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记者:您认为张淑凤诉北京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劳教一案是否具有典型性?
李和平:当然,此案具有典型性。中国每年有很多人被劳动教养,但能成功提起行政诉讼的比例相当少。当此案开庭时,有很多访民来要求旁听,表明一方面这类案件能起诉到法院的个案还是比较少的,有新闻性,同时,这类事情很多,有很多人都有类似被侵权的经历,都关注这个案子的结果。
《参与》记者:在本案中,北京市劳教委员会具体有哪些违法之处?
李和平:本案是编造事实做成的一个假案,事实是假的,适用法律是错误的。
《参与》记者: 您怎么看北京市宣武区法院的一审裁决?
李和平:是一份枉法裁判。
《参与》记者:如果访民遭遇非法拘留或劳教, 应怎样利用法律维权, 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法律程序。
李和平:您提到的非法拘留,在中国大陆内容相当宽泛,有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还有没有任何名称的其它形式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况。这上面提到的每一种情形,均存在大量非法的情况,触目惊心。劳教更不用说了,这个制度本身违反宪法和立法法,应当无效,但它在实践中一直在运作,残害了很多无辜中国公民。对于劳教和非法拘留(除刑事拘留外),原则上受害者可以举报,控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举报、控告在实践中效果越来越差,几乎不起作用;提起行政诉讼近来立案非常困难,绝大多数是不给立案的,进入不了诉讼程序,既使进入了诉讼程序,能讨得公道的不多。对于非法刑事拘留,家属或者被刑事拘留者本人可能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也可以代为申诉、控告。
《参与》记者:从一名执业律师的角度来看, 您认为当前中国法治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李和平:中国的法治存在的问题太多,最根本的一条是司法不独立,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司法公正!在肖扬当最高法院院长时,以法官依法办案就是最大的政治为口号,现在新院长王胜俊有了新的提法,很多法官反映,他们判案更不知道以什么为依据了。律师是以法律为职业的人,如果法律虚无化,法官都找不着北,律师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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