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替工人维权被辞 遭判败诉

 
首次维权胜诉后,唐晓冬回公司上班被拦在门外。(资料图)

在与中日合资企业——『北京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据理抗争 4 年零 3 个多月后,被称为工会主席榜样的「唐晓冬」最终败了。

12月16日,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公司工会去年 12 月 12 日,罢免其工会主席的决定有效,唐晓冬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于当日终止!

工会主席两次被解职

45 岁的唐晓冬被媒体关注始于 4 年前。当时,身为三环公司工会主席的他给工人维权、举报公司水质问题后遭开除,并自此走上诉讼维权路。

首次诉讼历经仲裁和两审判决后,唐晓冬胜诉。去年 11 月 6 日,市二中院判决,撤销公司的开除决定,并判决公司赔偿其工资损失 6 万余元。

随后,唐晓冬拿着胜诉判决要求回公司上班,因为,他的工会主席任期到今年3月才届满。公司却将他拒之门外,称他是不受欢迎的人。

去年 12 月 4 日,唐晓冬再次向仲裁委递交申请,要求回去上班。很快,他收到公司快递的:“关于终止唐晓冬事实劳动关系的决定”。去年 12 月 12 日,公司工会罢免了他的工会主席职务。

唐晓冬又开始了奔波于上级工会、劳动仲裁委和法院的日子:“我认为自己没有理由失败。”

再上法庭败诉

唐晓冬称;公司败诉后阻碍他回到岗位,并再次将他开除,属无视法律权威!同时,公司对他的罢免程序不合法,没有进行民主测评,也没有报上级工会批准。

开庭时,三环公司的代理人称,公司工会已按法定程序罢免唐晓冬,不需要任何部门认定,公司与唐晓冬的事实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一审法院认定:三环公司终止唐晓冬事实劳动关系的决定不合法,应予撤销!且公司应当与唐晓冬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罢免唐晓冬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唐晓冬还是不是工会主席,一审判决未提及,判决后,三环公司提起上诉。

市二中院最终认定,三环公司工会罢免了唐晓冬工会主席职务,且今年 4 月,市总工会也为三环公司工会,新任法定代表人颁发了证书;故唐晓冬的工会主席职务,截止日期为去年12月12日,双方的劳动关系亦应于当日终止。

因双方已无劳动关系,故三环公司不同意与唐晓冬签订劳动合同的诉求,法院予以采纳。

唐晓冬 没想到落得如此下场:“我一直做着随时回公司上班的准备呢!得,现在彻底回不去了。”昨天,唐晓冬坦言自己对结局很失望。

他说,这么多年来打零工,不惜成本维权,就是想给那些,与他同样在替工人说话的工会主席打气:“没想到会落得如此下场”,他担心其他工会主席,日后更不敢说话了!。

过几天,唐晓冬要去公司办理,转移劳动关系的手续。他说,等事情都结束后,就开始找工作。“工会主席是不想当了,估计也没有单位再让我当。回头看整个事件还是不后悔,就当是人生的一次特殊经历吧。”

三环公司:开除他不是因为维权

昨天,三环公司总务部经理「蒙笑言」表示,对于市二中院此次判决,公司基本满意。

“明明是一起普通的劳动关系纠纷,就因为唐晓冬,借工会主席的光环炒作才扯得这么复杂,折腾了这么长时间。”

蒙笑言称:“公司当初开除唐晓冬,不是因为他替工人维权,而是唐作为劳动者出现了工作问题。即便,法院这次判唐晓冬可以回公司上班,公司也不会执行。一个与公司对立了这么长时间、给公司造成了这么多麻烦的人,怎么可能让他回去?”

蒙笑言称:今年 4 月,公司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已经按程序补选了新的工会主席。“我们是通过单位所在的镇、区逐级将补选申请递上去的,最终得到了北京市总工会的支持。”蒙笑言称,希望此事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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