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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被关押在看守所

 2009-01-19 02:4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9年1月17日晚20点30分左右,福建访民告诉维权网义工,被判刑3年的纪斯尊现在已经被关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121号监室,具体将送往哪个监狱,目前还无法得知。不过,访民们正在想办法再次给纪斯尊找律师做二次辩护。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访民说,上次请的那个律师不合格,这次他们要给纪请一个更好的律师,但由于纪没有亲人,所以这次就由访民们来帮他操作监狱外面的事情了。

他叫纪斯尊,大家都叫他老纪,他是一个专门为交不起律师费的人,义务代理出庭辩护的公民。

老纪被判刑了,在他申请在北京奥运期间游行示威之后。不过,他的罪名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49年出生的老纪,见证了共和国的风风雨雨,算是个犟老头。老纪的家人对这个退休老头,放着太平日子不过,却去干哪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十分反对,以致于认为这老头是不是头脑出了问题。他索性离开家里,从漳州老家独自一人跑到福州,在偏僻仓霞小区,租了个小房间居住,成了孤寡老头。当然,不甘寂寞的老纪,还租了间柴火间,挂了个叫"个人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办起了只有一个人的法律援助中心。

经过几年折腾,老纪在那些一心想讨个说法的百姓中,有了一点"民望"。他立足福州,也时不时到闽东、闽南奔波,只要福建省内有人需要法律援助,他便二话不说代为收集资料,整理法律文书;如果有需要,他也会不辞长途奔波,出庭代理辩护。

老纪经常在火车上或大巴上赶写辩护词或申诉状。有一次,在赶赴出庭的路上,搭乘的中巴车出了车祸,老纪磕破了额头。从此,老纪多了个心眼,记住了保护自己的手段,还不忘随时提醒我们:乘车不要坐在前排的位置。

没有律师证的公民老纪,比起科班出身的律师来说,少了个律师证被吊销的畏惧,律协也管不了他。法庭上,他可以坦然引用司法条文,据理力争。

对于老纪的不务正业行为,权势者自然也会想些办法对付他。2008年8月初,老纪租住在福州台江区的住所和那个柴火间法律援助中心,便有了某领导的"关照",于是由居委会出面,房东逼迫老纪搬出。他的柴火间法律援助中心,不得不退租关闭。

2008北京奥运,为展示人权状况的良好,北京开辟了三个公园供公民作为合法抗议的地点。听到这个消息,不甘寂寞的公民老纪带着自己经手的13件案子材料,登上北上的列车,到了北京,他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配合证明政府的进步。

老纪对朋友说,"来北京之前,先是读了2号刊登在《北京晚报》上的奥组委治安官员与记者的对话,谈话中详细介绍了关于奥运期间开放三处供群众示威游行场所的实施规定。回答非常仔细,我因此认定国家真是在做这件事情,我就按照要求,准备了相关材料,并且带来了我要请愿的案件卷宗。"

8月5日,老纪邀请几家媒体共同见证,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申请游行示威。工作人员仔细审阅了老纪的申请书,说周六不是法定工作日,婉拒了公民老纪的申请。

朋友问老纪"万一没有批准你的申请呢?你该怎么办呢?"

老纪说,"当然回家了,我还想回家看奥运开幕式呢。不过,我很有信心,因为我的这些案件最适合的就是和平请愿活动。比如请愿的形式有张挂彩喷展示板,举办现场演讲,散发材料等,这些都是按照晚报上刊登的提示所做,没有不允许做的。"

8月11日上午,老纪又知会媒体同行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申请游行示威。"狡猾"的老纪为防进得去,出不来,在办理申请的同时,偷偷拨通了一个朋友手机,该人士在电话里面听到了老纪在和对方辩解的最后几句话。

从那以后,直至到年底,固执的老纪的两个手机号一直都处在关机状态中。  半年过去了,老纪的朋友们这才知道,老纪进去了。福州台江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写道,"2008年9月18日因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以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逮捕。"

1月9日下午,福州台江区法院王波法官到福州第二看守所121室,向纪斯尊宣布法院判决结果,纪斯尊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一审判决3年徒刑。这是该罪名成立的最高量刑。

老纪是一个"公民代理人",根据中国的法律,"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根据福建当地的土政策规定,公民代理诉讼需要经过司法局盖登记印章同意,纪斯尊要帮助访民维权代理诉讼,可想而知是得不到批准同意的。在无奈之下,纪斯尊冒险"伪造"了司法局同意公民代理的表格并盖上登记印章。

于是,在"被当地司法机关抓获后",他被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了三年,而该罪的最高刑期只有三年,这是从重处罚。

老纪的辩护律师林开华律师对纪斯尊的朋友转告法院的说法。法官正在拟判决书时,台江区法院陈磊院长告知法官,说是接到上级指示:对于这类敏感案件,要以最重量刑标准判处。于是就有上述判决。

老纪多年来参与维权,不仅不收访民钱,并且还对外垫钱,这个事实得到了法院认定。比如,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纪斯尊提出,其为他人代理各类案件没有牟利的辩解成立,本院予以采信。"

北京刘晓原律师认为,"纪斯尊伪造当地司法局登记表格和印章,不是为了骗取访民的钱财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认为,司法局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纪斯尊的遭遇令人唏嘘不已。



附文:

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被判刑三年

自由亚洲电台 (张丽明报道)
2009-01-14

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去年八月奥运期间申请在北京示威后随即失踪,后来证实他已被捕。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上周三一审裁定,判处纪斯尊入狱三年。认识纪斯尊的访民认为,纪斯尊被判刑,纯粹是当局的报复行为。

纪斯尊的律师林开华向本台粤语组表示,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上周三一审裁定,纪斯尊伪造公章罪名成立,判处入狱三年。法院并没有开庭宣判,只是把判决书送到看守所。林开华本周二曾到看守所探望纪斯尊,纪斯尊表明会上诉。他说:我们昨天会见他,他说会上诉。我们会继续为他辩护。

根据判决书,纪斯尊是在去年九月十八日被刑事拘留的。检察院指控纪斯尊在二零零六年伪造司法局的公章,在公民代理人及辩护人登记证上盖印,冒充合资格的法律代理人,接受公民委托,代理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最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虽然纪斯尊辩称自己并没有从中牟利,但法院认为纪斯尊伪造公章证据充份,牟利与否并不重要,依法判处他入狱三年。

认识纪斯尊的福建访民吴华英说,不相信纪斯尊伪造公章。她说,纪斯尊热心协助访民,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自己却生活简朴。她认为,纪斯尊被判刑,纯粹是当局的打击报复行为。她说:纪斯尊是为我们这些付不起律师费的人申冤,所以当局很怒火。纪斯尊为老百姓说话,为老百姓做好事,却是因为他为老百姓说话,有人看得不顺眼,变成了他的罪状。

另一名福建访民林祥官亦说,当局把纪斯尊关入大牢,是为了打击报复纪斯尊,同时亦令到访民失去支援。他说:他人很好,很热心帮我们,我们都是找纪斯尊帮忙写状纸。记者问:抓了他以后,你们的案件就没有人帮忙了。他说:当局意思就是这样。我不懂电脑,不懂上网,甚么都不懂,只能找纪斯尊帮助。

他们说,纪斯尊自去年八月在北京失踪至今,访民都没有见过他。一审开庭时,律师没有通知访民,因此访民不知道审讯情况,亦不清楚纪斯尊在狱中的待遇。不过,在一审后不久,纪斯尊曾写信给访民,表示有信心自己能无罪释放。而在得悉判决后,纪斯尊两天两夜没有睡,估计判决对他打击很大。访民们非常担心纪斯尊的情况,因为纪斯尊年近六十,坐牢对他的身体和精神打击将很大。

他们又说,纪斯尊仅有的一万五千元积蓄已于一审花光,访民现正为他筹集二审的律师费,目前尚欠约七千元。他们呼吁热心人帮助,争取纪斯尊早日获释。

本台曾致电关押纪斯尊的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查询纪斯尊的情况,值班人员表示不接受电话查询。台江区法院亦拒绝回应纪斯尊的案件,只表示不开庭宣判符合程序。她说:是直接领判决书的。记者问:可以不开庭的吗?她说:这是由负责法官决定的。

纪斯尊现年五十九岁,出生于广东,后来移居福建。他自学法律,免费为访民提供法律协助。去年八月,他前往北京,向公安局申请在奥运期间示威,但之后一直失去联系,一个多月后访民才得悉他已被逮捕。根据判决书,纪斯尊的服刑期由去年九月十八日起计算。访民说,纪斯尊在福建一直独居,不清楚其家人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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