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上访打砸事件透露出了什么信息?
11月17日上午9时左右,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市委上访,反映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问题。陇南市委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接访,上访人员不听劝阻,聚集和围观群众陆续增加,最多时约2000人。18日零时左右,部分上访人员冲击市委机关,砸坏部分车辆和办公设施。截至凌晨2时,大部分群众已经离去(新华网甘肃频道11月18日消息)。
另据人民网消息,陇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说明函,称:17日武都城区部分群众上访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信访干部公安干警出面劝导遭一些不法分子殴打致伤。又是一起群体性恶性事件,联想起不久前发生在贵州的瓮安事件,还有陕西府谷警民冲突恶性事件,我们不禁心存疑问:群体性恶性事件连发究竟说明了什么?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瓮安事件处置会上指出,瓮安事件的起因表面看是一件事情,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石书记的这篇话可谓一语中的,抓住了事件的根本。其实说到底,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增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平时不注重社情民意,时时想着的都是政绩、升迁,不但不将百姓利益放在心头,反而尽干些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俗语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正反映了某些地方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的紧张,正暴露了地方政府平时不是消解矛盾而是制造矛盾。
就象甘肃陇南的这起群体事件,目前我们还没有得到该事件的全面真相,在此我期待着上级机关一定要派出调查组给人民一个交待。仅就现有的报道来看,起因是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市委上访。30多人,按说也不是算多,如果当地政府机关认真接待,认真倾听,依法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那么还会发生后来的群体性事件吗?再往前说,如果当地政府在处理关涉群体利益的拆迁问题时急群体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将他们的利益放在心头,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那么他们还会上访吗?而没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当上访者上访时,又没有再一次抓住机会去主动化解矛盾,而最终导致矛盾激化,这又该由谁负责呢?
说什么“及时做群众思想疏导工作。上访人员不听劝阻,上访人数陆续增加。”完全是假话,怎么样才算及时呢?光说一些简单的劝解话肯定不行的,必须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样才行。而上访人员不听劝阻的根本原因还是由于这些“劝阻”根本就是官面文章,根本无助于解决百姓的切实问题。面对矛盾不能正确处之,应该是当地政府的一种无能。
至于说“市委主要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作出安排,让上访群众选出代表,由他亲自出面进行接访,倾听群众诉求,妥善解决问题,但遭到上访群众的拒绝,”就更说不过去了,上访户本来就30多名,有必要选出什么代表吗?这样做难怪群体会拒绝,或许是担心枪打出头鸟吧。也难怪会让我们猜测当地政府这是想抓住肇事头目进行惩处。这样的行政智慧确实不怎么样。从这看当地政府也没有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事态才进一步恶化,聚集者才越来越多,才发生了打砸事件。最终更由于警察的加入而引起更大的冲突。
《国语·周语上》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古代的不少执政者都从中吸取了教训,通过疏导的方法来化解矛盾。而我们当今的有些官员为什么就不能做到这点呢?我想,只要能做到心为民所想、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时时处处将百姓利益放于心头,尊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来处理事关群众利益的事件,就一定不会制造矛盾,有了矛盾也写会化解在萌芽状态,也绝不会出现象甘肃陇南这样的恶性事件。
因此我说,甘肃陇南上访打砸事件透露出了一些地方政府对群众利益的漠视,透露出了对矛盾化解的轻视。我们愿意看到,陇南事件在上级机关的关注下能够得到妥善解决,那些上访户的切身利益能够得到维护,而更重要的是,当地政府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也一定要得到追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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