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被火车头撞死 铁路部门称最多赔500元

阜阳农妇杨广英穿越火车站货场时,被火车头碾住左腿拖行数十米,家人闻讯赶到时,只有杨广英独自在铁轨旁哀号。当天下午,杨广英死在医院。杨家人质疑铁路部门见死不救,并对其给予的数百元"丧葬费"不能接受。杨家人将一纸诉状递交到阜阳市颍东区法院,但围绕地方法院是否有权审理此案,阜阳车务段与颍东区法院展开激烈交锋。阜阳中院终审裁定,颍东区法院有权审理此案。

目击 农妇穿铁路被火车头撞死

当地人说,这些年来,村里人都是穿越铁路,铁路上有时有人巡逻,但从不阻拦。

2007年10月16日上午10时许,杨广英和邻居袁之环一起穿越货场回家,被一辆正在作业的火车头撞倒。当时列车头要去货场进行清洗保养。据袁之环介绍,火车头行驶速度并不快,从北向南开来,北边是一个弯道。记者在出事现场看到,站在当时杨广英所处的位置,列车头未到弯道时,看不到行驶而来的列车头。"平常都有人吹号子、摆旗,喊‘车来了,快快!'那天没有一点动静。杨广英左腿在车底下,从火车头下来一个人,将杨广英从车底拉出来,接着火车就开走了。"亲眼目睹惨状的袁之环忍住不发抖。杨广英左腿被碾住,被带出几十米远,一路都是血,杨广英不停惨叫。"我天天都做噩梦,实在是太惨了!"

冲突 死者家属指责铁路见死不救

根据袁之环所说,杨广英的家人认为火车司机见死不救。负责管理火车司机的是阜阳机务段,该段党办工作人员王某称,发生事故后,司机需要停车。"至于抢救,司机用无线电通知当地铁道派出所,由铁道派出所处理。司机不需拨打120急救电话"。

但杨家人认为,"一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错。"事发后,袁之环赶回村通知杨广英的丈夫张海超。张海超立刻赶到,他说,妻子在地上痛苦地打滚,周围站着几个穿制服的人,"反怪我们添乱!"张海超立刻拨打120,随即与周围人员发生了言语冲突。当天16时许,杨广英在铁二处医院死亡,原因是失血过多。事发地离铁路医院只不过两公里左右,但杨广英被送往医院已是2个多小时以后的事。

赔偿 铁路表示最多赔500元丧葬费

事发后,杨广英的亲属找到铁路部门。铁路部门认为,根据铁路方面的法律法规,他们没有责任,最多只愿赔偿300元丧葬费。最后,铁路部门称出于人道考虑,愿将金额提高到500元。杨广英的女婿张四英说,原本只要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有个差不多就行了,没有想到铁路部门态度如此蛮横,一家人被逼迫才走上法庭。

阜阳机务段党办工作人员王某称:"俗话说铁路撞死人不赔偿的。"另据阜阳车务段党办主任王俊杰称,赔几百元有依据。据其称,历年来,火车撞死人都是赔偿300元。但王俊杰同时表示,自己不清楚规定300元的那个暂行条例是否还存在。

交锋 铁路、地方法院展开管辖权之争

2008年3月10日,杨广英的家人起诉到阜阳市颍东区法院,要求上海铁路局阜阳火车站、阜阳车务段、合肥车辆段共同赔付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150356元。颍东区法院立案后,阜阳车务段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与铁路运输有关,应由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对此,杨家人表示,如果案件放在铁路法院审理,他们立刻撤诉,理由是:铁路法院也属于铁路部门,是"一家人",他们不相信会公平。

随后,颍东区法院作出裁定,杨广英是被作业的火车机车撞击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侵权发生地在颍东区法院所辖区域,杨广英的家人没有向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而选择了向侵权发生地的法院起诉,颍东区法院享有管辖权。

申诉 地方法院取得审理权

阜阳车务段不服,向阜阳中院提出申诉。5月30日,阜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申诉,认为颍东区法院作为本案事发地,受理此案并无不当。11月20日,颍东区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上,就杨广英本身是否有错,铁路部门是否有责任,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铁路部门认为,铁路法律法规规定: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人行过道,或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原因,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杨家代理律师称,多年来,村里人都是穿越货场,被告则未尽到管理者的义务,没有隔离带,没有安全设施,没有安检人员调度。此案至今尚未判决。

困局 铁道包围,村民出行难

杨广英家住颍东区向阳办事处六里村,离火车站不到一百米。"这是一座被铁道困死的村庄。"村民们介绍,几条铁道像臂弯一样将六里村环住,村民出行要么穿越火车站货场,要么绕行十余里。无论此案判决结果如何,都有一个难题摆在车务段和地方政府面前:如何保证六里村数百村民的出行安全?

据了解,出事前,村子与车站之间并没有栏杆。杨家认为,铁路部门没有尽到责任。阜阳车务段党办主任王俊杰则称,死者有一定责任。事发后,铁路部门在村庄与车站之间安装了围栏。王俊杰说,有了围栏,村民也能跨越,谁都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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