。2007年黄洪钟申请863计划项目时,也把根本不在电子科技大学工作的人:黄国良列入申请书上的项目组成员。更有甚者,2008年黄洪钟申请教育部自然科学奖时,申请人为黄洪钟、范显峰、苗强。但如上所说,范显峰根本不在电子科技大学工作,黄洪钟却在申请书上利用了范显峰的大量研究成果。此外,2008年黄洪钟申请教育部长江学者时,其申请材料中也有大量的虚假成分。

4、黄洪钟采用以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多个项目的卑劣手段,严重浪费国家的科技经费。其2008年开始的863计划项目"数据不足时的重大装备可靠性分析与设计技术"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可能性和证据理论的机械系统可靠性分析和设计优化"非常雷同,有85%以上的研究内容完全一样。但黄洪钟却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项目,这是对国家有限的科技经费的一种严重浪费。

综上所述,电子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院长黄洪钟存在大量的严重违反科研诚信和国家规定的不端行为。黄洪钟屡次弄虚作假申报项目;黄洪钟还疯狂敛财,任意挪用他人科研经费,致使其他老师的科研工作无法开展(黄洪钟在发票上自己签其他老师的名字来报销,也是一种严重违反国家财务规定的行为)。由于篇幅有限,这里无法一一列举其各种违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来深入调查,保障我国学术界的纯洁。

注:之前有人已经披露了黄洪钟的学术造假的行为,见"新语丝"网站以及http://bbs.swjtu.edu.cn/bbstcon.php?board=PostGraduate&gid=1073785549 等。

这里转载如下:

发信人: jgjbgjb (jgjbgjb), 信区: PostGraduate
标 题: 电子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学院院长黄洪钟涉嫌学术造假
发信站: BBS 锦城驿站 (Tue Jun 13 22:59:43 2006), 站内对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上海交大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全国可靠性工程学会副理事长黄洪钟严重学术造假的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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