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访民赵春红,39岁,河北省承德市人,24岁时开始经商,经营过服装,开过餐厅,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后,斥资近百万元在秦皇岛青龙县与当地人田大力合股开发了青龙西沟铜矿,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佟书剑,县长张立群,人大主任陈军,政协主席田学青拥有该铜矿暗股。2006年该铜矿取得探矿许可证并投入生产,而作为实际投入资金的股权人,赵春红不仅没有经营权、知情权,甚至得不到股份利益,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赵春红愤而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权。但是法院判决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在被告没有反诉的情况下,虽然确认了赵春红的股权,但是判定原告追加投资,将简单的确认之诉追加了给付之诉,而赵春红作为股权人在基本权利都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追加投资显然不公。审判长及铜矿法人田大力也很无奈,均表示没办法,如果没有县领导的"支持",别说是这样一个大矿,就是小矿也无法经营下去。股权利益就这样被分配了。赵春红唯有希望上访解决问题,为了还清负债维持上访所需,已准备卖房。被债务催逼的她已经无暇考虑卖房后她和她即将出生的孩子以后住在哪里,如何生活。
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当天,赵春红在中央电视台新址旁的桥上挂出巨大横幅:无法无天。由于怀孕,北京警方做出拘留十日不予执行的处罚,河北省承德市派员将她押回承德,没收了北京警方开出的处罚决定书,准备对她采取强制人工流产,然后劳动教养。赵春红乘看管人员不备,逃跑后辗转逃回北京。2009年元月一日,善良的她和其他几位河北访民购买了一些食品,送给流落在北京的无家可归访民。
记者:了解了您的事情以后,知道您也很困难,您为什么还要自己花钱做这些事情?
赵:我觉得比起那些流落街头的人,我的处境要好多了,现在我还能做到,就做一些。我不希望媒体报道这件事情,我只是觉得应该做,您要是问我上访的事,我都会说,至于这件事不要提了。
二零零九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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