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9日早上6点多钟,在武汉紫阳湖公园大门马路对面菜场门口,掇刀区政府将一对老年夫妻吴官海刘金华强行绑架。以掇刀区宣传部长邱宝山为首的数十人将一对老年夫妻拳打脚踢(就连陪同在武汉紫阳湖公园散步的妹夫也被打伤),强行推入车内用脚朝肚子、脸部猛踢,用四人架住,还不准喊疼,不准喝水和小便。由警车(掇刀司法鄂HD0016警)开道,出武汉换车,到沙洋圈了多个圈,秘密拉到偏僻的一个水库隔离关押。一天不准小便和坐,还不准喝一口水、吃一点东西。手机被抢,衣服撕破、鞋子拖掉、帽子打落,手、脸、头、腰全被打伤,全身至今在家疼痛。老年夫妻的亲戚们得知后到掇刀区政府要求他们放人,他们的回答是:吴官海必须接受补偿条件(比国家标准低90/100;只有干部亲友的1/50),否则要上政治学习班直至完全服从为止。在亲戚们保证不让外出,才将其释放。
吴官海的女婿罗国伟受牵连,早在2008年7月26日中午被掇刀区政府强行关押在荆门市白云大道48号金鹏电力宾馆二楼,衣服被撕破,手机被抢。
27日上午又电话威胁说:昨日关你老公(罗国伟),今天就把你(吴娟娟)和你儿子(罗舜钦两岁婴儿)抓去(一同关押),还威胁吴的亲戚。政府官员龙家金爬上吴的房屋,把屋砸了一个进入的洞口,上屋的梯子被吴亲戚扣留作为翻墙入室的证据。
绑架后于2008年7月30日掇刀区宣传部长邱宝山、街办书记孔佩东到吴官海的家,再次威胁吴官海不要再出门。在场的有吴的妹妹张汉英、吴的爱人刘金华、吴本人。录音中邱宝山最后承认在武汉绑架吴官海刘金华。
吴官海三次不服掇刀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22日第三下了一个《民事判决书》(2007)掇民一初字第259号,三次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25日再次下《民事裁定书》(2008)荆民三终字第00051号"一、撤销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2007)掇民一初字第 259号民事判决;二、荆门市掇刀区房地产管理局支付吴官海青苗补偿费5549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5490元为本金,从2005年3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三、驳回吴官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至今一百多天了,荆门市掇刀区房地产管理局不履行终审判决。吴官海申请强制执行,掇刀区人民法院至今还没执行。
荆门市掇刀区房地产管理局不履行终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9日以([2008] 鄂民申字第736号)"驳回申请再审人荆门市掇刀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再审申请" 。
吴官海耕地被毁靑苗被铲,欠青苗费150490元。狡辩房地产管理局不是占地方,终审判决我150490元只判青苗补偿费55490元。到今日地也没批文还是闲置荒芜,见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掇刀分局编号:2008002(2008年10月27日给吴官海的回复)。青苗费一张欠条多次上访无果,走法律途经就是这样的结果。荆门市掇刀区房地产管理局不执行终审判决,荆门市掇刀区房地产管理局向高申请再审。荆门市掇刀区说要执行终审判决,你吴官海就要拆除你的房子(400平方米)。政府要挟我几十亩耕地、400平方米的房子,想用这荆民三终字第00051号青苗补偿费55490元全解决。青苗费150490元只给55490元还算400平方米的房屋钱,我要命也不接受,区政府就将我爱人的养老金截走。2009年3月3日上午去找区长吕义斌,吕义斌不认法院的终审判决,说我胡扯,不给养老养金就是你不拆房子。吕义斌大骂将吴官海夫妻强行赶走。
在中国还有说理的地方,说理的时候吗?
门内手握门齿的是吴官海女婿罗国伟,门内左边是派出所副所长张孝平,逼罗国伟交代手机上的电话号码,威胁吴官海亲戚.门外右边是吴官海女儿吴娟娟,左边是吴官海小妹张汉英。
24小时受政府监视
奇在历朝历代、世界各国不曾见过掇刀区政府的无耻"行政行为":
一是公园散步被强行绑架;
二是一对老年夫妻(已是被他们殴伤致残)兴师动众,还卫星定位;
三是不准吃喝;
四是动用警车;
五是株连九族;
六是宣传部长为首(党纪国法是怎样宣传的)。
看记者采访,听听武汉市民的痛骂声,邱宝山承认在武汉绑架吴官海刘金华的录音可到
微软网盘 http://cid-6d2608aa632069e3.skydrive.live.com/browse.aspx/.Public
注:看视频、听录下载即可知,热烈欢迎指导,谢谢!
中国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双泉村三组失地农民 吴官海
电话 0724-2442398 手机15872193133 QQ893919854
二00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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